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表态支持深圳试水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制约协调●部分专家忧机构撤并仍是一大拦路虎,倾向渐进式微调

  汕头大学法学院院长杜钢建是当时方案的设计者之一,他曾经告诉媒体,如果按照最初的思路,至少有1/5的正局级部门将被撤销或合并,改革对这些部门以及个人利益的触及是无法回避的现实。

  改革时机成熟,并不代表曾经的改革阻力已经消失,相反,在马敬仁看来,改革的阻力更甚以往。

  不管如何,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制约协调调子已定,这不仅是执行中央和省里的决定,更是历史的大潮,滚滚向前,势不可阻。

  六年前无疾而终的深圳行政体制改革,如今再次带给人们期待。

  前日,广东省政府网站转发省发改委相关意见,明确表示支持深圳探索形成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政府架构。事实上,在早前发布的《深圳综合配套改革总体试验方案》中,这段被视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亮点的表述,就已经引起广泛热议和解读。

  改革的车轮能否就此长驱直入,是眼下人们最关注的。

  专家称深圳一直在铺垫

  2006年3月出台的《深圳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就是马敬仁所说的铺垫

  在深圳综改方案公布前夕,获得消息的媒体已经提前展开解读。而在各种解读的报道中,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沉寂六年之后,再次成为舆论的焦点。

  新京报5月25日就以《深圳有望重启“行政权三分”改革》为题报道综改方案即将公布的消息,报道迅速被各大网站转载,不少观察人士、评论员也纷纷就此展开评论。

  事实上,《深圳综合配套改革总体试验方案》在谈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时,表述为“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实现决策相对集中,执行专业高效,监督有力到位。”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马敬仁是六年前那次改革方案的参与者,对于那次方案的流产,他有一定的发言权。“改革的最终方案已经偏离当初意愿,自然就改不下去了。”马敬仁告诉记者,按照起先的思路,深圳要对政府部门进行撤并和调整,设置若干决策局、执行局和一个监察局,这就意味着几乎要对当时的政府架构推倒重来,“协调难度太大,牵涉利益众多,根本难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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