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5月13日讯 “我在国家标准管理方面提出的建议已经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5月7日,谈起自己去年亲历的“河北政府信息公开第一案”时,沧州市律师韩甫政对其进展十分满意。

 2008年5月8日,本版关于各地“信息公开第一案”的报道。

  2007年,韩甫政在办理一起案子时需查询一则政府信息,却被告知须付费。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当日,韩甫政以公民身份向国务院提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和建议书》,要求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关于教育、卫生、住房等方面的“国家标准”(见上图版面)。

  “学生用品标准2008年4月1日实施了《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但因为没有依法向社会‘发布’或‘公开’,学生、家长、老师却无法知晓具体内容。”韩甫政举例说。韩甫政请求国务院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他的举报“予以调查处理”。

  这是河北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后的第一例案件,也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韩甫政告诉记者,2008年7月6日,国家质检总局就给他打来电话,就此事进行了沟通。同年8月1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副主任陈刚等一行四人,也来到沧州向他了解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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