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顺利实施,4月1日,新泰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将4月份定为“宣传月”,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市活动办公室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广播电视、移动通讯、广场电子显示屏等媒体,采取专栏宣传、滚动播放、群发短信等形式,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是各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单位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宣传车、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条例》,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是4月中旬,组织各市直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在府前街开展《条例》展板宣传活动,各单位按照《条例》要求,利用展板、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宣传各自的工作职责、服务承诺等公开内容。

  四是在4月底举行实施《条例》知识竞赛。竞赛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组织全市20个乡镇街道和117家市直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的代表队进行闭卷答题,从中选出笔试得分前六名的代表队参加复试。复试采取现场竞答的方式进行,复试情况进行电视直播,直播时,要求各单位要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收听收看。竞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优秀奖3名。五是宣传月结束后,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宣传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对宣传活动搞得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走过场、宣传效果不好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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