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规范和优化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印发施行。《办法》共分五章22条,对市政务服务各平台窗口和工作人员的政务服务进行规范,要求全面推行“网上办、集中批”等服务新模式,还对审批服务统一收费等明确了具体措施。

 
  《办法》要求,市政务服务各平台窗口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政务服务规范,对服务对象做到“三个不准”:不准说“我不知道”,必须熟悉本平台窗口业务流程;不准说“这事不归我管”,必须做到首问负责;不准说“这事不行”,必须吃透政策,主动协调,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办法》还明确,由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以市场准入、投资建设等领域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为重点,建立实行“前台审批+后台监管”“一个窗口管审批”“一张网络管政务”运行机制,大力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行“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等服务新模式,确保清单审批服务事项100%进驻中心,100%窗口受理和按时办结;确保企业3个工作日内注册开业、5个工作日内获得不动产权证、50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证;确保审批服务事项在线办件率达到80%以上。
 
  同时,《办法》还对审批服务统一收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派员统一驻场管理和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实现对项目登记,公告发布,开标评标或评审、竞价,成交公示,交易结果确认,投诉举报,交易履约等交易全过程监控,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服务平台实行“统一受理、首接负责、分类处理、限时办结、过错问责”接处机制和各上线成员单位所有工单签收时限不得超过1个工作小时,工单办结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以及市县两级12345热线强化全媒体能力建设等明确了具体相关措施。
 
  对于政务服务的监管工作,《办法》规定,以常态化日常巡查与外部评议、平时考评与年度考核、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等方式,依托市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和行权网平台组织实施。具体包括建立政务服务“月考评、季公示”制,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每季度汇总形成监管考评专报,抄送各相关部门单位,并向社会公布。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对政务服务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设立市政务服务窗口月专项绩效考评奖。并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同时在市政府、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门户网站设立曝光纠错栏目,公开群众反映的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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