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大企业:

  现将《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七大工程”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6日

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七大工程”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助力任城区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开展行政审批提速、营商环境优化、群众满意度提升、新旧动能转换助推、开发区活力激发、数据共享建设和改革创新突破“七大工程”,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从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做起,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全面推进政府自身改革,倒逼各级各部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促进体制机制创新,切实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增强群众获得感,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转型振兴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引领。围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聚焦转变政府职能,敢于突破,以政府自身改革,着力破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体制机制瓶颈制约,为经济社会发展清障搭台。

  ——坚持问题导向。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引领,围绕增强群众改革获得感,聚焦阻碍经济结构转型和实体经济升级、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堵点、难点等问题,精准施策、重点发力,确保改革的政策措施更好地满足企业和群众诉求。

  ——坚持协调联动。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促进各级、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和业务联动,强化制度衔接,构建跨部门、跨层级一体化的联合推进机制。

  ——坚持优化服务。按照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强化主动服务、效率优先的意识,优化机制和平台,切实增强服务的便捷性、高效性和针对性,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方位、全流程“店小二”“保姆式”服务。

  三、主要内容

  (一)行政审批提速工程。

  1. 持续推进减权放权工作。紧紧围绕企业和群众需求,在全面扎实承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下放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的基础上,进一步厘清各级事权,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事项依法予以取消。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部门职责变化情况,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等。年内争取再削减一到两批行政权力事项,6月底前落实区级第一批减权放权任务。

  责任部门:区编办牵头,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2. 大幅压缩行政许可办理时限。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共享等信息手段,进一步理顺审批服务链条,优化流程设计,简化办事手续,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在目前基础上再压缩至少50%,实现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75%的目标,确保新开办企业可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营业执照办理、公章刻制、银行开户、涉税办理等事项。6月底前,公布压缩后的行政许可办理时限。

  责任部门:区编办牵头,各镇(街道)、区工商局、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市区国税局、任城国税局、市中地税分局、任城地税分局等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3. 继续削减建设项目审批用时。严格执行政府投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再造工作,落实个性化清单式审批、承诺制审批、一会三函式审批、打包式立项、区域化评估评审、同步办理、联合审查、联合验收、联合踏勘等改革举措,一般性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用时不超过34个工作日,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用时不超过28个工作日,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可在27个工作日、企业投资项目可在23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对工业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协议制,全面减少审批环节。7月底前,制定工业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负面清单”;8月底前,印发全区“零增地”技术改造承诺协议制相关文件;9月底前,出台文件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审批用时;10月底前,开展项目审批流程再造改革落实专项督查行动。

  责任部门:区职能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别牵头,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4. 优化重点项目推进机制。对列入区政府年度计划的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全面推行“6+1”“9+X”会商会审机制,整合重大项目推进机构和资源,实施清单管理,及时按清单召开项目会商会审会议,推进项目供地、立项、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阶段审批进程,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

  责任部门: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5. 加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在全区政务服务窗口、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推行受理通知单制度,企业、群众办理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事项、递交申请材料后,相关部门必须出具受理通知单,如材料齐全,则在受理单上标注“材料齐全、开始办理”,并列明办理时限和责任人;如材料不齐全,也应出具“容缺受理单”,列明需要补交的材料和补交时限,切实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受理通知单应附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二维码,企业、群众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实时查询办理进度。强化部门内部科室(单位)之间、政务大厅窗口之间信息共享,严格落实“一次办事提交一份材料”的要求,对一个部门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其他部门窗口需要提交相同材料的,由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通过信息共享渠道统筹解决,避免重复提交的问题发生。6月底前,出台审批服务受理通知单制度。

  责任部门: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二)营商环境优化工程。

  6. 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全面落实国家降电价和减税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7月底前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编制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扩大涉企收费“一张网”覆盖面。加快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电子化改革,运用大数据全面监控涉企收费动态。依托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公示系统,集中公示并定期更新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依据等信息。7月底前搭建全区涉企收费投诉处理平台,形成各级联动,相关部门联合处理机制。加大审计、督查力度,对各类乱收费行为要公开曝光、严肃处理。

  责任部门:区财政局牵头,各镇(街道)、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民政局、区审计局、区物价局、市区国税局、任城国税局、市中地税分局、任城地税分局、任城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7. 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推进“多证合一”改革,7月底前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多证合一”整合目录和全国范围规范统一的模式,制定我区改革方案。年底前,再将一批涉企证照事项纳入“多证合一”。深入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深入开展“政银合作”,实现银、政、企三方共赢。上半年,开展“百企护航”活动,主动协调解决疑难问题。

  责任部门:区工商局牵头,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8. 规范中介服务行为。落实“非禁即入”的市场准入原则,各部门自行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或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一律取消。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中介超市,11月底前网上中介超市正式上线运行。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管理,8月底前制定《任城区中介机构提供行政许可要件评价办法》,要求中介机构对完成时间、收费标准、服务标准等作出公开承诺,明确政府投资类、企业投资类建设项目评估最长时限,建立备案管理、考核评定、清退淘汰三大机制。健全中介诚信管理体系。建立中介机构“黑名单”认定和发布机制,将投诉率高、信誉度差、办理时限过长、违规收费突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严禁参与中介服务。

  责任部门: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9.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检查规范和抽查指引,动态调整“一单两库一细则”,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建立全程留痕监管档案,实施跨部门、跨层级随机联查,开展监管情况督查。7月底前建立事中事后综合监管服务平台,集信息归集、信息查询、双随机抽查、协同监管、联合惩戒、社会监督等功能于一体;年底前实现对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结果公示率100%。加强现代化信用监管,建立规范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和管理系统,推进在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实施信用承诺、使用信用报告和信用记录、信用分类监管等信用管理。8月底前,在区政务服务大厅引进信用自助查询设备,逐步在相关窗口业务中推广使用信用承诺和信用报告;8月底前,跟进市相关文件出台《关于建立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进信用任城建设的实施意见》。

  责任部门:区工商局牵头,各镇(街道)、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质监局、区安监局、区食药监局等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三)群众满意度提升工程。

  10.推进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升级。全面提升区政务服务大厅、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及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服务代办点)建设水平,为服务事项“应驻尽驻”创造条件,实体政务大厅建筑面积应满足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需要,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00平方米;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服务代办点)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平方米。8月底前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不动产登记、公积金审批、出入境审批、机动车违章处理、水电气暖、税务缴纳、通讯邮政等业务窗口;全面开展帮办、代办、协办服务,各级政务服务机构针对辖区内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体,要采取上门听取诉求、收取资料、介绍政策等方式,全程帮办所有手续,对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老人,符合代办条件的事项,均可实施免费代办,在服务大厅设置志愿者服务站,为办事群众提供不间断的业务咨询、政策辅导、办事指引等协办服务;强化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功能建设,将就业、医疗、交通、户籍、入学等适合基层办理的民生服务事项,纳入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9月底前,在全区范围内推开社区政务服务代办点制度,使群众在代办点即可享受“一站式服务”;实行“365天无休服务”制度,服务人员实行轮休、倒班机制,确保全年节假日、双休日均可办理业务,办事群众可通过现场或电话预约等方式,提出节假日预约申请,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7月底前,出台政务服务中心节假日预约服务制度。

  责任部门: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镇(街道)、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区国土分局、区住建局、市区国税局、任城国税局、市中地税分局、任城地税分局等部门、单位配合。

  11. 推出第二批“最多跑一次”清单。按照“应办即办、说办就办、一次办结、办就办好”的要求,以权责清单为基础、以流程再造为关键、以“互联网+”为支撑,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深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推开“在线咨询、网上申请、快递送达”办理模式,除涉密或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基本实现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覆盖。加快推出区第二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6月底前,9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基本实现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领域全覆盖。

  责任部门:区编办牵头,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12. 民生领域事项全链条“一次办好”。对基层量大面广、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创业就业、户籍社保等事项进行全链条整合,6月底前率先在餐饮经营、户籍办理、出入境审批、车辆和驾驶人证照办理、事务公证、社保缴纳、劳动就业、民政救助、养老机构设立、个体诊所设立、药品经营企业设立、残疾人证办理等民生领域实现全链条办理,9月底前,结合我区实际,再推出一批“全链条”办理服务事项。

  责任部门: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镇(街道)、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国土分局、区住建局、区卫计局、区工商局、区食药监局、区残联等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四)新旧动能转换助推工程。

  13. 开辟十大产业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紧紧围绕培育智慧信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医养健康、现代物流产业发展壮大,着力促进高端材料、高端轻工、现代金融、商务商贸、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升级,开辟十大产业项目报建审批“绿色通道”,降低准入门槛,优化服务流程,开展“保姆式”、“店小二式”贴近服务,全力推进十大产业项目快速落地,加快新旧动能转换项目支撑步伐。8月底前,区各有关部门、单位梳理出台本领域项目落地全链条办理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布,在精简优化审批流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时限、优先办结。

  责任部门:区发改局牵头,各镇(街道)、区经信局、区卫计局、区农业局、区文广新局、区旅游局、区金融办等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14. 搭建政企沟通服务项目快捷平台。大力推进列入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库的重大项目建设,更好服务企业、服务项目。7月底前,对接新旧动能转换可视化督导服务平台,实现纵向贯通市区、横向联通各部门、覆盖全区企业,具备重大项目调度、考核、惠企政策推送、存在问题解决、招商信息发布等功能。及时更新出台的惠企政策,资金申报通知,招商引资、项目融资信息;动态在线监测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园区建设、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企业反映问题及时响应,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责任部门:区发改局牵头,各镇(街道)、区经信局、区卫计局、区农业局、区文广新局、区旅游局、区金融办等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15. 强化产业人才支撑。大力推动人才强区战略,编制发布2018年“高精尖缺”人才需求目录,加快推进“创业领军人才集聚”“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高技能人才开发”等人才计划,开展“运河工匠”评比活动,组织参加“孔孟之乡—文化济宁”校园招聘活动,力争年内引进重点产业紧缺人才220名左右,培育新增高技能人才540人。健全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积极创建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修订完善重点产业人才引进政策,更大力度推进人才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服务保障等方面的综合改革,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责任部门:区人社局牵头,各镇(街道)、区人才办、区科技局等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16. 推动公章刻制改革。对公章备案业务流程进行梳理优化,8月底前实现公章刻制设备及系统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并安排专人负责,实现公章现场刻制,当场可取。减轻新兴产业市场主体负担,有效激发投资空间,培育发展全区公章刻制市场,放宽准入限制,激发市场竞争,严格规范公章刻制从业者经营行为,依法加强价格监管;同时,在全区探索推行“新兴产业免费刻章”改革,对于在任城辖区范围内新登记注册且符合区政府鼓励发展产业政策的市场主体,由区政府免费赠送1套印章(公章、财务章和法人章各1枚),所需费用列入区政府财政预算。8月底前,制定出台“新兴产业免费刻章”改革的实施意见。

  责任部门: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区政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别牵头,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五)开发区活力激发工程。

  17. 实施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围绕明确职责权限、优化组织架构、理顺条块关系、创新人员编制管理、健全考评分配机制等方面制定改革措施,下放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权限,开展“大部制”“员额制”“全员聘任制”改革,建立适合开发区发展需求的运行机制。提高任城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效率,简化项目签约落地程序,赋予开发区自行签订项目合同权力,按程序报区政府备案。6月底前出台改革完善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责任部门:区编办牵头,各镇(街道)、开发区、区商务局及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18. 积极跟进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跟进开展的“证照分离”改革,合理选择部分行政许可等事项,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实行告知承诺制、提升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强化市场准入管理等方式,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加快营造稳定公平的营商环境,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

  责任部门:区工商局、区编办按职责分别牵头,区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六)数据共享建设工程。

  19. 横向整合部门业务专网。全面整合全区各级部门各类业务专网(专线)。7月底前,完成政府部门互联网端口整合,年底前,除个别确需保留、经批准暂时实行网络对接的外,各类业务专网(含国家、省、市垂直部署业务专网的区以下部分)完成向全区电子政务网的分类迁移整合。

  责任部门:区电子政务、区政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别牵头,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20. 纵向完善全区电子政务外网。进一步优化外网网络结构,统筹外网公共服务域(原外网)和行政服务域(原专网)发展。扩大网络覆盖范围,推动并规范基层政务部门接入,提高对业务量大、覆盖广、实时要求高的业务应用支持水平。7月底前,外网公共服务域实现全覆盖,实现全区通办,基本具备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的支撑服务能力。

  责任部门:区电子政务、区政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别牵头,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21. 强化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进一步提升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服务能力和共享效能,全面提供公民、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相关基本信息,围绕投资项目、涉企涉税、市场监管、社会保障等重点应用领域,组织开展跨部门信息资源综合应用,真正实现跨层级、跨部门的政务服务申请材料一处提交、多处运用。同时加强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健全分工协作、动态更新、有效利用的工作机制。7月底前,部门现有业务应用系统依据共享交换目录,实现与统一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部门自有数据归集渠道完成向统一平台的迁移;区、镇(街道)两级信息资源实现共享互通。12月底前建成完善全区人口、法人单位、公共信用、电子证照、决策支持等重点基础信息资源库。

  责任部门:区电子政务、区政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别牵头,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22. 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积极推进便民事项多端服务,以服务清单为基础,以最终实现“一网通办”为目标,打造“互联网+便民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新模式。6月底前制定关于深化实体办事大厅端、电脑PC端、自助服务端、口袋移动端“四端”政务服务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行“网上申请、在线服务、快递送达”的服务模式,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年底前实现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全覆盖。

  责任部门:区电子政务、区政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别牵头,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七)改革创新突破工程。

  23. 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协调省、市有关部门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局进程。6月底前,成立任城区行政审批局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审批局成立前的所有准备工作,统筹协调,确保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顺利进行。优化全区各项审批流程,根据省、市要求全区行政审批工作按照行政审批局模式进行试运行。推进行政审批局网络建设,形成方案并按计划实施,争取在行政审批局挂牌成立前完成。

  责任部门:区职能办牵头,各镇(街道)、区编办、区法制办、区政务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24. 推行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建立项目代办工作机制,在开发区设立政务服务分中心,构建区政务服务中心和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开发区政务服务分中心分工协作、上下互动、全面覆盖的代办网络。建立专门的代办员队伍,为项目单位提供综合受理、“一口咨询”、报批辅导、流程定制、跟踪服务等全过程全方位“保姆式”服务。8月底前建成开发区政务服务分中心;2018年底前,建立出台项目代办制度,完善工作机制。

  责任部门: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镇(街道)、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精简高效的政务环境,对于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意义重大。区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工作责任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各镇(街道)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分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做好协调配合。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相互联动,资源共享,形成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为群众的生活工作提供便利,以更彻底地放权、更有效地监管、更优质地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同时,政府法制部门要坚持依法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严格督查问责。加强对各镇(街道)和各部门、单位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定期督导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强化第三方评估,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镇(街道)和部门、单位,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开门搞改革,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政务环境的工作亮点,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加强法规政策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凝聚各方共识,形成改革合力。

  附件:2018年重点任务分解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