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政府部门获悉,《江西省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出台。我省提出,南昌市、赣州市开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

 
  清理奇葩证明以及繁琐手续
 
  我省提出,今年将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推动南昌县、瑞金市、吉州区、资溪县4个县(市、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
 
  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事项,依法精简省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加强基层承接能力建设,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政府实施更方便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下放基层管理,确保各项简政放权举措落地生效。推行乡镇权责清单制度,实现省、市、县、乡权责清单“全覆盖”,畅通“最后一公里”。坚持以方便群众办事为原则,进一步清理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
 
  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
 
  我省提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推动本省法人和其他组织实行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我省将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全面落实“先照后证”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加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用。建设完善企业网上注册服务平台,不断推进企业登记网上办理和全程电子化进程。探索建立普通注销登记和简易注销登记相互配套的退出制度。
 
  南昌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我省提出,健全决策执行情况跟踪机制。决策机关要及时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实现决策过程全记录。
 
  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平台,实现行政执法案件的网上办理、网上公示,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网上移送。健全网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制定出台《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办法》。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定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相关制度。组织南昌市、赣州市开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
 
  建立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我省提出,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重点加强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生态文明、政府自身建设等领域的制度建设。
 
  我省将健全决策事项民意互动机制。建立并落实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市县两级政府将政府网站建设成公众参与决策的主要平台,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应当及时公开信息、解释说明。
 
  全面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在提交讨论前交由政府或部门的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作出决策。
 
  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
 
  我省加强江西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建立委托专业机构、社会咨询机构、研究机构等第三方评估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评估。
 
  我省积极完善法律服务配套机制。县级以上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当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制度;乡镇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设立公职律师;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推动事业单位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
 
  加快建设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积极推进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全省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平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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