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税务局、政务服务管理部门:

  今年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意见》(赣发〔2022〕5号)、《国家税务总局、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信息共享、便利不动产登记和办税的通知》(税总财行发〔2022〕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发〔2022〕5号)等文件要求,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改革,全面应用“政务服务+税务区块链”新模式,积极创建不动产登记办税“一窗综合受理”示范窗口(以下简称“示范窗口”),推动不动产登记办税“一窗综合受理”窗口服务优化提升,全省已实现不动产交易登记缴税链上办理。各地以创建“示范窗口”为契机,不断拓展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广度和深度,创新开展“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不动产登记+司法查控”等改革举措,群众办事体验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为树立典型,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各设区市推荐情况,经省评审工作组共同研究,决定评选南昌市本级等20个不动产登记办税“一窗综合受理”窗口为全省“示范窗口”(详见附件1)。

  希望获评“示范窗口”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主动对标一流,不断创新改革举措,引领全省不动产登记办税工作再上新台阶。各地要学习借鉴“示范窗口”经验做法,积极比学赶超,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不动产登记办税“一窗综合受理”窗口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打造更加便民利企高效的不动产登记办税政务服务环境,为我省全面建设“六个江西”、争当全国政务服务满意度一等省份贡献更大力量。

  附件:1.江西省不动产登记办税“一窗综合受理”示范窗口单位

  2.典型经验做法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     江西省政务服务

  江西省税务局       管理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1

  江西省不动产登记办税

  “一窗综合受理”示范窗口单位

  江西省不动产登记办税“一窗综合受理”示范窗口单位共20个,具体如下:

  一、设区市(含赣江新区)共10个

  南昌市本级、九江市本级、萍乡市本级、新余市本级、鹰潭市本级、赣州市本级、宜春市本级、上饶市本级、抚州市本级、赣江新区。

  二、县(市)共10个

  南昌县、瑞昌市、乐平市、上犹县、安远县、宜丰县、鄱阳县、新干县、吉安县、乐安县。

  附件2

  典型经验做法

  一、实行不动产登记办税“一窗、一人、一机”

  南昌市本级依托市政务服务平台,建立了房屋交易、纳税、不动产转移登记综合受理平台,以信息集成方式设立“一窗一人一机”专窗,办理涉税登记业务时,由专窗工作人员统一收取申请资料并录入系统,通过系统推送登记信息至住建、税务部门后台并行办理,税务部门核税后,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在专窗或线上缴税,实现了不动产转移登记一窗受理、一人服务、一次性办结。

  赣州市本级、安远县应用“政务服务+税务区块链”,强化系统对接联通,通过系统向税务部门推送不动产登记申请和办税信息,税务部门后台计税申报和审核,审核通过后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点击短信或扫二维码进入微信小程序“赣税行”缴税,缴款成功后自动推送完税证明,实现不动产登记办税“一窗、一人、一机”。

  二、推广应用“政务服务+区块链”

  抚州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税务、住建、水电气等部门,运用“互联网+区块链”技术,建设不动产登记集成服务平台,打造全市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房产交易、缴费纳税“全程网办”自主服务模式。2022年作为全国首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职能划转试点之一,抚州市不动产登记集成服务平台创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土地出让金征收+税务区块链”模式,在全省首次运用区块链技术征收土地出让金,缴费人在不动产交易窗口提交相关资料后,平台实时将信息传送相关部门并生成相应缴费额,缴费人现场扫码或通过电子税务局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款后即可获得缴费凭证并领取不动产权证,从交易申请、契税完税、信息采集到出让金申报缴纳,仅需20分钟即可办结。

  三、实行房产交易、登记一体化

  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按照机构改革方案,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上饶市本级房产交易、档案及房产信息等职责划转协议》,将市住建局的房产交易、档案及房产信息等事务性工作职责及相关从业人员连人带编整建制划转至市自然资源局,完成交易中心和登记中心整合,彻底解决了中心“分设”、审批“分置”、办事“分开”的问题。

  宜春市将房产交易中心和房产档案室馆职能、编制和人员整体移交划转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实行“登记+交易”一站式办理。机构、职责整合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数据整合、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流程优化等方面进行一体化设计,重新制定申请表单和办事指南,取消了存量房转移登记的事前备案制度和无法律法规依据的收件材料,实现办证时限和申请资料双压缩。

  四、实行二手房转移登记与水电气过户“一件事一次办

  抚州市本级将二手房转移登记、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水电气过户等单事项集成为一件事,在全面实行登记、交易、办税“一窗综合受理”窗口的基础上,二手房转移登记业务登簿后,通过与“抚州市一窗综合服务平台”对接,用电数据推送到国家电网系统,用水、用气数据分别推送到抚州公用水务有限公司、抚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实现二手房转移登记、办税网上申请、网上缴税、水电气联动过户“一件事一次办”。

  新余市本级设立了“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式综合服务大厅”,建立“不动产+水电气网视开(过)户”线下线上一链办理服务平台,按照“一套资料、一表审核、一窗受理、一站服务”的原则,一次性收取登记、办税和水电气网视过户申请资料,不动产登记部门登簿缮证后,将相关数据同步推送至新余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水电气网视等部门可通过平台自动获取数据完成过户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网视开(过)户“一件事一次办”。

  五、实行“不动产登记+司法查控”不见面办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协议,依托全市统一的不动产登记集成服务平台和法院执行数字管理系统,共同开发数据接口,实现部门系统直联,法律文书可直接通过系统传输至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无需人工转录,不动产工作人员实时接收,在线受理审核并反馈回执,实现“不动产登记+司法查控”全程网办、全市通办。

  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市税务局、市法院签订“不动产登记+司法查控”延伸合作协议,挂牌成立不动产司法查控中心,在实现不动产查询、查(解)封等常规联办业务之外,通过三部门间系统流程上的对接融合,实现不动产裁决转移一站式办理,提高法院涉案不动产处置效率的同时,保障了胜诉者的合法权益。

  六、优化完善“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

  南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与中国建设银行南昌分行、招商银行南昌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分行等40余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合作协议,设立抵押登记便民服务点200余个,开展不动产抵押登记延伸服务。

  新干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将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延伸至县内28家金融机构,强化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不断提升延伸服务网点业务办理量,本年度延伸服务网点办理抵押登记业务量占比达90% 。

  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金融机构签订了《“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系统直联智能审核合作协议》,建立“智能直联”模式,实现金融机构信贷系统与不动产登记系统直联,通过数据实时共享互用,金融机构将抵押登记相关信息直接推送至不动产登记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接收信息后,自动智能审核,并反馈审核结果,实现“审批零人工”。

  七、创新“不动产登记+公证”一站式服务

  九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赣北公证处建立“公证+不动产登记”一站式服务模式,将不动产登记延伸至公证服务机构,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技术,推进公证与不动产登记业务联办,当事人办理赠与、夫妻财产约定、遗嘱继承、涉及委托不动产登记等公证事项时,可以一并提交不动产登记所需的申请材料,通过公证系统流转至不动产登记系统,推动实现公证与不动产登记“一链办”,做到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同时公证机构在不动产专区设立“公证便民窗口”,为确需现场公证的办事群众提供便利。

  鄱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公证机构联合开展“不动产登记+公证”协同办理模式,通过铺设专线、系统对接、流程优化等举措,将涉及不动产继承、赠与等涉及公证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延伸至公证窗口,公证员一次性收齐公证申请和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公证办结后,公证结果材料与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通过“不动产+公证”联办平台线上推送到不动产登记系统,不动产登记人员负责审核登簿和缮证,并将证书免费邮寄给申请人,群众“只进一个门,只跑一次路”,就可轻松办好全部业务,打通了公证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八、深化拓展不动产登记延伸服务

  萍乡市本级将登记窗口向企业前移,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立合作授权机制,在市城区范围内的开发楼盘售楼部设立不动产登记信息采集点,由开发企业在群众购房签约时,同步采集不动产登记信息,从外网将相关信息推入不动产登记系统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预告登记、转移登记,全市12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26家中介机构可通过外网申报、内网审核的模式实现办证“一次不跑”。

  安远县自然资源局以18个乡镇便民服务大厅为“辐射点”,通过拉设专线的形式,将农村房地一体登记业务延伸至县辖区内所有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并选派自然资源服务中心乡镇服务分中心干部职工,常驻乡镇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实现“专线专人专机”,通过不断完善软硬件设施、轮流开展人员培训,进一步规范延伸点登记业务,提高各延伸点登记服务质量和水平。

  九、常态化办理预告登记业务

  乐平市多举措开展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业务,一是开展登记延伸服务,将预告登记业务延伸至开发企业,新建商品房交易后,可直接开发企业申请办理预告登记。二是强化部门间协调联动,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后,住建部门将相关信息通过系统推送至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推送信息,主动对接开发企业,引导办理预告登记业务。三是重视业务宣传,积极向开发企业和办事群众宣传预告登记的重要性,提升群众办理预告登记意识。截止2022年年底,乐平市累计办理预告登记业务4万余笔。

  鄱阳县自然资源局研究专项政策,开发服务平台,强化宣传引导,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商品房预告登记业务。一是全面实施预告登记,要求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屋买卖合同》后及时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二是开发运用“互联网+房开企业登记服务”平台,将不动产登记业务延伸至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企业在平台录入购房人信息申报预告登记,平台自动将信息推送至不动产登记系统,提高预告登记效率,今年以来,鄱阳县累计办理预告登记2472件。

  十、常态化开展“交房(地)即交证”工作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联合住建局、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出台了《赣州市中心城区“交房即交证”工作方案》,形成“责任明确、部门协同、高效便民”的工作机制,通过流程再造、容缺受理、服务前置、信息共享等方式,提前介入、并行办理等举措,开展“交房即交证”工作,并将3个返迁安置小区纳入“交房即交证”服务范围,为返迁安置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300余本。2022年,赣州市本级累计办理“交房即交证”业务2103件。

  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印发《九江市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交地即交证”操作规范》,将土地供应、登记申请、地籍调查、审核登簿等进行全链条流程再造,通过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受理收集办证相关材料及信息,对四至清晰、权属无争议,土地出让(划拨)价款和税款等规定税费缴纳完毕当日,用地企业提出申请后,第一时间办理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为企业办证提供便利。

  十一、推进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

  瑞昌市在省级平台电子证照库、省级信息平台部级接口等共享渠道的基础上,自主探索信息共享新渠道,通过瑞昌市大数据平台和自主搭建的瑞昌市一窗综合服务平台,共享了民政部门的逝者火化信息和卫生健康部门的死亡医学证明信息。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开发系统接口,以点对点的模式,实现与住建、税务、国有资产等部门信息互通共享。

  乐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采取多种形式,共享不动产登记所需信息,通过省信息平台部级接口共享和政务外网政务共享交换平台共享公安、市场监管、民政、卫健委等部门信息;通过专网专线直连的方式,共享税务、住建等部门信息;通过自主搭建的“一库三平台”,内网共享自然资源内部信息。

  十二、率先出台不动产登记税费减免政策

  九江市自然资源局积极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努力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率先在全省实行对企业不动产登记“零收费”(不含房地产开发及金融机构),并下调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标准,相关支出费用由本级财政兜底。今年以来,累计减免企业土地使用税和不动产登记费近1.2亿元,其中,免除企业(除房地产及金融机构外)不动产登记费60.546万元,惠及企业200余户,切实减轻企业登记负担。

  十三、实行“多测合一”

  上饶市本级将原分散在国土、房管、规划等部门的不动产相关测绘业务、相应测绘机构整合为一,重新组建不动产“多测合一”测绘平台,对原重复测绘项目进行撤销、合并,统一不动产测绘技术标准,并在行政服务办事大厅设置窗口,作为不动产登记关联业务服务,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实现不动产登记领域多测合一,提高了测绘业务服务水平,降低了群企测绘负担。

  赣江新区在“多测合一”平台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将“多测合一”范围由竣工验收阶段延伸至产权登记阶段。建设单位通过赣江新区权籍成果管理系统,提前将权籍调查和房产测绘备案申请材料一次性上传,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前抓取申请材料,同步审核,实现权籍权属调查与房产测绘成果审核两个事项“一次申请、同步办理、时限不增、同时办结”,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

  十四、积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萍乡市印发《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通过“办证难”专窗、信访、政风行风热线等多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梳理问题,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不动产登记前期服务队,为化解问题提出建议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强化与政府相关部门间工作联动,集体会商,因情施策,全力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多举措多途径妥善化解历史遗留等疑难杂症问题,近一年来,成功解决了50余幢房屋的办证问题。

  宜春市开启了“先证后税、证缴分离、容缺办理”的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新模式,一是成立历史遗留问题办公室,设立专窗专人专线,从权籍调查到受理、审核、缮证“一条龙”服务。二是建立由财政、税务、住建等部门组成的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类施策制定方案。三是通过主任办公会、疑难问题协调会、业务专干商讨会共同出谋划策,研究高效可行的处理办法,形成相关独立的会议纪要,目前为止,共处理解决18个小区的历史遗留问题。

  瑞昌市自然资源局为妥善解决宗教活动场所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成立了瑞昌市宗教活动场所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工期倒逼式工作机制,将每个环节、每个流程细化至每天,拉出清单、挂图作战。由各乡镇中心所工作人员组成专项专班,从测绘、资料收集、权属确认到不动产发证,形成“一条龙”上门服务,通过增派人员、加大设备投入,分组分批并行作业,实行测量完一批立即核实整理、办结一批的“流水”作业方式,三个月内完成84个合法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发证工作。

  十五、建立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机制

  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保障登记机构及登记人员的合法权益,与太平洋保险公司赣州中心支公司签约,在全省首次引进不动产登记责任险,保险范围涵盖100多名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

  吉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中心支公司签订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协议,建立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机制,由保险公司赔付因承办不动产登记业务时造成不动产权利人的直接经济损失,有效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风险应对能力和管控能力。

  十六、强化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印发了《赣州市不动产登记质量抽检操作规则》,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专人专岗落实不动产登记质量抽检工作,并纳入全市自然资源重点工作和各县(市、区)绩效考核范畴。在全市不动产登记系统中增设质检模块,开发日志留痕和内部审计功能,市本级可直接对全市范围的不动产登记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按季度出具各县(市、区)质检报告、按月份通报排名。

  上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严明工作纪律,重视人员管理,推行“手机入柜”制度,购置手机收纳柜,上班签到后窗口工作人员手机集中入柜,由专人负责清点,不定期通报。落实上下班打卡制度,使用钉钉线上打卡,并定期通报考勤情况,对应扣除考勤奖励,保证工作人员按时上下班。

  十七、提供多元化的不动产登记服务

  (一)完善硬件,提供便利化的登记服务。南昌市本级在办事大厅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专区,专区配备不动产权证书(证明)自助打印机,不动产权自助申报机、不动产权自助查询机等自助服务设备,为群众提供全年无休、24小时“不打烊”的不动产登记自助服务。鹰潭市本级在办事大厅增设自助打证机,采用自动化技术打印不动产权证书,自动送纸、自动翻页打印、自动加盖公章,操作便利、打印快捷且安全可靠性高,群众只需按提示步骤操作便可领取证书。

  (二)创新思路,提供特色化的窗口服务。新余市在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立了“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企业和群众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和困难,可随时在窗口反映,窗口值班人员会耐心听取群众诉求,做好详细记录并积极给予帮助。乐安县不动产登记与三松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在办事大厅增设了法律咨询服务专窗,每周三由律师事务所安排业务能力强、专业素质高的职业律师,在法律咨询服务专窗值班坐岗,为办事群众提供专业的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截至目前,共接受法律咨询近百人次。

  (三)下沉一线,提供人性化的上门服务。九江市为企业提供“妈妈式服务”,一是深入企业、项目一线摸排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诉求和困难。二是在园区设立帮(代)办专员,召开企业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协调会,对辖区内所有企业进行摸底摸排,建立涉企业不动产相关问题台账,持续跟踪解决问题。三是建立涉企业务回访制度,对每一笔涉企业务事后进行电话回访,收集企业反馈,不断完善涉企服务。萍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小萍帮办”志愿者服务队,不定期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走进乡镇农村、街道社区、金融机构、工业园区,为企业群众提供“上门面签”、业务咨询及政策宣讲服务,将窗口延伸到群众身边,免费为特殊群众提供“一对一”帮办、代办服务,2022年累计提供上门服务30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