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司法拍卖不动产登记一证办理。

  二、事项概要

  为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一年来,枣庄市薛城区自然资源局会同薛城区税务局、薛城区人民法院率先探索司法拍卖不动产在涉税办理、产权登记过程中的“登记难”问题,依托枣庄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开发“法院+税务+不动产登记”协作流程,开展“点对点”民事执行、税费征缴、产权登记网上“协同办”,实现“法拍房”办理不动产登记“零手续”,以“小切口”撬动“大民生”。

  三、主要做法

  (一)问题导向,厘清办证难点。在以往房屋等不动产司法拍卖过程中,买受人竞得房产后,需要跑法院、税务和不动产登记等多个部门,程序复杂、手续繁琐、耗时费力,是企业群众的“烦心事”。为解决这一难题,薛城区自然资源局、税务局、法院三部门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案件执行效率、税收安全、 依法登记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探讨,确立了“法拍房”零手续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工作思路。一是充分发挥自然资源、税务机关和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共同建立自然资源+税务+法院的联动工作机制,建立三部门联络员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工作群,统筹衔接,先后召开9次联络员面对面对接交流会,对部门协作、平台建设中可能出现的难点、卡点、堵点逐一进行研究解决。二是充分利用不动产登记“一窗办结、税费同缴、立等领证”系统集成优势,深化部门联办,积极扩展系统平台和数据共享,通过枣庄市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及申请材料的传递。三是确定协同联动工作范围,坚持从司法拍卖房屋等不动产协作开始,逐步辐射延伸到其他民事执行领域的原则;对于协同联动中的执法事项,坚持依法执行,有利于民生和社会稳定原则;对于协同联动方式、方法问题,坚持以搭建的协作平台为依托,实现数据信息网上传递,共享互通,为法院执行、税收征管和不动产登记提供信息支撑。

  (二)部门联动,开发协作流程。针对“法拍房”登记的不动产产权查询、询价、税费评估、税费征缴和转移登记5个环节开发5个流程:依托枣庄市不动产登记延伸系统,开发不动产产权查询、不动产定向询价、不动产税费估算协作、不动产处置税费征缴、转移登记五个流程,实现不同阶段的数据共享和业务联办,全流程网上办。

  一是协助查询流程。人民法院在房屋等不动产拍卖前,通过协助查询流程对被执行人不动产产权情况进行查询,提供载明执行案件号、被执行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不动产坐落地址等信息的《协助查询函》和查询人的工作证件。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在收到《协助查询函》后即时进行查询,出具《枣庄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通过协助查询流程反馈至人民法院,作为人民法院对不动产是否进行司法拍卖的参考。

  二是定向询价协作流程。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因处置被执行不动产需要,可通过定向询价协作流程向税务机关进行定向询价。需提供载明执行案件号、不动产权利人、坐落地址、建筑面积、土地面积等信息的《司法处置不动产定向询价函》《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材料。不动产属地主管税务机关,在收到《不动产处置询价函》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出具《司法处置不动产定向询价复函》,提供不动产交易计税基准价格查询结果函复人民法院,作为人民法院处置不动产的参考价。

  三是税费估算协作流程。人民法院在拍卖、变卖或者依法定程序裁定以物抵债前,可通过税费估算协作流程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本次处置形成的税费估算以及被执行人欠缴税费情况。人民法院应提供《拍卖、变卖不动产税费估算提请函》《执行裁定书》、被执行人身份证信息等材料。税务机关在收到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法院出具《拍卖、变卖不动产税费估算复函》。

  四是税费征缴协作流程。人民法院在拍卖、变卖成交或者依法裁定以物抵债后的3个工作日内,同时向不动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和不动产登记机构推送《不动产强制执行信息告知函》《拍卖成交确认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法院拍卖裁定书》等相关材料。

  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成交价格或者裁定以物抵债价格计算确定本次处置应缴纳的税费金额,并在3个工作日(不含法院补充材料时间)内,出具《协助征税函》。对依法应当由被执行人缴纳的相关税费,人民法院应按规定的受偿顺序从变价款项中予以分配,扣划至主管税务机关指定账户,并于划扣税费的当天及时告知税务机关。司法拍卖、变卖不动产税费入库后,税务机关应及时为被执行人开具相关完税凭证,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完税凭证及《税费优惠政策告知书》传递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协助将完税凭证和《税费优惠政策告知书》送达被执行人。

  不动产登记机构在接到《协助执行通知书》后30分钟内通过系统反馈《送达回证》。

  五是不动产转移登记流程。买受人持身份证或电子身份证,到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受理人员在“原档案调取”时,系统将已在“税费征缴协作流程”上传的《法院拍卖裁定书》等相关材料自动获取,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另将核税所需材料通过登记系统推送至税务核税,申请人在受理窗口直接缴纳税费,领取不动产登记证书,实现“法拍房”零手续办理不动产登记。

  (三)健全机制,“法拍房”登记“零手续”。为保障全流程协作顺畅有序,高效运行,薛城区税务、自然资源、法院等三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建立司法拍卖不动产“全流程”协作机制的意见》,编制了《不动产司法处置部门联动协作内部操作指引》等配套文件,及时梳理业务办理各环节风险点,共同建立风险防范机制。通过强化技术防控、规范内部管理等措施,完善信息系统风险提示、业务预警等功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安全、快捷的登记服务,为密切协作共治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2023年8月4日,薛城区税务局、薛城区人民法院和薛城区自然资源局举行协作共治协议签订暨“全流程”协作云平台上线启动仪式。全流程协作云平台成功上线后将进一步实现司法拍卖不动产评估费用“零负担”、三部门全程“零跑路”、不动产登记实现“零手续”一证办等惠民举措,切实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下一步工作中,三部门将紧紧围绕人民群众需求,继续深化合作,在信息共享、业务衔接等方面加强协同,建立健全对应的服务制度,推动协作共治各项内容落实、落稳、落好,在全省、全国打造叫得响的亮点品牌。

  四、取得成效

  一是减流程提效能。随着枣庄市不动产登记“法院+税务+不动产登记”全流程协作上线运行,实现了线上即可完成嘱托、税费核算、代扣、上传司法文书等工作。买受人无需提供任何申请材料,可直接到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业务,并当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同时,根据买受人提出的水、电、天然气过户申请,同步实现不动产与水、电、气一并过户办理,实现了执行信息高效传递,畅通了当事人实现胜诉权益的最后一公里,从而根本解决办事群众多头跑、来回跑问题,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司法执行的效率。

  二是降时间增便利。在传统的不动产司法拍卖中,一套房产从当事人申请拍卖,到最后买受人竞得房产到完成不动产过户,最少需要6~7个月。在这期间法院与不动产、法院与税务、群众到法院及不动产,材料送达“来回跑”,耗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而通过三部门协作流程,实现线上“数据网上跑”,群众“最多跑一次”,彻底解决了过去“来回跑”问题。同时,所有流程均可通过线上传递,也有效地降低了三部门工作人员和群众的时间成本。

  三是重协作保安全。三部门坚持“依法履责、信息共享、协作互助、严格保密”的原则,制定《不动产司法处置部门联动协作内部操作指引》,指定专人通过枣庄市不动产登记“法院+税务+不动产登记”协作平台全流程办理“法拍房”相关业务,法院、税务部门获取不动产登记信息更便捷,数据传递更安全,三部门沟通进一步加强,登记数据质量大幅度提升,实现自然资源+税务+法院共建、共享、共治共赢,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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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uwenf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