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民主,是网络监督、网络反腐的重要制度。但是,网络也是一把双刃剑。推行网络民主制度,同样需要法制保驾护航。

  推行网络民主,关键是要保障普通网民有说话的权利。网络天地,应面向民众。如果,总是一副板板的官样面孔,总是只有纯而又纯的官方声音,那就成了网络专制了。无论是官方网络,还是民办网络,只要在大政方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前提下,应该允许网民对政府工作、政府官员实施监督,包括实名、匿名举报官员的腐败行为。网络举报,可能是有根有据的腐败事实,也可能是有根无据的腐败现象。只要不触犯刑律,不构成故意侮辱、陷害,就不应该强求网民在网络上检举、发布信息的绝对准确性。在对政府工作、政府官员信息掌握上,普通网民不可能绝对准确、不可能深入根底,这是由他们所处的位置决定的。如果,非要求网民信息百分之百准确,等于变相封杀了普通网民享受网络民主的权利。当然,网民享受网络民主权利,不仅限于对政府工作、政府官员的监督,还包括对政府工作建言献策,即使建言献策也不能强求他们全部从大局、从全局出发,他们也可能更多地从自身利益着想,不应视为觉悟不高、小农、市民意识,应该允许他们为自身利益鼓与呼,这样,可以使政府为民谋利更加贴近、更加准确,更合民心、民意。

  推行网络民主,同样应该保障政府官员说活的权利。政府官员通过网络天地,可以对政府工作作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人们不能一见政府官员为政府决策说话,就视之为“马屁官员”,就起逆反心理。网络的主旋律应该是弘扬正气,应该是传播主流新闻,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复兴大业而齐心努力。政府官员如果发现网络不实举报,特别是无从生有、有损声誉的网络举报,同样应该允许他们作出符合客观事实的说明、申辩和解释。如果,剥夺了他们申辩的权利,就形成了事实上的网络暴力,这也不是真正的网络民主。近日,发生网络报料称陕西汉中市佛坪县县委书记杨光远佩戴着一款52万元劳力士名表。杨光远就通过网络申辩,称是对自己的误会。记者的初步调查也证明,他一直配戴普通梅花表。杨光远还告诉记者,自己可以坦然接受组织的调查,并已委托宣传部工作人员对外解释,包括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这应该是正常的,也应该是网络民主制度所允许的。

  总之,网络民主,既要允许普通网民说话,包括正确的话,也包括非主观臆造的错话,也要允许政府官员为自己维权说话,也包括允许官员说非人身攻击的错话。两个“允许”一个不能少,才称得上真正的网络民主。否则,就成为网络专制和网络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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