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瞭望东方周刊》总结,近年来,某些地方的官员选拔任用屡屡成为舆论批判的焦点,其中正有传播规律可循。首先是当地一些“不明真相”的网民在网上发帖,爆出猛料;然后,由网络达人进行整容手术,归纳出一个夺人眼球的标题,大多以“史上最……”的噱头出现,迅速升级为一触即发的网络热门话题;接下来,则是媒体跟进报道,核实细节,推陈出新;报道再为网络广泛转载,同时展开“人肉搜索”,进一步发掘当事人的相关信息,直至有关部门不得已正面回应,或者实在“无料可爆”,方告平息。算起来,四大环节,环环相扣,步步为营,大体勾画了网络政治的行军路线。

  当“人肉搜索”成为政治利器

  将我们生存的转型年代贴上“人肉搜索”的标签,不知有几分合宜?不过,“人肉搜索”与我们的政治日常生活,实实在在挂上了钩。干部的选拔任用仅仅是其中一端,只要一位政治人物敢于公开出镜,却不慎犯了一点事儿,诸如抽天价烟、佩名表、猥亵幼女、发表了忤逆民意的言论,或者仅仅是一个“史上最年轻市长”的称号,都可能沦为“人肉搜索”的残酷对象。而且,这“人肉搜索”颇具奇效。一个人,但凡有头有脸有照片,搜出职务、学位、生平履历肯定不在话下,乃至能查明你的妻儿老小,祖宗三代的生辰八字—这方面,那位史上最年轻的周森锋市长想必最有感触—精准度之高,足让人想起“老大哥”手下的克格勃。

  因此称“人肉搜索”为政治利器,并不算过誉。它的无形的锋锐,干将莫邪等古之名剑都将逊色三分。而它的战果,是令抽1500元一条的“南京九五至尊”、戴售价10万元的江诗丹顿、拥有上百万不明财产的南京江宁区房管局前局长周久耕丢官免职,锒铛入狱;是令犯下了猥亵幼女的恶行,同时口吐狂言,称受害的民众“算个屁”的“交通部派来的”官员林嘉祥迅速露出真身,此人虽未被提起公诉,但深圳市海事局党组书记的乌纱帽却被摘下了……这个名单还可以迤逦下去。它的长度,不仅取决于“人肉搜索”的力度,更取决于周久耕们的腐败度。“人肉搜索”固然不是反腐败的终极大杀器,却可以成为戳穿周久耕们腐败黑幕的一柄利刃。这正是“人肉搜索”为世人赞誉的最重要的原因。

  民主助推器还是民粹喷火筒

  古人说,身怀利器,杀心四起。这杀心并无立场和方向可言,今天杀坏人,明天就可能杀好人。“人肉搜索”作为网络民主的利器,除了指向腐败者,会不会伤及无辜呢?其实从一开始,倒在“人肉搜索”刀口之下的恰恰是无辜者。譬如有“人肉搜索第一案”之称的王菲案,因妻子姜岩从24层高楼纵身一跃,红颜薄命,原告王菲不得不承担由于婚外情而“逼死妻子”的恶名。他被“人肉搜索”的结果,除了每天收到陌生人的威胁、辱骂和恐吓电话、短信以外,甚至再也没有勇气走出家门。无奈之下,他只得求助于法律的武器对抗“人肉搜索”的利器。2008年底,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一审判决王菲胜诉。也许可以视为对“人肉搜索”及其背后潜伏的民粹主义暴力的一记当头棒喝。

  基于“人肉搜索”的两面性,忽略了任何一面,你都无法对其作出正确的评判和期冀。而且,你必须注意到,它在反腐败、反社会不公一面的巨大功用,并不能抵消它对普罗大众的个体权利的已知与未知的损害。所以,我颇赞成对“人肉搜索”进行立法保护与制约,抑其恶而扬其善。但我期盼的法规,显然不是《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这样漏洞百出的纸枷锁。因为立法不是下禁令,不是要抢走网络表达的麦克风。毋宁说,“人肉搜索”犹如一匹烈马,法律则是笼头。笼头至多能起到羁绊(指引)的作用,却不能禁止烈马的奔逐。笼头结实、耐用与否,立法者说了不算,还要看参与“人肉搜索”的网络哄客的驯化和反抗程度。在立法者与哄客之间展开的这一轮博弈,最终将决定“人肉搜索”能够走多远,是成为民主政治的助推器,还是民粹主义的喷火筒。

  “人肉搜索”不可承受之重

  最后要强调一点,不能因为“人肉搜索”表现出了反腐、揭黑的猛烈的杀伤力,就将赌注全部压在它头上。这本属公权力的天职,是否会构成“人肉搜索”不可承受之重?毕竟,“人肉搜索”只拥有舆论上的煽动力,并不具备法权上的惩戒力。

  如果执政者不想深入调查周久耕,那么“人肉搜索”的威力能够发挥到几分呢?如果周久耕最后未被免职,官运继续大红灯笼高高挂,我们对“人肉搜索”的评分还会像现在这么高昂吗?说到底,对于打击贪污腐败,“人肉搜索”充其量只是一种催化剂,只是枝蔓,而非主干,它必须依赖于司法权的运行规则而运行。它作为政治利器的命运,与这个国家追逐公正的决心,与司法权的独立程度,牢牢捆绑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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