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年初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人民法院逐步建立裁判文书、诉讼档案的查询制度,有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建立在网上依法公开案件裁判文和执行信息的制度。此后出台的《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进一步明确“加强和完善审判与执行公开制度,研究建立裁判文书网上发布制度和执行案件信息的网上查询制度”。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3日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指出,中国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依法、及时、公正审理各类案件,并全面公开审判信息。意见、纲要和计划的相继出台,无疑都是在要求人民法院通过现代科技手段逐步建立案件信息公开平台,以求最大限度的接受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监督。

  十一届人大以来,裁判文书确立了公开的原则,加快了公开的步伐。这是统筹兼顾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统筹兼顾依法独立审判与接受监督,统筹兼顾司法工作专业性与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和促进剂。随着该项工作的逐步推进,所有应当公开的案件都将公开展现在社会公众面前,接受公众的监督检验,通过公开,必将进一步增强法官的责任意识,增强法官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对提高法院的整体办案质量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任何一项改革措施,都不可能一蹴而就。裁判文书的公开也必须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总体规划、分步推进”的原则。由于各方面客观条件的限制,全国各地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还存在网络建设的困难,存在资金困难,人才困难等等,使得该项工作不能迅速有效开展,影响到整体工作的推进。为此,社会各界应当给予充分的理解,积极给予各种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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