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政法机关纷纷发“微”,2012年政法微博已发展成为“微”世界的一支生力军。数据显示,2010年12月,新浪微博平台中政法微博账号数共603个,截至2011年11月底已经达到9514个,月均增长率达28.5%。

  “微博的形式让我们置身于‘玻璃房’中,加强了各部门间的信息互通,也让更多网民参与讨论,促进司法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以“@中一在线”闻名微博界的浙江嘉兴海宁司法局局长金中一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明确角色定位

  在“微”官世界里,有喜有悲。2011年以来,不少官员因微博落马。6月,江苏省溧阳市卫生局局长由于在微博上公开传情,被曝“开房门”,这位“微博局长”因此被停职检查,并被取消其党代会代表资格;7月底,昆明市发改委某工作人员在微博被曝“艳照门”,因涉嫌聚众淫乱被“双开”并移送公安机关;8月,四川某地教育局领导在微博上与他人上演“调情门”,该领导因此而去职……

  当然,更多的官员是因为微博而走红,政法“微博军团”成为浓墨重彩的一笔。根据《全国政法微博2011年发展报告》,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浙江省海宁市司法局官方微博(@海宁司法)、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正义广东)等入选全国政法机构微博影响力前十,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九江市公安局民警段兴焱(@段郎说事)、海宁市司法局局长金中一(@中一在线)等政法人员上榜政法系统个人微博影响力前十。

  值得一提的是,在“微”官世界中,角色定位是一个难题。谈工作,还是谈生活?“在诸多不良微博现象的警示下,海宁司法系统的微博群逐步形成规范。”金中一认为,“微博要建立三个圈:第一是建立生活圈,第二是建立工作圈,第三是建立影响圈。”金中一指出,官员微博要面向公众、观点互动,而官方微博要有权威性,他们之间的定位有很大不同。

  法制新阵地

  “微”世界已然成为全民法制建设的新阵地。在司法系统个人微博中,海宁市司法局局长金中一的粉丝数量已超73万。2012年年初,据《浙江日报》报道,这位“最具人气司法局局长”已被媒体列入微博界中国最具影响力官员20强。在他的影响下,海宁市司法局下属的14个司法所,已全部开通官方微博,海宁司法的微博团队已基本形成。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金中一首先把微博当作普及法律知识的工具。3月25日,对于“法律援助与最低生活保障”的话题,金中一在微博上立刻回复称,“浙江省对可能被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如自己未聘请辩护律师的,均指派援助律师。”事实上,除了宣传法治理念外,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应对网络舆情等也成为“@中一在线”每天的“份内事”。

  据记者了解,在司法系统微博中,2009年12月正式开通的浙江“@海宁司法”是全国司法行政机构官方微博。4月1日起,浙江省海宁市司法局启用微博公文,首开全国先河,被业内专家誉为“2.0时代的电子政务”。

  “微博的最大特点就是互动性和实时性。”金中一指出,微博公文的功能相当于把向领导汇报、向群众咨询和开听证会整合在一起了。微博公文经网民评论转发,有助于改善工作,这是传统公文所不具备的。

  “微”官何去何从

  “微力量”不容小觑,业界流传着这么一句话:当粉丝超过100,你就好像一本内刊;超过1000,你就是个布告栏;超过1万,你就像一本杂志;超过10万,你就是一份都市报;超过100万,你就是一份全国性报纸;超过1000万,你就是电视台……

  如何利用好这一平台至关重要。在金中一看来,政务微博可分为三种境界:第一种境界是微博宣传;第二种境界是微博问政,回答网友咨询投诉,公开部分政务信息;第三种境界是微博政务,在上述两个功用基础上,公开承载部门政务活动,让民众参与到政务活动中。然而,在官“微”群体愈发庞大的同时,也面临着发展中的问题。昨日,记者在新浪和腾讯微博中搜索发现,一些政府官员和政府机构的微博呈现“僵尸状”,或是仅仅转发一些政府公告和地方新闻,对于网友反映的问题视而不见。

  “当前政务微博群体中80%患上了‘痴呆症’,既‘盲’又‘聋’,自言自语。”清华大学公共关系与战略传播研究所社会化媒体实验室在其官方微博“政务微博观察”中提到。

  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则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总体来说,微博问政是一件好事。”但值得注意的是,政府部门要学会在互联网新规则下的沟通,用百姓能听得懂的语言;同时要拿出诚意来与网民沟通互动,更接近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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