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信息公开是维护司法公平正义,规范司法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广西各级法院按照“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公信树权威”的思路,以“智慧法院”建设为契机,借助信息技术,建设阳光司法网、互联网直播平台、新媒体、短信、“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平台,形成广西“互联网+司法”的信息公开模式,并融合诉讼服务大厅、执行指挥中心等强大功能,建立起全方位、一体化、智能化的司法信息公开体系,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公开需求。

  一、广西法院阳光司法信息化平台主要建设内容

  (一)构建审判信息系统平台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院使用统一的审判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对所有案件从立案到分案、开庭、结案、执行等关键节点全程自动监督管理。依托审判系统确定了以立案、庭审、审限、结案信息等15项主要信息对外公开。

  (二)构建裁判文书公开平台

  2013年8月,广西高院建成广西法院裁判文书网,统一全区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的渠道、标准和格式,自动进行统计、分类、汇总、分析、预警,实时掌握裁判文书上网情况。2015年6月,全区法院实现了裁判文书一键上网,涵盖自动隐名、自动排版、自动提取关键信息项等功能,大幅减轻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量。2016年,所有不上网文书实行网上审批、流转,对不上网文书的数量、类型、不上网原因等自动统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区法院已上网各类裁判文书59万多份。

  (三)构建执行信息公开平台

  2015年7月,广西法院执行案件信息公开平台上线,无缝接入广西阳光司法网。主要公开的执行案件信息,包括案件进度、立案信息,执行信息、过程、变更,结案信息及执行文书,以及五类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同时,依托广西执行指挥中心,及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推送给联动单位进行信用惩戒。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广西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共公开五类被执行人信息共43247条,公开执行裁判文书25万份,发送执行信息30多万条。

  (四)构建微信微博服务平台

  广西129家法院已经全部开通官方微博,96家法院开通微信公众号。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广西高院微博“八桂法苑”粉丝271万,发表微博12456条。官方微博、微信涵盖法制宣传、法院工作动态、庭审直播、重大法制新闻、社会热点,并积极解答粉丝的疑问,已经成为广西各级法院全方位、多角度、全天候公开司法活动的重要平台。

  (五)构建全流程诉讼服务平台

  2016年12月,广西法院诉讼服务网上线运行。该网整合了网上诉讼、律师服务、申诉信访、人民陪审员管理等平台和功能,并结合诉讼服务大厅,“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流程”诉讼服务,并融合庭下和庭上司法资源,开展网上立案、缴费、举证、质证、阅卷、开庭、送达等工作,实现与其他部门公共服务协同。

  (六)构建互联网直播平台

  2014年10月,广西高院建成音视频管理平台,全区法院科技法庭全部接入,基于该平台实现全区法院科技法庭的点播、直播。外网建成全区法院庭审互联网直播平台,公众通过广西法院网、广西阳光司法网观看直播和点播,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直播28752场。2016年,广西各级法院开始在中国法院庭审公开网进行庭审直播,公众可以通过庭审公开网、微信、新浪微博等渠道观看直播,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经有25家法院接入了中国法院庭审公开网,共直播1371场,累计点击观看3636521次。

  (七)推行“网络联拍”,实现阳光拍卖

  广西高院推进阳光拍卖,利用网络科技,对涉诉财产实行网络联合拍卖,拍卖的信息及过程通过网络平台面向社会公开,拍卖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在联拍网上可实时查看,拍卖结果同时在纸质媒体及网上公示,形成了司法拍卖“制度建设+网络平台+高标准拍卖场所+现场网上同步联拍”的“广西模式”,有效提高了拍卖的工作效率与公开透明,受到竞拍人的广泛欢迎,获最高法、最高检和中国拍卖协会的充分肯定。

  二、广西法院阳光司法信息化建设主要成效

  (一)有力提升法院公信力

  通过将整个审判、执行活动在互联网上公布,让社会群众主动监督法院司法活动,规范了司法行为,有力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满足了群众的知情权。同时,通过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公众的监督,促进了其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广西法院涉执信访案件总量2013年以来连年下降14.8%、11.3%、9.54%,自治区人大对自治区高院人大报告的通过率逐年上升,从2010年的89.56%提高到2016年的95.99%。

  (二)促进公众知法守法

  法院的阳光司法公开活动,让各界社会公众足不出户就可以了解法院审判活动,切身感受法律的庄严、法院管理的规范有序和案件公开公正的审理,接受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意识,一方面能够更能让其更好地行使监督权;另一方面也让其接受法制教育活动,特别是对执行信息的公开,促进解决“执行难”等问题,有利于构建和谐的法制社会。

  (三)降低了群众参与司法活动成本

  信息化的手段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捷通道和快速传播,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平台的上线,让群众随时随地都可以参与诉讼服务。群众诉讼成本降低,当事人、律师可以直接上网或通过手机APP、微信,随时办理诉讼服务,查询诉讼事务办理进度。

  (四)促进广西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2011年,广西高院及区内7个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单位”。2012年4月27日新华社内参发稿《广西法院“六大公开”促司法权阳光运行》,对广西法院开展阳光司法工作情况进行宣传报道。2013年5月,最高法确定广西高院为“全国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试点法院”。2016年3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中国法院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2015)》,广西高院在参与评估81家法院中位居第12位,在参评的31个高院中排名第5位。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加强树立司法公开意识

  法院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司法公开并不是给法院增加负担,设置障碍,而是通过倒逼机制促进法官审判业务水平和司法能力的提高,规范审判活动,提升法院、法官形象。法官要认识司法公开不是法官的权利,而是责任、义务。

  (二)完善司法公开考核机制

  将个案司法公开指标纳入案件质量评查的范围,科学制定评分标准,使案件司法公开情况成为衡量案件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且作为评价法院绩效工作和法官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强化司法公开保障机制

  建议以“智慧法院”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和技术创新,积极与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加强对人员配备、物质投入、信息技术方面的资金支持,不断提升司法公开的智能化程度。

  (四)扩大对外宣传司法公开力度

  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网络等各种媒介和平台,与其他网站合作链接等新的宣传形式,以及法院开展诉讼服务时现场告知、宣传,提高司法公开网站的知晓度,不断提升社会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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