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117项行政审批项目被取消和下放。昨天,记者从省编办获悉,涉及我省的有17个被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2个评比达标表彰的项目。省监察厅将其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对违规行为实行网上警示和问责。
 
  记者了解到,《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 明确提出,要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减少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计117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71项,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20项,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0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项;取消或下放管理层级的机关内部事项和涉密事项13项。另有16项拟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是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其中,涉及我省取消对应的行政审批项目17项; 承接国务院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99项; 取消对应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2项,分别是: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进行的《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今后取消部门评选,转由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举办、由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举办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标准执行情况评估》;承接评比达标项目2项。另有拟取消和承接的行政审批项目各1项,由于该项目涉及地方性法规,省政府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
 
  省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有关部门对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要加强后续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取消和下放的事项涉及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2014年1月20日前组织修改。
 
  另外,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各级、各有关部门相对应的事项(含对应的审核、初审事项)一律取消,不得变相实施。承接的行政审批项目,省监察厅要及时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对违规行为实行网上警示和问责。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