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营商办)组织开展主题为“创新试点 共建共享”的2023年深圳市营商环境建设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旨在积极展示2023年深圳市营商环境建设成效,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这是深圳市连续第三年开展营商环境建设优秀案例评选。本次活动结合网络点赞和专家评分,评选出十件2023年深圳市级营商环境建设优秀案例、十件2023年深圳区级营商环境建设优秀案例,目前结果已正式揭晓。

  此次案例征集要求立足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复制推广意义,针对性强、能够有效解决经营主体生产经营的问题困难,让企业群众获得实惠。评选出的优秀案例经营主体满意度高、社会效益好,既关注企业生产经营的便捷高效,也注重群众工作生活的实际感受,有效推动了企业、居民、政府和城市的良性互动、相互促进提升。

  2023年深圳市级营商环境建设优秀案例

  案例一:市发展改革委

  以数字化赋能公共资源交易,实现服务水平和交易成本“一增一降”

  一、工作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圳等特大城市要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市发展改革委在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和数字化改革方面持续发力,坚持“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推进交易业务全流程数字化、全天候“零见面”办理,积极参与网络共享数字证书跨区域兼容互认工作,推动上线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保函,不断提高市场主体获得感,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主要做法

  (一)率先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流程“一照通办”。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线电子营业执照功能,实现基于电子营业执照的扫码登录、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签订合同等功能,为企业节省2—3天的投标前准备时间。将电子营业执照和标书加解密紧密结合,投标企业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对投标文件与相关业务操作进行确认签名与验签,营造基于电子营业执照“免注册、无介质、零成本、全流程”的招投标业务办理场景。

  (二)积极推动数字证书(CA)跨区域兼容互认。作为全国首批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跨区域兼容互认试点单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在我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阳光租赁平台等顺利完成数字证书跨区域兼容互认技术标准验证工作,实现数字证书扫码登录、签名、加解密、签章等功能上线,并与国内13个试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互联互通。企业只需注册一次,只用一套数字证书,即可在试点范围内任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投标。

  (三)全面推广电子保函服务。上线电子投标保函,按“互联网+电子交易”运作模式,对接上线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等10多家头部金融机构,出具银行类电子保函和保证保险类电子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化功能,提供“7×24不打烊”线上服务,推动投标信息与保函申请数据互联互通,实现在线最快5分钟开函,较线下节省1至3天,切实做到保费缴收、电子发票开具和保函开立等业务“一站式”办理,有效减轻企业资金周转压力,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得到市场主体的广泛认可。

  (四)搭建“交易+平台+金融”数字化金融服务平台。通过整合公共信用信息、社会征信服务、金融机构产品等信息资源,充分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基于实际交易业务场景需求,开放接入各类金融机构,搭建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金服平台”),成为国内首个可在全国展业的SAAS化多边数字化金融服务平台。

  三、工作成效

  在2023年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中,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能力被评为全省第一;深圳市数字化赋能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关做法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高度认可,在《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简报》第190期予以刊载,供全国各地学习借鉴。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方面,截至2023年12月底,共8202家企业在交易平台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办理招投标业务其中,深圳企业5349家,广东省内企业6489家,省外企业1713家,预计可为企业节约资金295万元。数字证书(CA)应用方面,截至2023年12月底,共有393家投标人购买使用全国共享互认数字证书服务,并在全国率先实现异地投标人全流程使用网络共享数字证书进行投标,实际应用数量居各试点城市之首。电子保函应用方面,以电子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自上线以来累计开函4843笔、累计担保金额17.50亿元,惠及企业超1100家。金服平台建设方面,覆盖“保函、融资、保险”三大业务板块,为广大市场主体提供项目全生命周期、业务全品类的“双全”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一站式”满足市场主体各类金融诉求,切实缓解企业融资压力,特别是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难题。

  案例二:市水务局

  创新开展供水可靠性监测“管服”并举提升市民用水体验

  一、工作背景

  为持续提升居民幸福感,深化用水营商环境,深圳市水务局以优质高效的运营服务为基础,聚焦市民关注的停水问题,对标国际先进城市,通过“设施提升、管理提升、服务提升”三大提升,持续压降户均停水时间,强化停水水质管理,全面保障市民用水安全稳定,打造供水可靠性城市样板。

  二、主要做法

  (一)建章立制,明确供水可靠性定义和管制措施。一是参考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团体标准《城市供水系统用户端可靠性评价规程》内容,基于计划停水、应急停水等指标,制定户均停水时间统计标准,并指导深圳市环境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环水集团”)建立符合深圳市地方特色的供水可靠性评价体系;二是对照世界银行新版营商环境评估体系B-Ready有关要求,引入供水中断“财务遏制”机制,与市环水集团签署《关于供水可靠性管制计划的协议》,强化监管效力。

  (二)智慧赋能,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动态监测。指导市环水集团推进智慧水务建设,对供水可靠性进行数字化监测。一是搭建供水可靠性统计、分析的综合性信息化平台,一网统管,全面收集计划停水、应急停水、停水投诉相关信息,根据既定规则自动分析供水可靠性;二是持续优化各子模块功能,提高各类停水影响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记录工作的便捷度;三是打通各平台数据壁垒,将供水可靠性与设施状况、运维记录、投诉记录、抄表数据等相关联,辅助制定供水优化策略,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

  (三)优化服务,多措并举提升供水可靠性。指导市环水集团进一步优化服务,减少用户停水时间。一是建设小区供水双水源,系统性梳理现状小区供水单水源问题,分级分类制定方案,按轻重缓急推进建设;二是积极应用不停水作业技术,通过安装小区供水临时管、设置二次供水水箱(池)超越管、小口径管道不停水抢修等措施实现无感停水;三是以用户为中心完善停水服务流程,同区域时间相近的停水作业统筹到同一时段实施,停水方案和保障措施与用户充分协商,停水过程与用户保持沟通,最大限度争取用户理解;四是以“计划停水有水用,应急停水服务保障到位,受影响用户零投诉”为目标,停水通知、现场服务、送水上门等服务场景标准化开展,规范停水应急服务保障的各项工作要求,降低停水对用户造成的影响。

  三、工作成效

  一是实现了供水可靠性的集中量化管理,通过信息化平台实现了户均停水时间和供水可靠性的动态更新,2023年,全市户均停水时间为3.6小时,供水可靠性得分为99.96分;二是辅助优化供水管理策略,通过进一步细分户均停水时间组成,揭示引发停水的主要原因和供水管理中尚存不足的环节,精准施策,改善停水影响;三是提升用户用水体验,随着供水可靠性监测的持续开展,深圳各供水企业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因地制宜采取统筹停水、临时接驳、不停水碰口、提前蓄水、送水上门等多样化供水服务。2023年1-12月平均每单计划停水时长缩减1小时,停水次数同比减少10.1%,显著提升了用户用水体验,有效助力深圳市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构建,为水行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贡献深水力量。

  案例三:市市场监管局

  深圳首创专属个体工商户“信易贷”产品—“个体深信贷”疏通融资毛细血管

  一、工作背景

  个体工商户作为“小微中的小微”,由于资产规模较小、资金链脆弱、存续时间较短、抵押物较少,导致贷款风险较高,贷款额度较小,融资难的问题普遍存在。为解决个体户融资难的问题,市市场监管局推动地方征信平台与试点银行联合开发上线全国首个以公共信用评价体系为核心的个体工商户线上全流程信贷产品——“个体深信贷”,针对资金周转困难、“无抵押、无贷款记录”但信用评价较好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纯信用、低利率、全流程线上贷款渠道。

  二、主要做法

  (一)以公共信用评价为核心构建指标体系。将银行目前最新的数字化信贷技术与政府的公共信用数据进行融合,解决个体工商户数据缺失的问题,使金融机构在面对个体工商户客群时敢贷、愿贷、投入专项资源贷。针对个体工商户的性质特点,市市场监管局研究制定《深圳市个体工商户公共信用评价规范》,基于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对个体工商户公共信用状况作出综合评价。参考信用领域通行做法和专家建议,设立基本信息、经营状况、遵纪守法、诚信守约、社会责任等5个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35个三级指标,根据评价指标模型对深圳160万余家个体工商户进行信用状况评价并应用到信贷产品线上数字风控模型,为个体商户提供更精准的信贷服务。

  (二)实现足不出户线上贷款。在公共信用评价的基础上,深圳大力推动个体户线上信用融资工作,指导深圳信用(征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征信平台”)、试点银行联合开发线上融资产品“个体深信贷”。结合个体户公共信用评价指标及金融机构特定需求研究建立信用评价模型,筛选确定经营稳健、信用良好的个体工商户,形成白名单推送给试点银行,再结合银行内部模型即时形成预授信额度。“个体深信贷”的上线为资金周转困难、“无抵押、无贷款记录”但信用评价较好的个体工商户提供了高效便捷的贷款渠道,为个体户提供了实实在在的金融活水。

  (三)党建引领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按照第二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总体安排,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粤星火”第二届个体工商户服务月金融服务专场暨深圳市“个体深信贷”产品上线启动仪式,积极宣传推广“个体深信贷”,提高产品推广的社会公信力。同时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由小个专党建志愿者、试点银行、各辖区局、所工作人员组成推广团队,深入各区、各街道开展宣传活动,现场走访百个市场召开线下宣讲会,政策宣传受众群体达万户,精准触达潜在需求群体,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实实在在的金融活水。

  三、工作成效

  截至2023年12月,“个体深信贷”从上线以来累计服务个体工商4.7万户,提交融资申请1.3万笔,促成个体工商户线上获得初评授信额度4.37亿,最终提款2454笔,累计放款金额3.78亿,平均金额15.4万元。申请贷款用户主要分布在零售、批发、餐饮行业,区域分布集中在龙岗、宝安、龙华等区。

  案例四:市医保局

  破除异地就医壁垒,医药机构发展获新动力

  一、工作背景

  医保与医药机构互相融合、互相促进、协同发展,医保可合理引导参保人到相应医疗机构就诊,为医疗机构带来就诊量,进一步促进医疗机构发展。随着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不断发展完善,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不断增加,我市外来流动人口多,异地就医需求旺盛,市民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要求多、期盼高,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可为医药机构带来新的发展动力。

  二、主要做法

  (一)扩大药店服务人群。2021年8月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以来,市医保局不断推进异地就医工作获得突破,特别是在2023年,将“药店跨省异地购药直接结算”列入深圳市民生实事项目强力推进,充分利用我市定点零售药店与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互联互通的优势,积极协调系统改造,打通异地就医结算堵点,与外省紧密对接做好测试,于2023年4月在全省率先实现药店跨省异地购药直接结算,外省市参保人可在我市药店刷卡购药,进一步扩大药店服务医保人群。

  (二)拓宽社康服务市场。市医保局不断优化异地就医服务布局,全力攻坚社康系统信息化改造、宣传、培训等难点,在143家医院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基础上,实现全市837家社康中心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为外省市参保人提供“家门口的便捷医保服务”,在便利异地参保人的同时,也为社康开拓了新市场。

  (三)加强经办管理服务。市医保局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纳入统一管理,深入开展异地就医结算报错治理,通过微信、QQ、电话、在线文档等多种方式建立“机构-分中心-中心”三级异地报错协调处理机制,指导机构做好常见报错处理,降低异地就医结算报错率和处理时长,持续抓好异地就医经办管理,为机构提供优质、高效的经办服务,持续提升营商环境。

  三、工作成效

  实现药店异地购药结算和社康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以来,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市已有128家药店可为外省参保人提供刷卡购药服务,可为外地参保人提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机构数量由2022年底的143家增加至1018家,机构数量增加超过6倍。相关做法在广东省医疗保障等内部刊物发表,在中央、省、市媒体异地就医专题报道采风行中通过新华社、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等媒体重点宣传报道,向全国展示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广东做法和深圳经验。2023年5月至12月,药店和社康上线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仅7个月,异地参保人累计结算30.78万人次、医疗总费用4223余万元。后续随着宣传力度加大,异地参保人了解不断深入,结算量将快速增长,为社康、药店发展注入新动力。

  案例五: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推出“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便利涉企事项办理

  一、工作背景

  近年来,围绕便民利民、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目标,各级政务服务部门不断完善制度、优化服务,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但再完善的制度设计,也难以穷尽全体群众和所有商事主体的每一种具体需求。“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的出现即是为了弥补这一固有的制度缺陷,在通过一般制度设计服务好大多数的同时,通过这一个小窗口的专门服务关注到“极少数”,为特殊情况和特定情形的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兜底服务”,努力让特殊群体、特殊情形的办事需求能得到响应。同时,“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还可以收集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的堵点痛点问题,在解决每一个具体个案的过程中,以点带面,通过一件事解决一类事,推动政策制定水平和整体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二、主要做法

  2022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指导各地政务服务中心开设“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同年,我市依托12345平台,深入推进民生诉求服务改革,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市统一@深圳—民意速办服务平台,并配套建立健全了民生诉求收集—分派—督办—评价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根据国家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民生诉求服务改革情况,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修订印发《深圳市政务服务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积极谋划依托“@深圳—民意速办”服务平台,在原政务服务中心投诉室的基础上,升级打造全市统一调度、分级分类处置、全流程闭环监管的政务服务“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服务体系。具体为:通过在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中心及各类专业服务厅全面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对于有特殊需求的申请人可直奔线下窗口,对于政务服务类问题窗口基本能够协调部门解决。部分线下实在无法解决和非政务类问题,可依托@深圳—民意速办服务平台建立政务服务“办不成事”反映处置的专门流程和机制,把群众反馈的问题通过工单的形式上传,由民意速办平台针对问题类型对相关部门进行派单,“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做好跟踪,形成服务闭环。打造一个具有深圳特色的系统化、规范化、网络化“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服务体系。2023年2月1日,我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全面上线。

  三、工作成效

  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各级“办不成事”窗口共收集到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1032件,已按程序全部办结。总体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为企业群众解决一些“急难愁盼”的问题,受到办事群众的积极评价与欢迎。我市“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相关工作案例受到中央电视台、中国发展网、深圳特区报等媒体专题报道。

  案例六: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

  “企·航”--为深圳民营企业发展服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深圳市工商联携手深圳市委统战部制定了《“企·航”--深圳民营企业发展服务计划》,精准化、实效化、常态化服务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做法

  “企·航”--深圳民营企业发展服务计划(简称“企·航”计划),由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带队,每场活动组织数十到数百家民营企业参加,通过政策推介、实地考察、项目服务等,精准对接需求,推动民营企业和政府、国企共赢发展。“企·航”计划实施以来,已经开展走进深汕合作区、坪山区、城管系统、国信证券、地铁集团、市税务局、市住建局、华夏银行深圳分行、深信院等9场活动。

  一是帮助企业“找空间”。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先后组织民营企业走进深汕合作区、坪山区,通过开展政策推介、实地考察、项目服务、空间拓展、资源整合、诉求解决等六项工作,让有用地用房需求的企业走进各区,匹配企业和各区用地用房信息。如,2023年4月,通过“企·航”牵线搭桥,成功签约入驻坪山区多彩硅谷产业园,投资4亿元,用于磁性材料、导电材料研发应用。

  二是帮助企业“找市场”。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累计组织在智慧交通、安防监控、人工智能传感器等领域有专长的200多家民营企业走进市城管局、深圳地铁集团等潜在应用端,精准开展项目对接、需求对接,帮助民营企业拓渠道、找场景、促合作。11月,组织400余家民营企业走进深信院,推动校企合作走深走实。

  三是帮助企业“找资金”。针对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开展“我帮企业找资金”活动,市工商联与银保监局合作,与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华夏银行等银行签署战略协议,成立专门服务小组,为深圳民营企业提高授信额度、开通绿色通道,各合作银行已为我市民营企业共提供4200亿授信额度。

  四是帮助企业“解难题”。深入开展“大走访、大座谈、大起底”活动,深入企业了解诉求,现场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答疑释惑。2023年8月,“企·航”计划分别走进市税务局、市住建局,21名民营企业和商协会代表围绕进一步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提升税费服务水平、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程招投标、工程回款、企业账户安全、园区建设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和问题诉求,市税务局、住建局积极回应、及时解决。

  二、主要成效

  一是精准化满足了企业需求。举办每一场“企·航”活动前,都针对活动目标,精准摸清企业需求,遴选意向企业纳入活动名单。比如,2022年8月和2023年4月,“企·航”计划分别走进深汕合作区、坪山区,来自全市80多家民营企业、商协会代表极参与,涵盖磁性材料、导电材料、集成电路的研发应用及医疗器材、中药创新药研发等8个项目完成进驻两区产业空间的意向签约,总投资额13亿元。

  二是实效化解决了企业诉求。通过实施“企·航”计划,将民营企业反映的困难诉求,通过统战信息、《民营企业情况反映专刊》、情况专报等形式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推动共性问题政策解决,个性问题个案解决,切实增强了企业获得感。

  三是形成了常态化工作机制。经过一年多的实践,“企·航”计划建立了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机制和市区联动机制,由深圳市委统战部牵头组织,市直涉企相关单位、各个区协同推进,发动、发掘和组织企业、商协会广泛参与,形成了一种以政府部门为主导,以民营企业和商协会为对象,以政策解读、诉求反馈、服务对接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合作机制,有效有力为民营企业创新活力和发展潜力赋能。

  接下来,“企·航”还将组织企业家走进深圳更多的区、部门和国企,组织民营企业相互走进,特别是走进大型企业,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等,不断提升活动影响力和企业家的获得感。

  案例七

  前海高水平建设全国首个财税服务业集聚区市前海管理局

  一、工作背景

  2022年9月以来,前海管理局联合深圳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建设全国首个财税服务业集聚区,聚焦产业集聚、深港合作、改革创新与对外开放,打造“全国最可靠最好最强”财税服务品牌,通过引进与培育一批优质财税专业服务机构,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一流财税专业服务,形成产业生态,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做法

  (一)系统研究,科学谋划。深入调研行业发展特点与诉求,结合深圳与前海的发展实际,谋划建设财税服务业集聚区,提出“一个目标、两个支撑、三个圈层、四个聚焦、五个优势”的总体思路与方案,在规划选址、政策制订、产业招商、改革创新、平台搭建上“五位一体”推进。“一个目标”即打造全国财税服务业发展高地;“两个支撑”即通过“空间+政策”强力支撑产业集聚;“三个圈层”即重点围绕行业协会、百强所、客户企业等三大圈层开展“双招双引”;“四个聚焦”即聚焦产业发展、改革创新、深港合作、对外开放,通过产业集聚挖掘行业价值、培育品牌,进而推动深港合作、改革创新与对外开放,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创全国财税服务业集聚发展的先河;“五个优势”即发挥配套齐全、租金优惠、政策优厚、品牌响亮、创新引领等优势,为财税机构集聚发展提供支撑。

  (二)聚焦主要矛盾,强力攻坚克难。紧紧抓住产业薄弱这一主要矛盾,与深圳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紧密联动、形成合力,通过重点拜访、政策宣讲、策略招商等方式持续面向全国百强及全球知名财税机构开展招引工作。新引进26家全国百强财税机构,产业集聚与品牌效应显现。

  (三)以市场化方式解决空间供给,减少行政成本。公开遴选综合条件最好的市场化楼宇作为财税服务业集聚区核心载体,打造全球第一个以“税务师”命名的专业楼宇---“前海国际税务师大厦”。通过招商对赌与策略谈判,将市场化物业的租金降到市场价格的6.5-7折,为入驻机构争取到最优惠租金条件,再叠加政府租金补贴,大幅降低了机构运营成本。

  (四)推动制度创新,完善政策配套。一是打破行业管理惯例。用足用好《财政部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分所并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吸引会计师事务所到前海布局。二是配套政策支撑。出台《关于支持前海涉税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十八条措施》,研究出台支持注册会计师与资产评估行业专项政策,从机构落户、经营发展、办公场地、人才团队等方面,助力机构降本增效、做大做强。

  三、工作成效

  截至目前,前海财税服务业集聚区已引进全国百强财税机构26家,其中全国百强税务师事务所总所1家、百强会计师事务所总所1家、十强资产评估所总所2家,其他百强分所22家,另有非百强财税机构38家,国际税务师大厦成为国内百强财税服务机构集中度最高的楼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一基地两委员会”(国际税务培训基地、国际化发展委员会、数字化建设委员会)、“香港税务学会联络处”、深圳注册税务师协会落户前海。前海财税服务业集聚区从无到有,产业集聚与品牌效应显现,有力地保障了企业财税服务需求,促进了前海综合营商环境的提升。同时也探索出一条以小行业为核心催化大产业发展的新路子,对于产业链的打造与价值链的重塑提供了新视角与新模式。前海国际税务师大厦引进63家上下游企业,2023年新增租赁面积居前海甲级写字楼第一。

  案例八:市中级法院

  创新中小企业办理破产审理模式提高审判质效

  一、工作背景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将“推进破产制度和机制的综合配套改革,试行破产预重整制度,完善自然人破产制度”等内容列入首批授权项目。中小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稳定就业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庞大,平均寿命为3-4年,每年平均有近100万家中小企业倒闭。中小企业更新换代频率快,其生存发展问题日益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完善中小企业破产保护法律制度,可以有效地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以满足中小企业自身发展的迫切需求,也可以实现与国际市场的全方位接轨。有鉴于此,建立办理中小企业破产专门程序及配套机制,属于推进破产制度和机制的综合配套改革项目,也是落实《深圳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重要举措。

  二、主要做法

  (一)建立中小企业办理破产专门程序。针对中小企业办理破产特点,市中级法院制定《破产案件快审改革方案》,建立快审模式,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组建专门的快审合议庭,集中审理破申案件、清终案件、破终案件以及经审查识别可以适用快审程序的简易破产案件。对于简易案件,在确保程序参与方法定权利的前提下,合理压缩程序期间、简并同质同类事项,一次性表决重要方案、同步开展财产调查与变价、区块链平台办理破产事务,依托电子智慧平台,一键生成法律文书、电子方式一键送达,高效处理破产程序事项。实现破产申请审查快、僵尸企业出清快、中小微企业拯救快的“三快”成效,加快助企纾困解纷。

  (二)全面规范办案标准。破产快审团队采取“智能化数据筛查+专业化人工识别”方式,通过两次漏斗筛选,对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组织编撰整理《企业破产申请类案标准化审查指南》,统一案件受理标准。编纂《企业破产清算案件办理指南》,制定破产案件标准化文书模板,规范办理破产流程,全面提高破产案件办理质效。

  (三)试行破产管理人指定新规则。为加快破产案件办理进度,市中级法院试行“推荐优先”“集约打包”等多元化的管理人指定方式。多件案件集约化打包选定管理人的同时,实行“双限”机制,即限报酬成本+限办理期限(5个月)的方式,降低破产成本,提升办理质效。在破产重整案件中探索“推荐优先”的管理人指定方式,允许债务人企业、债权人推荐破产管理人,并由法院指定。

  (四)府院联动机制向前端延伸。在与国资、工商、税务、劳动、金融监管、公安等行政机构联合出台《破产工作府院联动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中,就各部门建立重点领域和企业敏感案件事件信息共享机制,定期监测、评估、通报破产企业和“僵尸企业”相关信息,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做出明确规定和统一安排。与政府部门建立常态化企业风险提醒机制、重大案件沟通机制和破产信息共享机制。对于问题突出、矛盾激化以及债务风险较高的企业,及时在前端采取欠薪垫付、融资支持等措施,统筹解决企业民生保障、员工安置等问题。

  (五)建立庭内中小企业专门和解机制。市中级法院依托诉源治理改革,全流程开展破产和解,鼓励债权人与债务人通过协商方式化解债务风险,做实“分调裁破”机制。一是率先尝试当事人立案、受理破产清算前的先行调解。二是鼓励企业通过第三人代偿债务的方式化解债务危机,保留企业法人资格,继续经营。三是加快破产清算转和解的程序适用。全链条、全周期鼓励和解的新模式,实现高效化解企业债务危机。

  (六)推动建立庭外中小企业重组、和解机制。2023年7月27日,市中级法院指导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制定了《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庭外重组、和解法律服务操作流程(试行)》。2023年7月28日,在市中级法院推动和指导下,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建设的破产保护综合服务平台上线,平台专门开发了庭外重组和解服务功能。依托平台和上述服务操作流程,中小企业可无障碍在线提出庭外重组和解法律服务申请,管理人协会指派具有资质的机构为申请人提供服务,并对庭外重组和解活动进行监督。

  三、取得成效

  (一)快审模式提升中小企业审判质效。自实施针对中小企业推行的破产快审机制以来,市中级法院新收破产申请案件1332件,通过快审方式审结破产申请案件1861件,破申、清终、破终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2.5个月以内;审结简易破产案件584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5个月以内。500多家僵尸企业通过简易清算程序有序退出,50多家危困企业通过简易和解、简易重整程序快速纾解债务危机,恢复经营,实现市场要素“快进快出”高效释放和重新配置。

  (二)中小企业庭外重组和解及庭内专门和解机制高效化解企业债务危机。2023年,共有10家债权人或债务人在“深破通”平台提出庭外重组和解申请,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在市中级法院的指导下已促成3家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债权人因此撤回破产申请。此外,13家中小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通过第三人代偿债务或与债权人协商等方式达成和解协议,以简易和解程序快速化解债务危机、恢复经营。

  案例九:市检察院

  出台《深圳市企业数据合规指引》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工作背景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2年12月19日发布的《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确立了“在合规流通使用中激活数据价值”的基本遵循与“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的整体目标。深圳市作为“最互联网城市”,数据交易规模和跨境交易金额均位列全国第一,如何让数据产业在合规框架内发展完善,保障企业数据安全和合规利用,是深圳市企业充分激活数据要素价值亟需解决的问题。为对接企业数据合规法治需求,营造安商惠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圳市利用粤港澳大湾区的数字经济发展优势,结合区域内数据安全治理的现实状况,探索建立具有深圳特色的企业数据合规体系标准,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深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司法局、深圳数据交易所共同组织制定并发布了《深圳市企业数据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通过引领塑造数据合规环境履职方式、打造数据合规一体化治理“湾区方案”,提升数据行业整体合规水平,更好地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规范发展。

  二、主要做法

  (一)检察机关以数据合规案件办理实践夯实《指引》制定基础。在近期办理的两起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数据合规案件,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综合履职方式,引导、督促互联网、快递行业龙头企业开展数据合规整改,完善合规管理体系,着力实现数据全流程合规治理效果。为深化网络安全务实合作、有效惩治数据违法犯罪,实现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的辐射效应,检察机关意识到承担推动形成深圳市数据合规体系标准的责任义不容辞。

  (二)联动多方合作组建数据合规专家团队齐力完成《指引》编撰。《指引》的编制经历部署、研究讨论、起草、专家论证、征求意见、修改等多个阶段,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吉林大学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和讯华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北鹏前沿科技法律研究所、深圳优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参编单位都派出精英力量共同参与了《指引》的编写过程,历时八个月最终完成《指引》定稿。

  (三)发布《指引》保障企业数据安全、助推城市数字经济发展。2023年9月11日,在深圳市网络安全宣传周启动活动上,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深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司法局、深圳数据交易所联合正式发布了《指引》。《指引》共分为六章、77条,包括:总则、数据安全合规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数据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数据全生命周期合规、数据出境合规和附则。《指引》的发布为企业开展各类数据活动提供了全面、具体、可操作的引导,有助于提高企业数据合规意识与数据保护水平,对有效预防数据安全风险事件、落实数据全流程合规治理具有重大意义。

  三、工作成效

  《指引》完善了数据合规风险防范体系,针对数据审查、收集、使用、储存、交易等场景,精准识别数据全生命周期中的各类安全风险,搭建了全流程合规标准规范;首次将数据合规的激励机制引入行政监管领域并确立了数据合规行刑衔接机制;首次建立企业数据交易环节的免责事由与容错机制,助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交易,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指引》的发布不仅深度契合深圳市建立健全企业数据合规管理体系的实际需要,为监管部门、司法机关办案提供参考,更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数据权益。还有利于通过多方协作形成数据合规共治格局,打造更大同心圆,为进一步推动湾区数据要素的高效循环,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规范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案例十:深圳国际仲裁院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建设打造深圳特区国际仲裁优选地

  一、工作背景

  根据中央《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首批授权事项清单任务,落实深圳市委印发的《深圳国际仲裁院关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的改革方案》等重要文件精神,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中文简称“深国仲”,英文简称“SCIA”),按照“联动港澳、带动湾区、服务全国、辐射全球”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建设,立足全球视野,聚焦国际仲裁领先城市,对标全球一流仲裁机构,以合作方式引入国际组织和世界知名法律服务机构,以更高境界、更大追求推动国际仲裁交流合作,助力深圳经济特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二、主要做法

  深圳国际仲裁院积极落实综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任务,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建设,推动国际组织和境外知名仲裁调解机构以合作方式入驻中国首座国际仲裁大厦(SCIATower),持续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的对接与合作。一方面提升深圳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通过引入国际组织和世

  界知名仲裁调解机构,吸引更多境内外当事人选择在深圳解决纠纷,助力外国投资“引进来”,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推动深圳经济特区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协同生态圈。另一方面高水平参与国际合作,作为观察员加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三个工作组,在参与制定国际规则的过程中贡献“深圳智慧”、发出“中国声音”;2023年7月,在维也纳参加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56届会议,作为第二工作组和第四工作组观察员在关于“预先驳回和初步裁定”(Early Dismissal and Preliminary Determination)等议题的讨论中作大会发言,分享来自中国粤港澳大湾区的规则实践和经验建议,进一步向世界展示深圳经济特区国际仲裁新发展。

  三、工作成效

  依托前海国际仲裁大厦,深圳国际仲裁院持续引进国际组织和世界知名仲裁调解机构。推动前海成为国际争议解决高端资源集聚地和国际仲裁优选地。目前深圳国际仲裁院已与多家国际组织、世界知名仲裁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包括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ICCCourt)、俄罗斯仲裁中心(RAC)、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SIMC)、南部非洲仲裁基金会(AFSA)、非洲商法统一组织(OHADA)、内罗毕国际仲裁中心(NCIA)、香港一邦国际网上仲调中心(eBRAM)等。

  2023年7月19日,在广东省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上,深圳国际仲裁院与俄罗斯现代仲裁研究院(Russian Institute of Modern Arbitration)、意大利米兰仲裁院(Camere Arbitrale di MilanoS.r.l.)分别签署《国际仲裁战略合作协议》,并荣获“广东省涉外法治建设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2023年8月25日,深圳国际仲裁院与迪拜国际仲裁中心(DIAC)签署合作备忘录,通过共同推广、共同培训、相互提供庭审服务、共建“SCIA-DIAC联合庭审中心”等方式深化深圳与中东地区的国家及城市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方面的合作。2023年10月30日,在首届中国(喀什)—中亚南亚法治论坛上,深圳国际仲裁院与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国际仲裁中心(TIAC)、斯里兰卡国际争议解决中心(IADRC)分别签署《国际商事仲裁战略合作协议》和《国际商事争议多元化解决合作协议》,进一步深化中国与在中亚、南亚国家的国际仲裁合作,持续将深圳打造成为国际争议解决高端资源集聚地和国际仲裁优选地,为解决“一带一路”商事争端,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贡献深圳力量。

更多精彩,请关注“官方微信”

11.jpg

 关于国脉 

国脉,是大数据治理、数字政府、营商环境、数字经济、政务服务、产业服务等领域的专业提供商。创新提出“软件+咨询+数据+平台+创新业务”五位一体服务模型,拥有营商环境流程再造系统、营商环境督查与考核系统、政策智能服务系统、数据基因、数据母体、产业协作平台等几十项软件产品,长期为中国智慧城市、智慧政府和智慧企业提供专业咨询规划和数据服务,运营国脉电子政务网、国脉数字智库、营商环境智库等系列行业专业平台,广泛服务于发改委、营商环境局、考核办、大数据局、行政审批局、优化办等政府客户和中央企业。


责任编辑:ouruij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