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国办秘函〔2017〕14号)等要求,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17年第二次全省政府网站抽查,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抽查复查情况。第二季度,全省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998个,其中省级部门及下属机构政府网站95个,市级政府门户网站10个,市级政府部门网站326个,县级政府门户网站88个,县级以下政府网站478个。按照不低于10%的要求,此次抽查9个市(州)、贵安新区及省有关部门政府网站109个,针对抽查的网站均出具了监测报告,并发给了相关单位、部门,各有关单位、部门按照报告进行了整改。与此同时,按照《2017年贵州省政府系统门户网站、省电子政务网应用评估工作实施方案》(黔府办函〔2017〕67号)要求,我们对全省98个市、县政府门户网站及52个省级部门网站开展了“网站健康度”常态化监测工作,报告已推送给各单位、部门,监测结果已对照评分细则换算成第一次抽查成绩(年底取平均分计入政府网站绩效评估)。

  (二)问题整改情况。针对转载国务院重要信息比例较低的问题,按照网站主管部门自查整改、市(州)政府办公厅(室)复查、省政府办公厅抽查的工作思路,各相关单位、部门进行了认真整改。截至目前,贵州省政府门户网站和10个市级政府门户网站、88个县级政府门户网站100%添加和转载了“国务院文件”、“国务院信息”、“省政府文件”、“‘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的入口信息。针对被《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国办秘函〔2017〕14号)通报的“织金教育信息网”,网站主管部门已将该网站申请关停,并将相关信息整合至上级政府网站集中展现。与此同时,织金县政府办公室举一反三,对全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全面检查整改。

  (三)日常监管情况。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从3月份起,要求省有关部门和市、县政府办公厅(室)每月5日前报送网站常态化监管情况。总体来看,大部分单位、部门均能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工作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省农委从2016年开始将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纳入机关二级目标绩效考核(占5分)。贵阳市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73个政府网站实行24小时常态化监测,6名编辑不定期开展抽查,每月下发《网站监测报告》。六盘水市通过《六盘水市电子政务应用情况通报》通报43个政府网站信息更新情况,并将通报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南明区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和《今日南明》公开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情况,通过公文系统发布《南明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及信息更新未达标单位情况通报》。

  二、主要问题

  (一)网站打不开、信息长期不更新等明面问题依然存在。信息长期不更新、链接不可用是此次政府网站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网站打不开的现象仍然存在。常态化监测方面,省水利厅网站和云岩区、乌当区、清镇市、红花岗区、湄潭县、正安县、水城县、西秀区、织金县、德江县、石阡县、印江县、从江县、贵定县、平塘县、罗甸县、长顺县、瓮安县、晴隆县、贞丰县、望谟县政府门户网站“健康度”监测成绩较低。

  (二)个别单位、部门政府网站问题整改存在“应付差事”现象。个别单位、部门政府网站添加和转载“国务院信息”不规范、不及时。有的政府网站主管部门不主动开展自查工作,自查工作流于形式,存在“坐等整改”现象。有的单位、部门网站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整改后仍存在突出问题。有的单位、部门网站问题频出、多出,此次政府网站“健康度”监测,“贵州水利”网仍存在突出问题。

  (三)少数地区和部门工作仍不到位。省审计厅、省文化厅、省人防办、省文史馆未报送“落实建设管理主管责任、加强政府网站日常监管”相关材料。个别单位、部门前后报送的常态化监管材料相似度高,暴露出对此项工作重视仍然不够。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面,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粮食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未报送过相关信息,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水利厅、省旅发委、省文史馆、省档案局等主动报送信息较少。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下一步,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精神,重点抓好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完善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定期对网站办事服务的信息准确性、功能实用性进行核验,服务事项取消下放或办理条件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调整更新相关信息;加快县级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网站整合迁移,提升政府网站整体质量。加大对“瞒报漏报”、“违规关停”等问题的检查整改力度,做好防篡改、防泄密等工作,全面排查风险,确保各级政府网站安全可靠。

  此次被通报的政府网站要认真抓好整改,6月15日前将整改报告报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处。各级各部门要对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国办发〔2015〕15号)、《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自查整改工作,市、县政府办公厅(室)要切实履行主管责任,加大检查整改力度,省政府办公厅将于8月1日起开展2017年第三次全省政府网站抽查。

  附件:1.2017年第二次全省政府网站抽查问题网站通报名单

  2.2017年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日常评估情况(略)

  2017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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