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时代,随着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大数据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成为新的社会生产要素,对经济发展、社会治理、人民生活等方方面面都产生了重要影响。习近平同志指出,要运用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为此,要深入了解大数据发展现状和趋势及其对国家治理的影响,分析大数据在国家治理领域运用中存在的问题,为充分发挥大数据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打下坚实基础。

  大数据的运用可以帮助提升政府工作效率和水平,为治理模式创新提供新的工具和手段。传统的行政模式受技术条件限制,往往基于宏观情况开展决策、实施监管和提供服务,这容易造成决策不够科学、监管不够充分、服务不够细致等问题。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发展,政府工作过程可以实现全流程数据化记录,为深度分析、过程回溯、事后监管、优化服务等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并为快速落实责任,及时发现、处置问题提供便利条件。同时,传统的社会治理模式中存在社会主体有效参与程度不足、情况发现和处置不及时等问题。运用大数据,可以让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社会治理过程中。对社会运行中产生的数据进行挖掘分析,也有助于更全面、快捷、直观地了解社会运行情况,从而使社会治理更加精准、更有预见性。大数据技术使精准化、个性化的公共服务成为可能,通过分析用户的个人属性数据、网络行为数据、以往服务数据等,可以判断用户的需求特征,进行精准化和个性化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增强人民群众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的获得感。

  大数据在我国国家治理领域的运用逐步深入,日益成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式和手段。然而,从总体上看,大数据在国家治理中的运用还处在研究探索阶段,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的地方、部门对大数据的发展规律和趋势认识不清晰、不到位,往往被动适应社会信息化发展,缺乏主动利用大数据进行治理创新的意识和勇气。二是大数据给国家安全、公民隐私保护带来巨大挑战。大数据的发展改变了传统数据收集、存储和应用模式,在数据应用更为开放和充分的同时,也给信息安全、国家安全、公民隐私保护等带来风险。大量汇聚并关联起来的数据一旦泄露,或者传统意义上的涉密数据一旦被挖掘出原始内容,就有可能给国家、社会、个人带来巨大危害。三是数据的整合与共享面临诸多困难。运用大数据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离不开对政府数据、企业数据和社会数据的综合挖掘和应用。但目前数据的整合与共享仍然存在障碍。比如,对数据的归属权、管理权和使用权还缺乏清晰界定,一些地方、部门往往对能否共享数据、能否使用数据存在疑虑。数据管理和交易规则仍不完备,对数据流转过程中各方的责任和义务没有明确界定,这些都不利于数据的充分共享和应用。

  更好发挥大数据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当前需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强化大数据思维。大数据不仅是一种新兴的信息技术手段和方法,也是对传统治理模式的深刻变革。应充分理解大数据的意义,加强对大数据的学习研究,增强运用大数据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意识和本领。其次,着力构建数据整合共享机制。改革各自为政的数据资源管理模式,明确数据资源采集、存储、管理、使用等各环节的责任分工,理清权属关系,广泛汇聚、整合数据,并通过建设完善国家大数据平台,实现国家治理领域大数据资源的全面汇聚、共享和应用。进一步推进数据开放,适当吸纳社会力量进行政务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满足国家治理中的数据应用需求,减少政府信息化建设和运行成本,降低大数据工作的技术难度。再次,尽快构建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优化组织体系,强化安全与隐私保护,规范大数据的运用与发展。

  (作者为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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