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交通运输部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加强政策解读回应 重大决策预公开

  日前,《交通运输部落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发布。《实施意见》提出,紧紧围绕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需求引领,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提升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自身建设。

 
  《实施意见》明确,强化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和政务服务公开,推进市场监管和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推进重大交通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及时发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拓宽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
 
  同时,围绕实施精准扶贫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成效、资金以及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加大安全和应急管理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由部组织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推进就业创业、环境保护等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决策和预决算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并公开决策执行和落实情况。
 
  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实施意见》要求,要主动做好政策解读,重要政策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部长、副部长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同时,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并认真研判处置,更好发挥媒体作用,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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