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确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相关实施细则,将把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要求稳步有序纳入政务活动各环节,选取100个县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同时要求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府网站等平台建设,拓宽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渠道。李克强总理明确表示,政务公开是政府必须依法履行的职责。只要不涉及国家安全等事宜,政务公开就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就是要切实满足公民与社会对政务信息的需求,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权力运行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目前,我国信息数据资源80%以上掌握在各级政府部门手里。近年来,随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日前,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布的 《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6)》显示,在对100个城市开展的一级评估指标中,政务公开得分率最高,为77.14%。显然,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已在全国深入推开,“政务”走向透明化,“公开”渐成常态化。
 
  但也应当看到,一些地方仍对“谈公开”顾虑重重,不愿甚至不敢向公众坦诚交底,造成了大量的信息迟滞和不对称;一些部门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仍存在重视不够、认识不足,公开内容较少、公开渠道过窄,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远未达到社会公众的期望和现代政府的要求等问题。
 
  政务公开透明对稳定经济社会发展预期非常重要,这也是为何在今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就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出明确要求后,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聚焦政务公开的原因所在。从某种意义上说,依法推进政务公开,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透明,不仅有利于增强政府公信力,改善政府的施政环境,还有利于提升政府形象,促进招商引资,推动地区经济发展。
 
  当前,我国社会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时期,群众的权利意识不断觉醒,社会利益逐步分化,各种矛盾不断深化,这对政府施政带来了新的挑战。面对这样一种复杂的形势,只有顺势而为,推动政务公开,严格程序,依法办事,才能获得群众的信任,化解地方利益纠葛,为地方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实践证明,凡在重大事件中主动及时公开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就会赢得民众的理解;但如果遮遮掩掩,不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就会引发舆论批评,甚至谣言满天飞。
 
  看当下国际国内形势,政府信息公开已然成为大趋势。在中国,政府信息公开迟早会演变成类似 “信息公开法”一样的强制性约束。对于现代政府来说,信息公开是一种基本的行政文明,也是政府行政必须适应的一种“硬约束”。在今年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中央再度提出强化政务公开,不论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还是提高透明度、依法行政,对于各地政府的执政都是重要考验。
 
  此外,在信息时代,信息的公开披露、传播、共享已成为时代特点,尤其是公共领域的信息,涉及公共利益的信息,就更应该对全社会开放,由全社会共享。如果中国政府一旦确立了信息开放的公共原则,则有可能开启一个时代,它将通过看似技术性质的信息和数据开放,打开一扇通往体制改革的大门,带来政府持续改革的推动力。
 
  总之,政务公开工作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也是倒逼依法行政、构建服务型政府、保护公众权益、激发社会创新、降低社会成本、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这要求各级政府部门树立起“公开是惯例,不公开是例外”的自觉意识,突破“不公开是常态,公开是找麻烦”的旧思维。身处大数据时代,最大限度发挥政府信息数据满足需求、解决问题的效用,才是信息公开未来生长的基点所在。
 
  作者:周子勋
  原标题:周子勋:政务公开促政府决策高效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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