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帖举报违法征地遭跨省追捕的悲哀

  大河网讯 在上海打工的白领王帅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在网上发帖披露老家河南灵宝非法征地问题,引来了祸端,遭当地警方跨省追捕,在上海将他“捉拿归案”。王帅共在上海和河南灵宝看守所被囚8天。(4月8日《中国青年报》)

  王帅的老家在河南省灵宝市大王镇南阳村,他在电话中得知当地政府非法征地情况后,就上三门峡土地局、河南省国土厅网站查批文,并通过网络在线信访多次向河南省国土厅递交举报信,但一直没有结果。在多次求助无果的情况下,王帅“迫于无奈和义愤,想通过网络曝光,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于是将照片发布到网上”,不想此举给自己带来了“诽谤”罪名,遭跨省追捕。

  近年来,公民举报地方政府和官员的违规、违法行为,遭到抓捕、关押甚至迫害致死的相关报道时有所闻,这究竟是为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可是,为什么当公民使用这些宪法规定的正当权利的时候,却被抓、被关、被剥夺了生命?!发帖举报违法征地遭跨省追捕是法治社会的悲哀。

  河南省灵宝市搞以租代征是明显的违法行为,为什么王帅通过网络在线信访多次向河南省国土厅递交举报信不被重视?是因为政府网站只是现代摆设,没有实际办公功能,还是省国土厅感觉“问题不大”,不值得认真追究?如果王帅确有这样的举报信,河南省国土厅就涉嫌渎职不作为。一些地方之所以敢于违法蛮干,往往和上级官僚纵容有关。

  王帅不过是在网上揭露地方政府非法征地问题,却遭到地方警方跨省追捕,不仅显得有些夸张,而且有滥用警力的嫌疑。我国公安机关的主要任务是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行为,并不是打击公民、镇压公民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利。公安机关更不能成为地方政府维护违法蛮干的打手。地方政府动用警力打击社会批评,正在走向执政为民的反面。有限的司法资源被这样滥用,也会影响公安机关正常职能发挥。

  每当社会上发生公民举报地方政府和官员的违规、违法行为,遭到抓捕、关押甚至迫害致死问题时,有的领导者往往认为这是“个别现象”而不重视。这是很危险的。实际上,这些“个别现象”所反映出的问题却具有普遍性,即各地方政府和官员所拥有的权力基本相同,一些官员藐视宪法、藐视法律也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人们在注视着这些问题的处理和如何在今后避免。因为这样的例子对社会所产生的冲击力太大了,许多人在想,有什么理由能够说,将来遇到同类问题,下一个被“跨省追捕”的不会是自己呢?

  跨省抓捕发帖公民,"因言获罪"三重解读

  还记否“彭水诗案”“稷山文案”“高唐网案”?《中国青年报》前日“一篇帖子换来被囚八日”的深度报道为“因言获罪”添新例。

  事件的大致经过是:去年5月,河南省灵宝市政府以建设工业聚集区为名,以租代征“租”用大王镇28平方公里农地,其中大部分是基本农田,约3万余农民失去土地。但村民所得补偿却只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法律规定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根本没有涉及。在上海工作的当地青年王帅多次举报无果,在网上以“河南灵宝老农的抗旱绝招”为题发帖曲折披露这一事件,却遭到灵宝市网警跨省抓捕,以涉嫌诽谤拘留八日。

  “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因言获罪”事件却再三出现,折射的是有的基层政府理念之落后、方式之粗暴已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从现代政治理念角度看:到底谁败坏了政府的形象

  接受采访时,灵宝有官员说:“这个人实在是太过分了,你看看他在网上说的这些,简直是胡说八道……这样说给我们灵宝带来多坏的影响”“有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但不应该采取这种在网上发帖的方式,败坏政府名声”“做事就要承担责任,受到一点惩罚,至少有点教训,下次不会再犯错”。

  灵宝官员说的话很“真实”很“有才”,但每一句听起来都相当的别扭,一句话,与现代政治理念格格不入。“太过分了”“胡说八道”“给点教训”“下次不会再犯错”,这种语言基本是泼妇骂街,很难认为是一个官员对待公民的态度,权力的霸气显露无遗,公仆理应有的谦卑毫无踪影。

  网络改变中国人的生活习惯,网民成为“新意见阶层”,已是不争的事实。中央高层和越来越多的地方官员也频频现身网络“问政于民”,但在灵宝官员那里,网上反映意见倒成了“非正常渠道”。

  这些官员不妨想一想:政府的名声到底被谁败坏了?

  一个举报的网帖,就把灵宝市政府的形象败坏了,灵宝的政府形象就这么脆弱?《钱江晚报》的评论质问道:如果灵宝的领导真这么在乎政府的形象,为什么在征地这个牵涉到农民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上胆敢违法?难道当地百姓眼中的政府形象就不是形象?为什么群众举报这么久,政府迟迟不予理睬?难道合法的征地、耐心的疏导、细致的群众工作不是树立政府的形象,而是动用警力压制言论,非得把人“教训”得俯首称臣才算有了好形象?

  《南方都市报》的社论则指出,灵宝政府与网民王帅之间,是强势的行政权力与弱势的公民权利之间的真实写照。事件给公众提供了集体反思的机会,让公众得以对一些地方政府公权力的毫无克制、对法律运用的正义流失,有更为深刻的检视和追问。

  从公民权利角度看:主人岂有被公仆“教训”之理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中央的宣示,却在一些地方受到“阻击”。

  比如,经过这么一番折腾,24岁的王帅自称“这件事确实给我一个深刻教训,以后再不敢‘多管闲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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