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城市文化特质的集中反映,是生活在这座城市里的人们文明素质的综合体现。打造优良营商环境,要用制度文明引导公共文明。”市行政中心管理办主任杜妍表示,市行政中心管理办全体工作人员会以实际行动参与我市营商环境建设,积极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作贡献。

 
  杜妍说,《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我省首部规范营商环境建设的省级地方法规,为政府部门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服务理念,构建公平公正市场环境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条例》颁布以来,市行政中心管理办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并分3批进行全员培训,特别是围绕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内容,开展“立足岗位作贡献”的座谈和知识竞赛活动,使广大窗口工作人员切实增强主人翁意识,不断提升服务理念,规范服务行为。
 
  “2016年,我们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稳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杜妍介绍,目前,共有 42个部门271项行政审批及其他权利事项进驻中心集中办理;实行行政审批授权委托书制度,切实推进“审批事项进驻到位、审批权限授权到位”;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清理减少繁琐的前置要件31个,审批时限得到提升;制定了《铁岭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服务企业工作制度》,主动向各县(市)区工业园区发放“沟通函”,详细了解企业需求,组织相关窗口到企业进行现场办公,提高了为企业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开展“最美服务大厅”建设活动,在市工商局窗口设立大众创业服务窗口,为757个有创业意愿的经营者提供咨询服务,指导帮助108个企业办理了营业执照。制定了《分中心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和《综合窗口运行管理办法》,不断规范分中心和综合窗口服务行为;实行了一次性告知清单制度。对各部门事项名称、设定及实施依据等内容通过清单方式作出明确说明,摆放在窗口显要位置,并通过中心网站、微信平台向社会公示,全面实行信息公开,接受企业和群众监督;全面实行“456服务模式”,即:“四亮明”“五制度”“六公开”。
 
  营商环境建设是长期系统工程。在今后的工作中,市行政中心管理办将以《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指导,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开展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组织协调各窗口部门动态清理审批事项和不必要的审批前置要件,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与各窗口部门共同制定行政审批服务流程,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认真编制各类事项的《服务指南》,并通过中心网站、微信平台向社会公示;二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最大限度完善网上咨询、办理等功能。开通短信提醒业务,第一时间将审批结果告知办事企业和群众;三是大力推进基建项目并联审批,充分发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制定《铁岭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并联审批联席会议制度》,启动“一次性并联告知”业务,把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办理审批服务作为工作重点;四是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全力做好为企业兜底服务工作,实行定期走访园区制度,坚持开展上门、延时等服务,提升服务针对性;五是加强窗口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组织人员进行文明礼仪、文明服务、党风廉政建设、软环境建设等相关知识的学习。强化窗口服务承诺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切实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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