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民意表达是媒介民意表达的崭新形式,具有直接、及时、平民气质、虚拟性和整合力强等特点,在表达的主体、形式、内容、功能等方面形成了对传统媒介民意表达结构的深层变革。这种变化及其所蕴含的话语权利结构的变革,对公共管理和学科研究具有启示意义。

  尼古拉斯·尼葛洛庞帝曾经说过,“网络媒介是传统媒介的掘墓人”,在突出网络媒体对传统媒体的冲击和对媒介分布格局的改变的同时,仍然强调了网络媒介的工具属性。在此基础上,有研究者更进一步提出“互联网不仅仅是工具,而是一场革命,会改变整个社会”。“革命”常常被理解为“一种激烈的变革”,既包含了事物性质的改变,也常常包含了结构形式的变化。把互联网的出现看作是一场革命,不仅在于它新的传播工具的特性,更在于互联网对传播结构、传播属性乃至整个社会的传播结构、传播属性的改变。网络民意表达这种特殊的意见信息传播形式的出现,对互联网的“革命”性作了一个很好的注脚。

  一、 网络民意:民意表达的新形式

  网络民意是民意的网络方式呈现,其特殊性在于,它是通过大众媒介来表达民意,从属于媒介民意,但却又不同于传统媒介民意的间接表达,而是跨越了媒体“把关”和“再加工”的直接表达形式。其产生缘起于传播媒介的物质性改变,民意获得了一个新的表达通道和物质载体,这个新的媒介赋予了网络民意与传统民意完全不同的气质。网络不是传统媒体的“终结”,但却深刻地改变了媒体乃至整个社会的结构。

  网络民意的特征首先源于网络的媒介特性,但同时它又超越了作为媒介的技术属性,而表现为巨大的思想意识力量。网络民意的独特气质在于:

  表达的直接性。由网络传播的便捷性特征而来。网民无须借助他人力量或高成本的渠道资源,只要拥有电脑和网络,就可以突破传统媒体的层层“把关”和限制,实现在线直接发言,自由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意志。网络民意“上可通天,下可入地”——上可达最高层领导,下指人数众多的社会大众。其“通天”之功不仅在于为高层领导快捷掌握底层民意提供了方便,更在于它突破了种种利益保护驱动下的消息封锁;“入地”之功则在于它能够通过网络把意见和思想迅速“放大”和聚合,引起公众的强烈关注。无论好事坏事,一旦经过网络进入公众视野并形成焦点,就会置于公众的舆论监督之下并产生各种社会力量的重新配置,并在民意的控制态势下产生结果——这是网络民意发挥巨大影响力的动力机制,也是它的威力所在。新近发生的“三鹿问题奶粉”事件、山西“尾矿库溃坝事故”问责,包括不久前的“周老虎”、“山西黑砖窑”等事件曝光,都是网络舆论“上天入地”的结果。 

  思想信息表达的及时性。这跟网络传播迅速及时的特征有关。它有助于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因此具有社会的“安全阀”和“晴雨表”功能,能及时消除意见堵塞,避免积累和压制造成的“爆发”。

  平民气质。网络是一个个人化与主动性强的媒体,适合自我表达和个体宣言;低门槛、低成本的特点造就了它广泛的参与性,而且话题多样广泛。网络的这种特性客观上打破了传统媒体精英控制的格局,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平民化特征。平民性并不排斥精英分子使用和参与网络表达,只是消解了精英分子权威、专家、官员等的社会身份,把身份地位的“区隔”转换为对人的普遍权利的认同和建构;其参与和讨论话题的广泛性,则使人民的日常生活同重大的政治、经济议题一起平等地进入民意领域,使菜篮子、“晒工资条”这样平凡的、个人化的话题和国家大计结合起来,全方位地关注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从而有效地消除社会问题“盲点”和“死角”,促进社会全领域的健康稳定,和谐通畅。

  虚拟性。由网络兼具的匿名性和开放性特征而来。一方面,“在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网络的匿名性带来了网络言论责任追究困难引起的真实性怀疑和因为匿名而勇于袒露真实的悖论和争议;另一方面,网络的民意表达尽管存在着各种争议,但存在本身就是现实。在鲍德里亚看来,拟象和仿真的东西因为大规模地类型化而取代了真实和原初的东西,世界因而变得拟象化了,当今社会是大众媒介构建的“仿真”世界,但是这种仿真本身就是真实。网络民意建构的真实可能是一种拟态环境,但是网络的开放性又使任何的信息,无论真假,都可能进入公开状态并产生影响力。对于受众来说,拟态环境一经被接受,也就变成了现实环境。因此,网络民意无论是真是假,一旦形成,就会产生影响力,网络民意的许多问题也正因此而生。

  巨大的整合力量和“议题设置”功能。这是由网络传播的交互性、多媒体、超文本等特征决定的。网络的互动性为各种意见的收集、交流和对话提供了平台,是一个按市场法则运行的思想集散地,形成各种看得见的“舆论场”;在此基础上,再聚合成一种看不见但却坚韧有力的“软力量”——民意。网络的整合作用可以分为三个层面:一是信息整合,利用网络的多媒体优势,把平面媒体和电子媒体等多种形式的媒体信息(包括个人发布的信息)在网络中集中展现,并根据点击率和回帖数量把“焦点”遴选和凸显出来,造成各种媒体力量的“共振”和互动,从而把问题“放大”,形成强大的“聚焦”功能;二是意见整合,把各种意见和争论集中在一起,通过意见交锋突出符合民意的意见为“优势意见”,形成“舆论冲击波”和压力,使事情发展朝向民意方向;三是为社会“设定议题”,民意一旦形成,就会吸引各种社会力量的“注意力”,处于民意指向“客体”位置的对象也会成为关注的焦点,各种社会力量——既有权力机构,也包括利益团体就开始或被动或主动地发挥作用,旧有事物相对平衡的状态将会被打破并被重新建构。网络民意通过这种“设定议题”功能,整合公众的“注意力”和各种社会力量,来完成对权力、物质等资源的重新配置以干涉社会的政治经济等生活。

  此外,网络民意表达还具有可视可听可感等生动性的呈现方式;具有多样化的表达途径等等特点。但以上五个特征对民意表达产生的影响更为深刻,网络民意的各种效应(包括正效应和负效应)和问题争议,皆由此而生。

  二、网络民意表达对媒介民意表达结构的变革

  作为一种全新的人际传播形态和传播方式,网络民意的这些特征使它同传统的媒体民意表达区别开来。这种区别不仅来自于媒介介质的不同,更在于由此而产生的对媒介民意深层结构的“革命性”变革:

  一是民意表达的主体结构,从精英主导到草根“合唱”。(1)传统媒体由于版面空间、节目时段等限制,能够参与媒体讨论、公开发表意见的人数很少;而在这些人中,专家、学者、官员又占据了主要位置,权威具有无可比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网络的平民化特征使公共参与的数量结构发生了改变,一个重大事件,报纸的言论顶多三五篇,网络帖子却可以成千上万,大量普通公民参与到意见表达中去,“民意”开始回归“民”的本质。(2)网络的匿名性特征消解了特殊身份带来的“身份政治”权益,网民“生而平等”,意见评价的标杆不再受身份、地位等外在因素作用,而关注意见本身的合理性。其中,精英分子(或署名或匿名)因为见解的深刻或独到常常成为舆论领袖,普通民众常常沦为“喝彩者”,但这样的参与仍然具有数量判断的价值,因而也是有意义的。

  二是民意表达的形式结构,从单向到多向,从间接到直接。(1)表达方向的变化。传统媒体如报纸,其民意表达是单向度的,难以形成对话和讨论;广播电视虽然对这种单向性有所改变,但受参与数量和参与程度的限制,也难以形成大规模、大范围的对话、讨论。网络互动性实现了意见传播从单向到双向和多向共动的变革,使媒介具有了“公共论坛”和“街角”、“公园”的性质。其深层意义是对具有单向宣传性质的“伪民意”的反对,使利用“民意”名义进行的宣传难以为继。(2)表达方式的改变。传统媒介民意被划归为间接民意形式,原因是它呈现出来的民意可能是经过了“层层过滤”和“媒体加工”的产物,并非公众意见“原生态”的直接呈现;网络民意虽然也存在着“过滤”,但“加工”被排除,“过滤”的环节在减少,多数情况下可以实现直接和快速的表达,直接民主成为可能。在这样一种语境中,要像对传统媒体那样强求舆论一律,甚至“组织”和“营造”民意必将遭遇前所未有的困难。

  三是民意表达的内容结构,从单一到多元。网络颠覆了传统媒体“内容决定形式”的思维惯性,形式或技术在某些时候占据了主导地位,造成对内容的“反动”,民意表达的内容结构因此而改变。(1)议题范围拓宽。传统媒体因为时空制约而具有的弱选择性使民意议题范围狭窄;而网络的空间无限性和时间的延伸性则使网络的议题选择性增强,琐碎的民生话题、轻飘的情感话题、放松的娱乐话题,同重大的政治、经济话题一起平分网络的话语空间。(2)议题设置从被动到部分主动。传统的媒介议题由媒体确定,几无例外;网络的议题虽然多数仍由媒体设置,但能形成民意的议题都是由网民的点击率和发帖数量而定,应该说是由网民设置;另外,由网民主动设置的议题数量比例也在增加,象“十七大”期间人民网“强国论坛”网民“小火龙”的“总书记,请来‘强坛’跟网民说说心里话”这样的公民议题在网络话题中所占的比例将越来越高。(3)深度和强度的变化。传统媒体不仅受公开署名和话语责任的制约,对言论的传播效果进行先验性“把关”和“过滤”,以防止负面影响的产生;而且,圉于渠道资源的限制,讨论很难做到尖锐深刻。相比之下,网络的过滤要宽松许多。这就形成了网络民意表达自由、坦率、尖锐、深入的特点。在“沉默的螺旋”作用下,网络传播的累积性、普遍性和共鸣性发挥到极致,对同一话题能很快形成凝聚力和向心力。在此基础上,网络参与的主动性更进一步推动了民意的现实干涉能力,滋生了强大的民意生产力,不仅能使民意从潜在状态上升为显性表达,而且还可以推动民意从语言上升到行动。

  四是民意表达的功能结构,从私权利表达为主到公权力监督加强。我国的新闻宣传长期以来对舆论都采取了程度不等的限制性策略,如追求“舆论一律”、“口径一致”。这些策略在特殊的历史阶段有其积极的一面,但给民意表达留下更多的是谨慎和保守的消极心理暗示和习惯。民意的信息、导向、沟通、监督等功能畸形发展,呈现出导向功能被放大强化而监督功能弱化的不平衡状态。媒体的公众参与只有群众来信、来电等有限空间,其表达内容也多限定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要求等细小方面,绝少涉及重大的政策问题和触及权力层面,一直到1994年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等栏目开办之后,传统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才有所加强。而网络民意以其匿名、直接、情绪化等自在特征,和网络公共议题与多数人相关等多重因素作用,一开始就以批判者的姿态生猛地把注意力集中到权力监督和公共事务上,对公权力的监督力度和广度增加。

  网络民意对传统民意结构的变革,是基于网络民意表达的直接、及时、平民气质、互动等特性前提的。没有网络的媒介特质,就无法形成民意表达的主体、形式、内容、功能等结构的改变。虽然两者间的关系在上文中无法得到逐一相对似的照应,但这种变革同网络民意这种新事物的表达特质的联系仍然明晰可辨。

  三、网络民意表达结构变革的深层内涵和启示

  网络民意表达对媒介民意主体、形式、内容和功能结构等的变革,从话语权利的结构变化出发,导向公民普遍权利与公共权力的对抗。网络民意的“革命性”在于它基于网络媒介特征的反传统、反精英、反一律、反控制的对抗色彩和强烈社会干涉意蕴。葛兰西认为,“文化是争夺、确立与反霸权的领域”。作者认为网络同样也是这样的领域。网络民意对传统媒介民意的变革,其实质是话语权利结构的变革:民意主体上的反精英和草根“合唱”实质上就是平民分权,要求打破媒体和公共权力的垄断,实现平民和精英平等的话语权利;民意形式和内容上对有组织、有目的的舆论宣传和控制的反对和反抗、对舆论一律的抵触情绪等,其实质都是对话语霸权的不同形式和程度的反抗。同时,相较于传统媒体的强控制力,网络媒体的难控性也使权力对言论的控制力量被相对弱化,从而使网络在当下中国部分地具有了“公共领域”的性质。“十六大”以来对“网络文化阵地”的重视,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网络正在成为民间抵抗力与官方整合力量博弈的“阵地”。

  与权利结构变化对应的是权力结构的调整。一方面是权利表达的社会干预态势必然会遭遇权力的对抗、规范、控制,另一方面民意指向对公权力的参与和监督,特别是对公共决策的参与,促使决策权力的主体结构发生变化——由此,权力结构的变化也势在必然。网络民意结构变化的这种深层涵义必将对现代社会生活产生影响。分权能够有效拓展议题空间,畅通民意渠道,消除意见堵塞,提供决策参考,形成权利对权力的制衡,这是网络为什么能够成为“民主新景观”的根本原因。

  从话语权利出发,到决策权力的被迫分化,网络民意表达对公共管理者和研究者至少有两重启示:

  一是对民意的社会干预作用和功能价值的重新评价。民意权利在网络语境下变得无法漠视,对公共权力的分化也势在必然,网络民意的表达不可阻挡,民意关注的范围扩大,民意干预社会生活的功能和力量空前巨大,尤其是对社会政治的集中作用,使得民主政治成为必然。政府职能、政治文明的标准,对待民意和公民参与的态度,乃至整个社会的政治生活气氛、政治生态结构,都将面临着“正当性标准”的改变和重新评价。

  二是对具体民意问题的重新认识。网络民意的表达数量、方式、效能等的改变,使旧的解释框架不再适应,部分要求寻找新的研究范式,这将催生公共管理者和研究人员提出新的研究命题、理论和研究方法。这种新命题包括对网络民意本体特征的认识,功能和价值的认识,民意过程的研究,对民意的重新测量、界定和评价,工具的应用等等,并在操作和使用上提出新的方法论要求。 

  网络的出现,是一场技术领域的革命;网络民意的出现,是一场社会政治领域的革命。网络民意结构变革带给我们的启示理应推动这一新课题研究的持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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