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十八届六中全会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的主题是从严治党,并将审议两个规范党内纪律的重要文件。这标志着十八大以来的“反腐”斗争正在进入制度建设的新阶段,中国共产党正在兑现十八大后“反腐”开启时的承诺——将反腐败“治标”和“治本”相结合,从治标逐步过渡到治本。

 
  懒政怠政不是反腐的“结果”
 
  不过,与“反腐”轰轰烈烈推进的同时,官僚机构出现了不作为、“懒政怠政”的现象,这也引起了最高层的注意。在5月,习近平主席就针对干部队伍的怠政问题发表了长篇讲话,认为这个问题“极为重要也十分紧迫”。而李克强总理干脆指出:“身在岗位不作为,拿着俸禄不干事,庸政懒政怠政,也是一种腐败。”
 
  认真分析,懒政怠政的出现,虽然与“反腐”的展开存在先后关系,却并不是“反腐”的结果。相反,懒政怠政的出现,恰恰是因为腐败的根子还在。官员的懒政、怠政,一种情形大概是怕受牵连,担心在与企业打交道、“批条子”的时候被“拉下水”,成了“反腐”的对象——对于一些“有心”腐败的人,“反腐”以前,“做事”还能获得利益,还算“收支平衡”,现在在“严打”的氛围下,就是完全的“赔本买卖”,算计之下,自然是“不动为上”;另一种情形,则是部分人对“反腐”心存不满,但又不敢公然对抗,就以“不作为”进行消极对抗。无论哪种,都是因为腐败的“贪心”还在,腐败的土壤还没有被完全清除。
 
  因此,面对懒政怠政问题的出现,我们要做的不是放慢反腐败的步伐,给腐败分子以喘息之机,而是应该尽快扎紧反腐败制度建设的“笼子”,让有“腐心”的人彻底失去指望,这也是本次六中全会将审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两个重要文件的意义所在。
 
  解决懒政也需要“胡萝卜”
 
  另一方面,在抓紧反腐败“大棒”的同时,我们也应当认识到“胡萝卜”的重要,这就是建立起一套新的公务员奖惩和激励机制。
 
  在“反腐”开始之初,就曾经有声音为中国的公务员“叫苦”,认为公务员收入太少,与其所掌握的权力不成正比,容易让公务员在与私营部门比较时产生攀比心,从而成为扣动腐败的“扳机”。还有人引用新加坡的例子,认为新加坡是“高薪养廉”,用高收入保证了公务员队伍的廉洁。但这种说法要么是误读了新加坡的公务员制度,要么就是在有意误导。
 
  解码哥特意考察了一下新加坡公务员的薪酬制度。不同于“高薪养廉”的说法,新加坡公务员的薪酬,是由第三方机构从市场中选取一些样本公司,根据这些公司相似职位员工的收入的80%支付给公务员的。因此,虽然新加坡部长级官员的年薪高达100万美元,但这也是参照大企业的副总裁的收入制定的,也就是说,这些官员在政府挣得还是比在私营部门少。所谓的“高薪”,只是从普通人理解出发的一种误读。
 
  平心而论,经过公务员工资改革,我国普通公务员的收入并不算低,基本是社会平均工资甚至稍高一点。考虑到职业的稳定性,这种工资水平是合理的。但关键是薪酬没有体现人才的市场价值和绩效,尤其是优秀人才的薪酬较低,造成了“劣币驱逐良币”和一些人心态不平衡引起的腐败。比如,在金融部门的官员,与其监管的企业类似职位的人员,收入差距是几何量级的,这就难免产生人才流失,甚至腐败问题。
 
  新加坡公务员薪酬制度的另一项经验是,公务员的薪酬由全国经济走势决定,收入中的奖金部分跟国家GDP有联动关系,而且,公务员薪酬的变动部分占到收入总额的30%至40%。当然,新加坡有自己的国情,中国不可能照搬,但仍可以根据国情加以改动后借鉴,正如我们借鉴新加坡等地的公积金制度一样。试想,如果中国官员的收入和当地的GDP联动,怠政懒政的结果就是自己的荷包“缩水”,恐怕“不作为”的倾向就会收敛不少。当然,为了防止偏差,我们也要同时制定相应的措施,防止“唯GDP论”的重新抬头。
 
  中国改革开放的经验之一,就是打破“大锅饭”,引入了奖优罚劣的绩效机制,让员工收入水平与企业的效益相挂钩,从而让万千企业重新焕发出活力。今天,当我们遇到懒政怠政这个难题的时候,重新回顾改革的基本理念,建立一套与市场接轨的、透明的公务员奖惩和激励机制,或许正是需要的。
 
  作者:王少喆
  原标题:从严治党之下,“懒政”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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