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网络科技,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上直播,并将社会公众评价法院机制引入“网评”,让司法的全过程向全社会公开,亮亮堂堂办案、推进阳光司法,这是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公开审判制度的一个亮点。

  庭审网上视频直播

  2010年8月11日11时许,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室工作人员吴波,正在为8月17日的一次网络视频直播做技术准备。

  “这是第10次网络视频直播了,但却是第一次直播‘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吴波说,“每一次网络视频直播都是选择有代表性的案件,涵盖了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这样才有代表性。”

  2010年1月7日上午10时,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乌鲁木齐法院网进行首次网上庭审直播。这一天审理的是“大风吹断树枝,砸伤游人索赔百万”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3台摄像机将此案审理全程现场图像直接传输到互联网。直播一个半小时,庭审现场法官、当事人以及代理人的话,在网上同步出现。法庭辩论甚至法官敲响法槌的细节,都清晰呈现在网上,1800余人观看了这次庭审直播。”乌鲁木齐中院院长侍新力说。

  庭审直播,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公共事务、个人维权等问题的热烈讨论。网民在同步观看直播的同时,还可在论坛中发表自己对案件的分析和看法。

  网站设置了网络查询功能,当事人只要输入案件基本信息,就可以了解案件审理的进展情况。“执行动态”栏目公布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当事人的信息,向社会曝光,让公众监督;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法院给予一定物质奖励,进一步解决了困扰人民法院的执行难问题。

  网站还设立了“院长信箱”“网上投诉”和“网评法院”栏目,广大网民通过信箱提交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表对法院工作的看法,对办案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提出批评意见,促进法院工作。

  互联网上的意见也是民意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可这个“最后”,可能也是花费最多、成本最高、时间拖得也最长的一种解决方式。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长张亚豪说,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司法环境发生了许多新变化,司法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现行司法体制存在一些不完善、不适应的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司法实践中裁判不公、处理不当、效率不高等问题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如果不注重网民发表的冷静、客观、有分析有说服力的意见,不注重这部分人的民意,恐怕很难做到司法公正。”张亚豪说。“为保障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乌鲁木齐中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司法六公开’要求,经过认真准备,在全疆率先实行了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上直播和案件信息网上查询,”侍新力说,“这样一来,拓宽了司法公开的渠道,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司法公正,也极大地提高了法官办案的质量和水平。”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