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各区都设立政务信息查询室供百姓查询。 

  公开办公,政务公开的有效形式。政务信息中心揭牌成立。走进社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社区居民在社区内就可进行政务信息查询。 

  加强政务公开宣传,推动全社会对政务公开信息的利用和监督。 

  温洪祥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这是我省第一例以个人名义要求政府公开信息的申请。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这部专门为政府信息公开而制定的法规因其公开范围的明确化、公开方式的多样化而备受瞩目,有人称这是继行政许可法之后政府的“又一次自我革命”。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专门设置了“依申请公开”程序,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条例》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现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对于政府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未予以答复或拒不答复的,百姓可以诉诸法律。 

  7月24日,沈阳市民温洪祥向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正式递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希望相关部门公开近五年来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而擅自让业主入住的房产违法等情况。 8月14日,答复期限的最后一天,温洪祥得到了来自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沈阳市房产局、沈阳市规划局、沈阳市行政执法局等4个部门的答复,让他惊喜的还有,答复令他“很满意”。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沈阳市也是我省由个人向行政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首个案例。公民用新方式行使了自己的权利,政府信息成功地实现了公民和政府的互动。 

  首例“依申请公开”后,沈阳市又有6位市民向政府部门递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得到了“比较满意”的答复。 

  “依申请公开”,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也给行政机关的行为带来了深刻的影响。 

  “第一申请”反响强烈沈阳又有6人提出申请 

  首例“依申请公开”使温洪祥一时成了焦点人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两个多月后,这个研究法律的小伙子便向沈阳市相关部门递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希望公开近五年来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而擅自让业主入住的房产违法等情况。 

  “我问的问题比较多,而且比较‘尖锐’,但相关部门非常重视,答复也令我满意。”说起两个月前的“第一申请”,温洪祥感慨颇多。 

  温洪祥依然保留着他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上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公开的近10项内容清清楚楚地写在上面: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自2003年至2008年对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以及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擅自入住的违法行为的监管情况及摸底排查的全部信息;沈阳市五个行政区域范围内对未经竣工验收擅自入住的楼盘名称、项目地址、开发商名称及已入住的居民户数;未经竣工验收擅自入住超过90日仍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居民户数;对未经竣工验收擅自入住的商品房开发建设单位的处罚信息;未经竣工验收擅自入住的商品房开发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处罚信息;对处罚行为的实施情况,包括缴纳/未缴纳罚款的明细及是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2008年度对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擅自入住的违法行为的监管方案、防范违法行为发生的措施。 

  温洪祥同时申请需要政府公开的信息还有:沈阳市城建档案馆对公开信息查询的收费依据;沈阳市城建档案馆对公开信息查询的收费标准;对收费的支出及使用情况等。 

  在温洪祥看来,这些信息公开有诸多好处:一,加大开发商违法成本,从源头上解决问题,防范问题发生;二,可以发现漏洞和不足,以此促进法规及规章制度完善;三,能提高消费者购房法律意识,拓宽维权渠道。 

  “温洪祥样本”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的反响。 

  依申请公开,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了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热情。 

  首例 “依申请公开”后沈阳市又有6位市民提出了申请,并得到了“比较满意”的答复。 

  为给申请人满意答复破例召开协调会 

  温洪祥递交的“依申请公开”,引起了沈阳市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沈阳市乃至辽宁省由个人向行政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第一个案例,意义非常重大。一方面反映了群众对行政参与权、监督权的意识增强了,另一方面对于政府的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8月6日沈阳市政务公开办副主任刘延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所谓“依申请公开”,是指对于不能广泛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需要向有关行政事业单位提出申请公开。 

  因为这是沈阳市的第一例“申请”,再加之申请公开内容相对“尖锐”,为了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地给予答复,8月6日下午,沈阳市政务公开办召开了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会,各部门通报答复落实情况。当天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房产局、市规划局、市行政执法局的相关领导与工作人员准时到会。 

  这是一次特别的协调会。 

  “这是沈阳市首个依申请公开案例,这是对政府各部门工作能力的检验,希望大家重视。 ”刘延民开门见山。 

  在与会人员看来,第一例受理的结果非同寻常,“它不仅是给温洪祥一个人答复,更是沈阳市民的普遍要求。 ” 

  相关部门表示,他们对温洪祥递交的“依申请公开”进行了认真研究,争取给申请人满意的答复。协调会上,几个部门的领导就申请公开的各条款又进行了协商。 

  “协调会进展顺利,各部门非常重视。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将在《条例》限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一个多小时的协调会结束后,刘延民向记者通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依申请公开”的具体答复有几种方式: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或直接答复所申请的公开内容。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部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更多带有公益“味道” 

  2008年5月1日,标志着我国各级政府迈向“信息公开时代”的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这部专门为政府信息公开而制定的法规因其公开范围的明确化、公开方式的多样化而备受瞩目,有人称这是继行政许可法之后政府的“又一次自我革命”。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专门设置了“依申请公开”程序,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 

  温洪祥敢当“先例”,他希望以此能带动并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而他的申请,更多地带有公益“味道”。 

  在律师工作中经手的案子使他把目光投到了房产问题上,“一般市民在购买完新房入住后,除另有约定外应在90天内拿到产权证,但是有的市民却拿得很费劲。 ”温洪祥在自己的调查中发现,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发商应该在获得政府相关部门的竣工验收许可证后才可以允许市民入住,但有一些开发商却在没有获得该证的时候已经让市民入住,结果因为开发商没能通过竣工验收导致不知情的市民拿不到房产证。 

  “买完房子却办不了房证,会产生涉及户口、孩子上学、医疗等诸多不便,这让他们很苦恼。 ” 

  温洪祥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公开信息,让百姓更知情。 

  政府信息公开进入法制化轨道 

  沈阳市出现的第一例“依申请公开”,影响巨大,产生的震撼也是巨大的。 

  “第一,它考验政府各部门日常工作是否扎实;第二,它考验职能部门是否尽职尽责;第三,它考验政府各部门对人民群众监督权是否认识到位;第四,促进各部门转变作风抓好下步工作。 ”沈阳市政务公开办副主任刘延民分析。 

  在沈阳市政府副秘书长、沈阳市政务公开办主任周勇看来,“沈阳市首例‘依申请公开’更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尽管近年来政务公开工作得到广泛认同,但许多部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是停留在法律、法规文件等方面,政务公开程序比较简单,并且多是主动公开,这些已经不能满足公众要求。 ” 

  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引入了“依申请公开”,公众有权获得更多的政府信息,这也将促使政府机关完善整个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制度。 

  如果政府机关再随意缩小公开的范围或者拒绝公开应该公开的信息,公众可以通过条例规定的渠道寻求救济。 

  “《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政府信息公开进入了法制化轨道。”沈阳市政府副秘书长、沈阳市政务公开办主任周勇认为。 

  对于公众,首例“依申请公开”更具有引导的意义。 

  就在8月6日,温洪祥提出“依申请公开”10天后,沈阳市民刘庆滨向沈阳市房产部门递交了 《沈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表达了想要政府信息透明的愿望。刘庆滨申请公开沈阳市沈河区一拆迁地拆迁许可五个要件,包括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等。 

  有学者指出,公民个人申请政府公开信息,民间力量开始参与政务公开体系的建设,尽管目前“依申请公开”还是些孤独的个案,但随着申请人数的一点点增加,必将推动政务公开制度的完善。 

  打造服务型政府赢得公众理解 

  政务公开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战略,以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行的一次深刻的变革,是将行政权力置于阳光下运行,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必由之路。 

  但是,公开什么?怎么公开?这是对政府部门作风的一次考验。沈阳市政务公开办副主任刘延民在接受采访过程中提到了两个概念,一个是阳光政府,一个是服务型政府。 

  2007年,沈阳市实施了阳光工程。在《沈阳市政务公开阳光工程实施方案》中,进一步明确了市政府各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社区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全年累计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3万余条。在全国率先开设“114”公民政务咨询热线,创办连心桥政务公开热线和政务公开专题视频节目,建立沈阳公民公共服务网,增进了政府与市民的联系。由于这些成绩的取得,沈阳市被国家有关部门命名为“全国政务公开示范城市”。 

  目前,沈阳市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不仅通过政务公开信息网进行政务公开,而且在市档案馆、各区、县人民政府设有信息查询室,各委办局也成立了信息公开部门。 

  在推进透明政府建设的基础上,今年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放在了实现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完善工作机制及公共服务体系上。加大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力度,完善长效考核机制,全力打造服务型政府。 

  今年8月初,沈阳市政务公开办对全市90多个部门上半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网上动态考评。根据《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细则》,全市各部门对有关考评内容进行了自评,沈阳市政务公开办进行了认真审核。 

  考评受到了市民的广泛关注,有6万多名社区居民参与,在网上市民评议栏目中,他们认真地对全市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实现了群众的监督权,使考核更权威、更公平、更有效。 

  其实,政务信息也是一种公共产品,施政越透明,公众越理解,接受度也就越高。 

  首例申请如期得到回音温洪祥对答复很满意 

  7月24日,沈阳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温洪祥以个人名义向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正式递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递交‘依申请公开’,基于两方面考虑:一,今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始实施,从法律上赋予了公民权利,使公民有了充分行使知情权、监督权的机会,我是在依法行使权利;二,我是一名律师,是一名法律工作者,有权利也有义务以法律的角度关注社会问题,促进社会问题的解决。 ”8月4日温洪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一是相关部门对未经竣工验收、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而擅自入住违法行为的监管情况,二是沈阳市城建档案馆对公开信息查询的收费情况,温洪祥选择这两个方面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是他经过了很长时间的思考最终确定的要求公开的事项,“我想选择那些社会影响面大、公开之后更有意义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8月14日,答复期限的最后一天,温洪祥收到了来自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沈阳市房产局、沈阳市规划局、沈阳市行政执法局等4个部门的答复,让他惊喜的还有,答复令他“很满意”。 

  首例“依申请公开”,公民用新方式行使了自己的权利,政府信息成功地实现了公民和政府的互动。 

  真正将政府信息植根于基层 

  有学者分析,政府信息公开至少要突破两个“壁垒”:一是观念,一是技术。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和运作,思想观念的障碍最难突破,又必须突破,“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至于技术上,信息公开需要专门机构、媒体、网络、电子政务等相应技术的支撑,让老百姓不但能及时获得其工作、生活和参与国家管理所需要的信息,而且是真实、准确的信息。 

  当然,全面突破这两个“壁垒”还要付出很大的努力,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现在百姓已经看到了希望。 

  在沈阳采访,记者也看到了百姓享受政府信息的喜悦。 

  8月5日上午,记者在沈阳市和平区集贤街道南十社区采访,巧遇居民赵大娘来社区查询有关社保政策。 “这网可方便居民了,有什么不明白的政策,小夏一上网找到文件,就啥问题都明白了。 ”提到政府信息公开,赵大娘满脸的喜悦。 

  赵大娘所说的网,就是沈阳市政务信息公开网,小夏是社区专职“政务公开信息员”,名叫夏虹。 

  “我家离社区很近,几分钟就走到了,我今年快60岁了,不太懂上网,所以经常到社区来,有时自己知道了政策还会向别人宣传。 ”赵大娘对记者说。 

  一个小小电子屏,给居民带来了便利,也带来了对政府的理解和信任。 

  “现在,来社区查询的居民每天都有10来个人,社区政务公开查询室可受居民欢迎啦! ”夏虹告诉记者。 

  政府信息公开,不仅方便了群众,基层干部也跟着“借光”。 “文件就在眼前,居民一目了然,也增强了信服力。比如说居民想办低保,以前他会对社区工作人员的政策说明将信将疑,现在电脑一开,政策法规在那儿摆着,居民一看就知道自己符不符合条件。 ”社区主任孙宇红对记者说。 

  为了方便居民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大东区专门印制了《大东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向居民分发5000多册。《指南》告知,“本行政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开的信息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提供。”《指南》还告诉居民如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并提供了监督与投诉电话。 

  现在在沈阳,政务信息公开网大大方便了市民,他们足不出户就可以获得关于社保、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入学等相关政务信息,市民不用频繁打电话或跑各部门询问了。 

  沈阳市政府副秘书长、沈阳市政务公开办主任周勇向记者介绍,为了使政府公开信息进社区,沈阳市在879个社区设立政府信息查询点的基础上,又在每个社区聘任了一名“政务公开信息员”,专门负责市民有关政务信息方面的查询,实现了信息公开全覆盖,群众监督无死角的目标。 

  示政于民,问计于民,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沈阳市在政务公开形式上进行了多次创新,建立了纸介、网络连线、空中电波、面对面沟通等全方位、立体的公开载体,架起了政府与市民的“通天之桥”,得到市民好评。 

  “下一步,政务公开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充实政务公开内容,让百姓得到完整信息,同时拓宽载体,加强宣传力度,实现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沈阳市政府副秘书长、沈阳市政务公开办主任周勇表示。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