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网民数量的迅速增长,网络意识形态问题已经成为一个社会焦点。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7月中共中央法制讲座上就曾指出:“我们的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群众工作等,都应该适应信息网络化的特点。”胡锦涛同志在2003年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互联网新闻宣传工作,努力掌握网上舆论引导的主动权,使互联网站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习近平同志在2013年8月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网上舆论工作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强调:“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大依法管理网络的力度,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确保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这一系列指示体现了中央对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的高度重视,也要求我们必须根据新形势,按照利用、发展、依法管理的总方针探索网络意识形态的有效治理方式。

  治理是为了更好地倾听民意

  国家对互联网的基本政策是发展好、利用好、管理好。在2001年中共中央法制讲座上,江泽民同志指出,对信息网络的基本方针是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2007年1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世界网络技术发展和我国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进行集体学习上,胡锦涛同志强调必须以积极的态度、创新的精神,大力发展和传播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切实把互联网建设好、利用好、管理好。发展是基础。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高度规划互联网和信息化的发展,提出要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实现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虽然,我国的互联网建设拥有了较好的基础,用户规模稳居世界第一,但互联网的发展速度还要进一步加快,网络普及率还要进一步提高,网络应用的质量还要进一步提升。2013年9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各同志到中关村现场学习,听取了知名互联网公司负责人的讲解,这突出表明党中央对互联网发展的高度重视。利用是关键。无论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都离不开信息化的推动和支持,都要在经济、社会、科技、国防、教育、文化、法律等方面积极加以运用。要充分利用好互联网平台和网络信息技术,使之成为汇聚正能量的广阔舞台,使之成为实现中国梦的有效支撑。管理好是途径。既要积极推进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方面的建设,又要大力加强信息网络管理方面的建设。当下网络意识形态的治理,属于管理好的范畴。管理好与发展好、利用好是相辅相成的。抓管理不能与发展好、利用好相背离、相对立;抓管理是为了更好地发展、更好地利用。总之,要把科学发展、积极利用、依法管理有机统一起来。

  网络意识形态的治理,在深层次涉及两个本质性的问题,即如何对待互联网、如何对待网民。互联网作为信息化的主要表现形式,是一种新的改变社会的技术。如何对待互联网,实际上是如何对待新技术。科学技术是革命的进步的力量,是第一生产力,是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推动力量,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网民是群众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如何对待数量日益增加的网民,本质上是党的群众路线如何适应新时期新形势发展需要的问题。当前,互联网已经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重视网络民意,是对网民的尊重,归根结底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

  治理应当体现依法治国的方略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35年的改革,一项重要任务是致力于法制化、制度化建设。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因素,一些地方和一些部门在工作中容易出现过度的集中治理和突击治理问题。要明确的是,这种工作方法是一把双刃剑,有利有弊,有利之处是能在短时期内集中解决突出的问题,体现高效率;不利之处在于,难免会出现一窝蜂、一刀切现象,容易留下后遗症。建立高效明确的体制机制,依靠法律和制度处理问题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的一条重要经验。网络意识形态的治理乃至整个互联网工作,都要借鉴这个经验,都要纳入到法制化制度化的总体思路当中。

  近年来,在充分认识依法保障和促进信息网络健康发展重要性的基础上,我国不断加强和完善针对信息网络的立法、执法和司法工作。仅立法方面,就制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法规政策。当然,法规的制定有一定的滞后性,相关法规不可能很健全,完全的依法依规治理还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即使如此,我们仍然应该坚守依法治理的方针不动摇。

  网络意识形态的治理还应该不懈倡导行业自律和个人自律,2002年《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就是这方面的典范。就网站而言,作为中坚力量的主流新闻网站和重点商业网站要做到“八个带头”:一是带头把方向,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带头抓管理,始终坚持管得住是硬道理;三是带头扬正气,坚持传播正能量是总要求;四是带头树新风,大兴网络文明之风;五是带头守法纪,坚守法律法规底线;六是带头探规律,提升网络传播的有效性;七是带头谋发展,增强网络媒体核心竞争力;八是带头建队伍,建设一支理想信念坚定,理论功底扎实、业务能力突出的高素质网宣队伍。就个人来说,网民尤其是网络名人要带头遵守法律法规、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核心利益、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确保信息真实性。

  互联网的治理需要培养专业管理人才。信息网络管理是一个崭新的领域,需要一大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信息网络知识、法律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要加快网络人才建设,形成与网络发展相适应的管理队伍、舆论引导队伍、技术研发队伍。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密切关注信息网络发展的新动向、研究新技术,紧抓网络知识学习,善于利用网络开展工作,提高对网络的领导水平和驾驭能力。

  总之,要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效管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思想教育、行业自律等手段,加快形成依法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规范有序的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

  治理要把握网络的特性

  互联网对社会关系、社会结构的深刻影响,增加了意识形态工作的难度。互联网是一个新的特殊的领域,网络意识形态既有一般意识形态工作的共性,又有互联网特殊的个性,不能照搬照抄以往意识形态工作的一般做法。对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传统的工作方法一部分能够移植过来,另一部分则需要进行转变,还有一部分则需要放弃。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提升管理网络的本领,将网络治理好。

  主流意识形态的各项工作,都必须适应信息网络化的特点。要把握好网上舆论引导的时、度、效,真正从讲求实效出发,研究问题、研究对象、研究策略,改进网上舆论引导。一是占领阵地。宣传部门应把宣传力量、管理力量向网上延伸,推动党报党刊、通讯社、电台电视台等在巩固发展传统业务基础上,加快数字化、网络化、移动化转型步伐。二是敢于发声。在原则问题上,主流媒体要发出自己的声音,加强对网上各种思潮、模糊认识和社会情绪的引导和疏导,对网上社会热点问题的阐释和引导,对突发事件的网上引导。三是直面问题。电子政务建设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与新闻发布相协调的工作机制,通过政务微博等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抢占时机、道义、表达的制高点,快速提供政务信息,快速了解社情民意,快速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特别是社会问题和民生问题。

  网络意识形态的各项工作,都必须认清网络舆情的特殊性,增强工作的针对性。互联网言论与传统媒体言论相比容易走极端和偏激,网络的辐射效应也很明显。正所谓“好事不出门,恶事行千里”,负面消息在网上更容易传播,更容易吸引眼球。近年来,一些网站为商业利益,一些个人为博取关注,总是专注各种负面新闻和批评声音。相反,理性、温和、正面的声音,常常遭到网络的冷落和排斥。这一点上,我们必须清楚认识到:网民虽多,但绝大部分网民并不发表见解,只是被动接受网络信息,是“沉默的大多数”;经常发声、尤其是发出激烈声音的,只是极少数人。网络意识形态的治理,一是要透过现象看本质,用事实纠正这种偏激;二是要坚定立场,不要被少数人牵着鼻子走;三是要关注、关怀“沉默的大多数”,了解他们真实的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四要发挥组织优势,鼓励和动员正能量的发声,更好地表达真实的民意,汇聚正能量。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网络意见领袖应予以特殊的关注。网络意见领袖人数虽少、但影响力强,不仅影响网民讨论的话题,而且影响网民讨论这个话题的方式。应该看到,网络意见领袖既不是自封的,也是不能强加的,而是在网络环境下自然产生的。做好对网络意见领袖的工作,一是积极引导既有的网络舆论领袖。对他们的积极建言,予以鼓励;对他们的偏激言论,予以约束;对他们的违法言论,依法惩戒,引导他们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带头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带头维护公民个人合法权益。二是积极培育网络舆论领袖。主管意识形态的官员、研究意识形态的专家,应多研究如何深入网络,如何培育和引导网络意见领袖,应鼓励更多的专家主动进入网络舆论阵地,发出权威声音,掌握话语权,维护主流意识,从而巩固主流意识形态的主体地位,增强其影响力和作用力。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应努力建设为民、文明、诚信、法治、安全、创新的网络空间。建设为民的网络空间,就是通过互联网听民意、集民智、惠民生、暖民心;建设文明的网络空间,就是倡导文明风尚,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充分展示真善美;建设诚信的网络空间,就是大力弘扬诚信美德,强化“以守信为荣、以失信为耻”的价值导向,建立并完善网络空间的诚信体系;建设法治的网络空间,就是完善网络法律法规,坚决打击网络犯罪,营造风清气正、安全有序的网络环境;建设安全的网络空间,就是加强技术攻关,完善安全防护机制,维护数据安全、技术安全、应用安全、渠道安全等信息安全的主要构件;建设创新的网络空间,就是坚持理念创新,加强手段创新和制度创新,着力建设充满活力、富于创新的网络空间。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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