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庆市纪委专门出台文件,首次对在该市政府网站上网络问政回复时限作出明确规定,并对超过规定回复时限的单位负责人进行追责。

  该文件对在线回复的时限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属于政策咨询类的1个工作日内;属于投诉及意见、建议类的3个工作日内。对投诉及意见、建议类,文件还规定了确需延期回复的时限:回复主体确需延期回复的,要在3个工作日内上网作出说明,并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遇有情况复杂、10个工作日无法回复的,除上网说明外,还要上网报经安庆市政府网站同意方可延期,但是最长办理回复时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文件规定,回复主体超过规定时限没有回复又没有上网作出说明的,由安庆市政府网站电话督办。属于政策咨询类超过1个工作日没有回复,属于投诉及意见、建议类,超过10个工作日没有回复又没有报经安庆市政府网站同意的,由安庆市机关效能监察投诉受理中心进行书面批评。属于政策咨询类超过3个工作日没有回复,属于投诉意见及建议类,超过15个工作日没有回复的,由安庆市机关效能监察投诉受理中心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凡被安庆市机关效能监察投诉受理中心实施书面批评和责任追究的,将依照有关规定在该市争先创优年度目标考核中予以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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