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黄浦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20日

黄浦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

为进一步筑牢发展基础、提升发展质效,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区域功能提质、产业升级、创新驱动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上海市黄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要求,围绕上海加快“五个中心”建设,立足黄浦“心脏、窗口和名片”总体定位,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推动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为核心动力,以拓展市场空间和可持续发展为重要抓手,以优化发展环境和要素配置为基础保障,坚定不移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着力稳规模、优结构、强创新、提能级、优生态,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

——民营经济规模质效稳步提升。到2030年,全区民营规上企业数达到1600家左右,营收年均增速5%左右,从业人员数量占比保持在20%左右。民营经济产业布局持续优化,向重点产业集群和未来新兴赛道集聚态势更加明显,整体发展韧性和综合竞争力稳步夯实。

——民营企业创新能力全面增强。到2030年,民营企业对科创产业集群的贡献度达到40%左右。创新梯队不断完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持续扩容。企业原创技术、核心产品攻关取得新突破,在关键领域、细分赛道形成一批创新型骨干企业。数智化赋能、商业模式创新深度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与运用水平显著提高,以创新驱动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民营经济产业生态更加完善。优质民营企业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格局加快形成,产业链协同配套水平显著提升,产业集聚效应与集群发展势能充分释放,构建形成龙头带动、链条协同、特色鲜明、活力充沛的民营经济产业生态。

——民营发展环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企业满意度保持全市前列。跨部门统筹协调的民营管理服务机制更加健全,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环境更加宽松,经营环境更加公平,全区惠企政策有效落实,企业服务体系更加高效便捷,企业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企业发展载体、金融、人才等资源要素配置更加优化。

二、主要任务

(一)增强科技创新动能

1.强化民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围绕区“十五五”期间“1+4+X”产业布局,加快集聚高能级民营创新主体。支持民营企业加大前瞻性原创性创新投入,积极承担国家级、市级重大科技项目。鼓励民营企业通过“揭榜挂帅”等科研任务组织方式参与重点创新任务,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民营科技企业提升自主研发能力,推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产品、服务和标准。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开展成果转化和本地化协同创新,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民营企业共同创新。

2.支持民营企业参建创新平台。围绕金融科技新兴主导产业以及健康服务、脑机接口等科创赛道,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和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设立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策源平台,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与设立概念验证中心、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创新应用中心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加快培育一批高质量孵化器和加速器,支撑颠覆性科技成果的率先转化和硬科技企业的加速孵化。

3.优化科创综合服务环境。推动大型科学仪器、实验室、算力、科学数据等创新资源向中小民营科技企业开放共享,提升民营企业获得创新资源的公平性和便利性。持续完善世博地区浦西片区科技会客厅建设,打造集企业路演、资本对接、场景应用、展览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常态化交流合作平台。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各类科创赛事活动,提高在业内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二)优化产业体系

1.提升重点产业发展能级。引导民营企业主动对标“十五五”产业发展布局,锚定新兴主导产业、四大产业集群和未来成长赛道,聚力培育高能级产业生态。金融科技进一步做强保险科技、资管科技、支付结算科技等优势领域,做优数据服务、风控安全、金融资讯等特色领域,加速形成产业规模效应,实现跨越式发展。金融服务产业集群,加快引进集聚资产管理民营机构,在REITs、ABS等领域推出更多首单、首创业务。围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引进一批高能级民营金融机构,鼓励加大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科创服务产业集群,支持具有核心技术优势的民营企业在金融科技、人工智能、工业软件、临床研究服务、脑机接口、数字医学等科创赛道集聚发展,加快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文商旅体展产业集群,鼓励民营企业发展首发经济、青春经济、宠物经济、甜蜜经济、银发经济等新消费业态,引导民营企业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数字贸易、技术贸易、跨境电商、绿色贸易等新型国际贸易。专业服务产业集群,围绕专业服务核心行业、特色行业以及新兴领域,引进一批优质民营专业服务业企业,推动民营专业服务业企业集聚化、高端化、国际化发展。未来赛道引育一批高成长民营企业,前瞻布局未来信息、未来能源、未来健康等重点方向,形成未来产业发展特色。

2.推动数智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数据要素与业务流程、生产服务、场景应用高效融通,加快形成数智赋能、绿色低碳、跨界融合的发展新格局。鼓励各行业领域民营企业应用前沿技术实现降本增效提质,延伸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一批民营人工智能专业服务商,推动民营科创服务企业向智能服务商升级,提供智能化产品和解决方案。支持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围绕金融科技、商贸流通、文化旅游、信息消费、医疗健康、教育培训、城区治理等重点领域,打造数字标杆场景。支持民营企业绿色化转型,引导区内民营企业积极拓展新能源、绿色低碳服务、绿色金融等业务,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循环经济、虚拟电厂、智慧数据网等绿色低碳转型重点应用场景建设。鼓励优质民营企业带动上下游供应商实施绿色采购、绿色物流与低碳包装,完善绿色供应链服务体系。

3.健全梯次培育体系。推动民营总部型企业扩容,吸引本土跨国公司、创新型领军企业等在黄浦设立中国总部和全球总部。助力优质民营企业全球化进阶,打造一批既接国际规则、又具本土韧性的民营跨国企业总部。鼓励各类民营总部型企业开展技术、品牌、市场等核心资源的跨国并购,整合资源做强做大。深化高成长企业梯度培育,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基础上,加快构建梯度培育机制,形成新兴产业高成长民营企业梯队。

4.构建联动协同产业生态。强化优质民营企业示范引领作用,鼓励企业发挥技术、市场、渠道优势,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抱团成长。完善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机制,推动创新成果共享、供应链配套协作、市场渠道互通,促进民营企业集聚联动、集群发展,不断提升民营经济整体竞争力与产业韧性。

(三)拓宽开放合作空间

1.积极扩大民间投资。探索梳理黄浦重点投资项目、城市机会、应用场景,建立包含项目推介、跟踪服务、落地保障的民间投资项目推介长效机制。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黄浦区城市更新、新型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发展等重大项目,持续优化民营企业重大投资项目专项服务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区内“十五五”规划重大项目,积极吸纳民间投资项目列入年度重大工程项目库。

2.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高质量协同发展。鼓励国企开放产业、民生、数字化转型等各类应用场景,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吸引中小民营企业参与对接。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企存量资产盘活项目的投资与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战略重组和业务整合,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鼓励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发挥各自优势,共同申报市、区重大创新专项。

3.鼓励跨区域布局。鼓励区内民营企业围绕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积极参与新城合作、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和友好城区合作、对口地区支援建设等,积极探索“中心总部+外围制造”“中心研发+外围制造”“中心策源+外围转化”“中心中试+外围量产”等合作模式,拓展市场发展空间。鼓励民营企业通过跨区投资、并购、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拓展在全国的合作网络。围绕区内重点领域民营企业需求,开展跨区域跨领域供需对接活动,促进民营企业在更大范围内上下游资源对接和项目合作。

4.鼓励拓展海外市场。提升出海服务能力,深化“一专班、一专窗、一平台”服务体系和黄浦区企业出海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常态化业务协同与信息共享机制,为民营企业提供跨境经营政策咨询、法律支持、风险防范等专业化服务指导,帮助民营企业更好“走出去”。拓展黄浦区总商会海外联络站网络与功能,提升黄浦区(香港)人才联络与企业出海服务站服务效能,实现“出海服务与引资引才”双向联动。加强涉外法律、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培训与援助,帮助民营企业防范海外经营风险。

(四)引导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

1.提升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鼓励民营企业加快构建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完善企业内部风险防控和风险预警体系。推动民营企业完善诚信制度体系,引导民营企业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健全企业信息披露制度、信用承诺制度等,制定诚信行为准则。提升民营企业质量管理意识和能力,引导民营企业强化质量能力,增强民营企业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等技术能力,夯实质量发展、质量安全的基础保障。

2.强化社会责任担当。进一步丰富政策宣贯、标杆引领、专项培训等,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主体意识,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完善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置机制。多形式宣介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积极鼓励并规范引导民营企业开展公益慈善事业,鼓励民营企业结合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对口帮扶、社区公益、教育助学、环境保护等主题活动。

3.加强民营企业家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家培训体系,积极搭建专题化、常态化、数字化的学习交流平台。抓好重点骨干民营企业领军人才培养,持续深化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培育兼具家国情怀与国际视野的新型民营企业家队伍。助力民营企业平稳实现代际传承与接续发展,帮助新生代企业家拓宽发展视野、提升经营素养、集聚行业资源,促进民营企业基业平稳交接、人才梯队迭代接续,持续夯实黄浦民营经济薪火赓续、长效发展的坚实根基。

(五)优化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环境

1.推动民营经济领域各项决策部署落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上海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推动法治保障与服务效能一体落地。搭建多元宣传载体,开展分层分类解读培训,打造“学、知、用”一体化实践场景,推动民营经济主体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

2.推动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程序,加强新出台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及时清理和废止阻碍民营企业参与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和做法。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推动“非禁即入”落地生根,破除影响平等准入的各类壁垒。积极落实政府采购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需求标准发布等措施,持续破除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的隐性门槛。

3.完善民营企业服务管理体系。深化政务服务领域“人工智能+”行动,为企业提供智能预填、智能预审等智慧化服务。扩大“免申即享”范围,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快享。加强民营企业服务联系工作,做实“区领导‘面对面’”服务品牌,深化“民营经济圆桌会”工作机制,畅通区领导与企业面对面沟通渠道。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模式,深化拓展涉企“检查码”和“非现场监管”应用场景,全面落实相关领域轻微违法免罚减罚规定。全面推行“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动态优化“无事不扰”清单和“无感监管”对象,持续提升监管精准性、规范性与便利度。

4.加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防范化解民营企业账款拖欠问题,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信息共享、提醒督办、考核追责的长效机制。强化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发挥“蓝鲸护企工作站”“法官讲堂”“检企之桥”等平台作用,持续深化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用工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助力企业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六)强化民营经济资源要素支撑

1.强化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推进“政会银企”四方合作机制,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知识产权融资等创新金融产品。加大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支持力度。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带动作用,支持更多社会资本投向重点产业、关键领域民营企业。支持民营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发行债券、再融资等方式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构建跨部门协同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体系,落实好贷款贴息政策。

2.强化民营企业载体保障。高品质规划建设多样化空间交错布局的融合创新街区、特色科创社区。打造一批特色楼宇、孵化器、加速器等,培育壮大新兴领域市场主体。结合城市更新与“十五五”产业布局,精准实施科技特色楼宇改造,持续打造推出一批定位清晰、特色鲜明的产业创新极,形成“一楼宇一赛道、一地块一特色”的发展格局。

3.强化人才支撑。构建联合引才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供需对接活动,精准导入创新创业人才、青年储备人才、紧缺专业人才赋能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加强民营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支持拥有技能人才的民营企业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畅通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渠道。提高民营企业人才服务水平,优化民营企业就业创业服务,支持民营企业稳岗扩岗。

三、保障措

强化统筹协同,健全民营经济发展协调机制,凝聚部门工作合力。优化政策供给,畅通政策参与渠道,扩大免申即享等直达服务,释放政策红利。健全监测体系,为民营经济运行研判和科学决策提供坚实数据支撑。优化发展环境,以党建引领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良好发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