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加快推进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建设进程,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出《关于进一步促进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促进我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再上新台阶。

  《意见》指出,青海省是我国重要的战略资源接续地,也是国家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区域。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促进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加快发展,是保持全国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的需要,是加快西部欠发达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需要,也是推进藏族聚居区实现持续稳定繁荣,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的需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的总体要求,以实现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跨越式发展为战略目标,以优势资源开发和特色产业发展为切入点,着力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实施技术改造,加快技术进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大力推进节能减排,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努力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形成集约化、规模化、基地化的产业发展新格局,为青海省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提供重要支撑。

  《意见》提出,要立足青海省资源优势,以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为主要载体,形成盐湖化工、能源化工、有色金属冶炼及精深加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基础材料及太阳能产业、特色生物资源加工等六大产业集群,力争到2015年,青海工业增加值比2007年增长2倍,以盐湖化工为龙头、以柴达木地区为核心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把青海省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循环经济示范区和大型钾、钠、镁、锂、硼、锶及天然气化工产品等优势特色产业基地。

  《意见》明确了我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重点: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根据资源、能源及环境承载能力,按照产业布局的要求,适度承接东部地区产能转移,推进铝电联营;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积极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加快培育新的增长点;促进产业集聚和中小企业发展;加快信息化建设和促进"两化"融合。同时提出,进一步加强对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指导力度;在国家技术改造等专项资金安排中,支持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支持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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