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0多岁的老阿姨日前来到贵州贵阳市开阳县公安局紫兴派出所,要求户籍民警为她出具一份“奇葩”证明。户口簿上已经清清楚楚注明了两人的祖孙关系,老人仍然被要求到派出所开证明,证明“我孙女是我孙女”。否则,相关事情就不能办理!(澎湃新闻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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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起奇葩证明,几乎成了全民之难和全民之怨,凡是有点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的人,几乎难免受其折磨。曾有人开玩笑地说,“我们不是在开证明,就是走在开证明的路上。

  应该承认,提供有效的证明作为办事依据,本无可厚非。但诸如办理事宜要证明“我孙女是我孙女”、外出旅游要证明“我妈是我妈”、买房要开具“未婚证明”、想生娃要开具“异地准生证”、领取养老金需要开具“未死证明”、让一岁小孩开“无犯罪证明”等等这类奇葩证明背后体现的是公共服务中的刻板与冷傲,带来的不仅是尴尬与无奈,更让群众寒了心,成为了民众心头不可承受之痛。

  一纸证明的问题好解决,但要是缺少为民之心,为了显示自己“官大一级”,为了避免自己“担责”,就全然不管百姓跑了多少路、磨了多少嘴皮、花了多少冤枉钱、伤了多少次心,让“奇葩证明”成为民众不可承受之痛,那就是个严重的问题了。

  无敬民之心,则无便民之行。毋庸置疑,各种“奇葩证明”的背后,是慵政懒政的“作风病”作祟,是不严不实的工作作风的具体体现。为了一纸小小的证明,群众犹如要去西天取经一般,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磨破嘴、跑断腿”。不少基层干部还牛气冲天,将为民服务当做“走过场”,群众来办事,应一声、看一眼、翻一下,该办的事不给办,该盖的章不给盖,就将群众打发走了。办事群众稍有追问,便抛出“规定就是这样的”“这个证明我们无法开”这类冷冰冰的语言,堵得办事者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正是由于公共服务中的过于冷漠,导致“奇葩证明”成为民众不可承受之痛。

  一纸小小的证明,折射的是服务意识和担当精神。只有让数据多跑路、让服务意识多跑路、让担当精神多跑路,才能让百姓少跑腿、少受气。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在照章办事的前提下,工作人员要端正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保持一颗红心、坚定一颗初心,满怀为民服务的理念,想尽一切办法为群众排忧解难,莫让“奇葩证明”成为民众不可承受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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