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脉解读】

 
  1、"网络红包"与"反腐"本质上是两种语言,一种是网络社交的游戏语言,一种是国家主体的政治语言,这两种语言在互联网的语境中相遇,呈现出一种灰色空间,一种需要厘清及谨慎应对的"灰度"。当我们一方面提倡官员应该具备"互联网思维",一方面要防范因为"网络红包"充当"送礼神器"衍生出来的变相腐败,互联网真的给我们出一个空前的难题……
 
  2、"网络红包"作为互联网文化与互联网金融共同孵化出的一种互联网产品及行为方式,在当前反腐高压态势与互联网飞速发展的语境中呈现出了耐人寻味的暧昧与令人深思的隐喻。互联网裹挟的信息经济代表的新型文明面对现实的暗黑地带,可以是照亮(推动出租车行业、其他传统行业的转型升级),也可以是助纣为虐(以网络红包送礼、赌博等等)。
 
  3、"网络红包"与反腐还蕴含着互联网的未知与制度权力的已知之间的博弈,无论是抢红包、拜年红包以及猜红包,对于参与者而言,数额都是未知的,而反腐的标准是已知的(涉及多少金额将遭遇怎样的刑罚),在未知与已知之间横亘着一道互联网的河流,这将更需要针对反腐、廉政相关的互联网立法来进行规范。
 
  4、几年前我们提"网络反腐",是指利用互联网的渠道、工具和形式来反现实中的腐败问题,主要形式是"网络举报"。而现在情况已经起了变化,可能的"腐败"就掩藏在最前沿的互联网应用与技术中,"网络反腐"需要反的是"网络中的腐败",这可能是廉政机构需要面对的新形势。
 
  据人民日报报道,2014年9月4日,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在做客中纪委网站在线访谈时就曾表示,中纪委已将"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列入"反四风"查处范围。3月2日从杭州市纪委获悉,为警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抢红包时把握尺度,防止变味,杭州市纪委官方微信"廉洁杭州"于2月27日发布题为《留神"微红包",防止"微腐败"》1文,提醒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收发红包时"要以'正确的打开方式'抢,防止穿着'红包外套'的礼金礼卡"。
 
  文章指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收发红包之时,要避免收受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私营企业主、与行使职权有关个人的微信红包,避免上下级之间以微信红包形式拜年问候,避免收受红包金额多次累积积少成多,触犯党政纪的相关规定,防止穿上微信红包"隐身衣"的礼金礼卡,注重廉洁自律;避免上班时间,沉迷微信,耽误工作,触犯工作纪律。
 
  同时,文章也警醒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收受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私营企业主、与行使职权有关的个人微信红包,是一种变相的收礼或者受贿行为,如果金额累计到一定程度,将视事实的性质和情节,追究相应的党政纪责任。
 
  "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以来,公款送礼、吃喝等作风问题明显减少,但伴随新型互联网交易形式的出现,网络红包正在成为'送礼神器'。点对点红包尽管单次金额有上限,但不排除行贿者会把发卡送礼变成网络红包,取代传统红包。"浙江省委党校干部教育学院院长李献东2日告诉澎湃新闻,网络红包存在发现难、取证难的问题,这给执纪监督工作增加了难度,"除了发文警示,相关部门应进一步明确网络红包违纪的收受标准和处罚措施,及时发现并防止此类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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