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自贸试验区立足战略定位和当地实际情况,坚持以高水平开放为引领、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统筹发展和安全,探索形成一批制度创新性强、经营主体反应好、具有一定系统集成特点的新经验新做法。近期,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遴选成效较为突出的23个案例予以印发,供各地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过程中借鉴。

  1.跨境电商出口退货“一站式”监管新模式

  中国(广东)自由试验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跨境电商发展要求,广东自 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着力解决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渠 道不畅问题,探索“ 跨境电商出口退货‘ 一站式’监管新模式”,打通退货渠道,解决退货难题。

  一、主要做法

  (一)打通跨境电商出口退货通道,支持跨境电商出口产业链建设

  针对跨境电商出口退货难等痛点堵点,支持企业将境外 的出口电商退货商品退回南沙综合保税区,在综合保税区仓 库内一站式完成拆包、分拣、上架、存储、复运出口等业务, 减少企业在境外设置退货仓的成本,完善跨境电商出口产业链。

  (二)融合出口电商 物流和保税物流,支持电商企业商高效盘活区内仓储资源

  利用“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 制度,支持企业将来自 境外退货的商品进入综合保税区保税存储,实现与跨境电商 出口货物同仓存储、“ 合包” 配送、集柜运输,充分利用保税物流解决跨境电商退货需求,为企业节约管理和物流成本。

  (三)发挥南沙港的区位优势,推动跨境电商枢纽港建设

  发挥南沙区位优势,灵活采用海陆空多式联运,叠加海 运运输、铁路运输、转关运输、口岸清关等一体化通关模式, 有机链接南沙港与其他口岸,实现监管链条“ 一体化” 延伸; 整合利用南沙各监管场所和设备等优势资源开展集中验放,支持企业一站式办结相关手续,高效便利出口。

  二、实践效果

  (一)开拓跨境电商全链条业务,促进南沙跨境电商体系多元化发展。

  跨境电商产业集聚效应明显,天猫国际、唯品会、考拉 海购、洋葱等全国排名靠前的电商平台相继落户南沙,带动 上下游仓储、物流等产业集聚发展,助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开放平台。

  (二)促进跨境电商企业大胆“走出去” ,助力外贸高质量发展。

  高效快捷畅通的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渠道,使跨境电商商 品“ 出得去”“退得回”。企业将境外退货业务集中至南沙,通 过与出口货物“ 合包”模式出口到世界各地,实现业务集聚,降低全球仓储费用,节约管理成本,每年可为企业降低综合物流成本约 5000 万元。

  2.“关银一 KEY 通”川渝通办集成化改革

  中国(重庆) 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四川) 自由贸易试验区

  为满足川渝两地企业日益增长的跨关区办理进出口业 务需求,解决经营主体在川渝两地跨关区往返问题,重庆自 贸试验区和四川自贸试验区两地海关建立联动协作机制,联 合建设银行分行推出“ 关银一 KEY 通” 川渝电子口岸业务一体化通办模式。

  一、主要做法

  (一)四方协作,共建关银联动机制。

  川渝两地海关及建设银行共同签署“关银一KEY通”川渝一体化项目合作备忘录,建立关银合作四方协调机制,明确服务投诉化解机制和服务监督管理机制。

  (二)两地协同,打通数据交换瓶颈。

  共同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电子口岸系统互通和联系配合机制,实现数据分中心系统互通,两地企业可根据业务实际需要,自行选择在四川或重庆办理制发“共享盾”、更新和变更信息、解锁、新增等电子口岸业务,实现电子口岸业务跨关区通办。

  (三)多轨并行,优化业务办理模式。

  充分发挥银行网点布局优势,在银行营业网点开设合作制卡代理点。通过海关与银行深度合作,企业可在川渝两地数据分中心及银行合作代理网点办理电子口岸业务,也可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官网线上办理,通过“中心+网点”“线上+线下”的多轨并行模式,便利两地企业异地业务办理,有效解决电子口岸制卡服务网点不足、办理不便的问题。

  (四)拓展功能,满足企业多种需求。

  “共享盾”融合“一KEY双证”技术,集海关电子口岸密钥与银行企业网银证书于一体,实现企业持“电子口岸卡”既可以登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海关业务,也可以通过银行企业网上银行、跨境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企业手机银行等渠道办理金融业务,实现报关与收汇的一体化解决方案,“一站式”满足企业“电子口岸入网+线上金融”的综合业务需求。

  二、实践效果

  (一)实现“四川+重庆”跨关区就近办。

  该举措实现“电子口岸卡”业务跨关区通办,突破地域限制,对构建川渝两地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助力广大企业降低运营成本产生积极作用。

  (二)实现“海关+银行”跨窗口多点办。

  自该举措实施以来,川渝两地已设置38个受理点,为新入网企业免费配发“共享盾”,报关和收汇相关业务的办理时间均压缩2/3以上,显著优化进出口企业手续办理流程,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三)实现“政务+金融”跨领域一站办。

  创新引入银行第三方机构协助办理电子口岸卡,“一站式”满足企业“电子口岸入网+线上金融”的综合业务需求,口岸业务办理集成度和便捷度大幅提升。目前,川渝两地服务新入网企业7000余家,便捷办理相关业务逾万次,显著节约企业办理时间和成本。

  3.综合保税区一线进区货物“即到即入”新模式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

  为解决综合保税区承运一票多车货物的车辆等待放行时间超长、入区拥堵或车辆调度不足等问题,四川自贸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在泸州综合保税区创新推出一线进区货物“即到即入”模式,优化车辆过卡入区核放流程,实现单车灵活核放入区,减少车辆等待时间,提升大宗货物通关时效,降低企业申报和物流成本。

  一、主要做法

  探索“企业申报流程不变,后台数据比对验核”,优化核注清单报关方式,通过“泸州综保区综合物流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合物流服务平台),完成核放单数据与载货车辆信息比对验核,实现单车灵活过卡核放入区。

  (一)明确条件,确保适用。

  明确规定实施综合保税区一线进区货物“即到即入”服务的对象企业为非海关失信企业,且进区货物为一线进口货物,同一报关单涉及多个集装箱货物。同时,借助综合物流服务平台,确保放行的车辆载货信息与实际一致,卡口实时比对验核到场货物。

  (二)智能审核,快速进区。

  一是申报核注清单与备案清单。货物运抵进境口岸后,货主或其代理企业通过综合物流服务平台填报货物信息,申报核注清单与备案清单,并按通关流程办理进口货物进区报关事宜。二是申报核放单。货物报关放行后,在综合物流服务平台申报货物进区核放单,关联该批货物的核注清单号。三是卡口核放。核放单中任一载货车辆到达综合保税区卡口,载货车辆车牌信息与平台系统中对应核放单绑定车辆数据自动比对,对比成功后卡口自动抬杆,完成入区卡口核放。

  (三)强化监管,严控风险。

  一是现场海关依托综合物流服务平台对车辆信息和货物自动进行核对,设定合理的卡口随机抽查比例,实现有效管控,为货物快速入区提供严密高效管理基础。二是定期实地核验企业智能卡口系统核放车辆与车辆进出记录。三是对综合保税区场站定期、不定期巡查及对区内企业开展实货盘库。

  二、实践效果

  (一)实现精准监管。

  通过综合物流服务平台,实现对一票多车绑定车辆信息精准核放,同时,实现车辆过卡信息记录和精准监管,促进对保税货物的实时动态监管。

  (二)提升通关效率。

  实施“即到即入”改革后,对于需多个集装箱进区的一票货物,入区车辆平均节约1天时间,提高了企业物流效率,减少了卡口拥挤情况,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三)降低企业成本。

  改革前,综合保税区场站运营公司专设2名现场操作员,协调车辆核放申报、卡口车辆调度等,若车辆当天无法全部运抵,滞留卡口将产生用车费用600—800元/天/车。改革后,可节约场站人力资源,显著减少企业运输成本。截至2023年3月,累计完成一线进区“即到即入”4990票,为企业节约成本约400万元。

  4.集装箱跨境物流“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改革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为破解钦州港非主干航线港、远洋直达航线少、海陆双向物流统筹组织效率不高等瓶颈问题,广西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按照“信息全流程共享,物流全过程跟踪,成本全周期管控”的思路,积极推进集装箱业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集成改革,以成本、效率综合治理能力提升为突破口,弥补港口服务和辐射能力不足短板,增强港口竞争力,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实施港口“数智化”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聚焦港口供应链数据联通和共享应用,推进集装箱业务全环节对标提升治理。一是升级北部湾港“智慧湾”项目。开展业务全流程跟单梳理分析,推动引航靠泊、舱单申报、理货服务、查验放行等口岸作业流程再造和无纸化替代,对标先进港口提升各环节业务操作边界合规时间;推行口岸部门联合查验、“优先机检”“先放行、后缴税”等举措,提高整体通关效率。二是整合建设数智化港口综合服务平台。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对接,打破了多环节信息系统孤岛,实现港口通行、身份认证、业务受理等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理以及一体化管理,并与新加坡港和重庆、成都、昆明等内陆无水港系统数据衔接。三是实施海铁联运港站“一体化”智能监测。深化海关、铁路、港口三方场站信息系统数据共享,实现不同性质海铁联运集装箱的快速分类、甄别、分流、顺畅链式管理,联运监测“秒通关”。

  (二)实施集装箱海铁联运全链条优化提升工程。

  聚焦海铁联运高效顺畅衔接,打通业务各环节堵点。一是推行海铁班轮班列匹配运行模式。构建门户枢纽港陆向班列、海向班轮“天天班”网络,提升钦州港通过香港、新加坡港接入世界主干航运网络的能力;依托多式联运相关信息平台,推动新通道班列班期与航运公司班轮船期等信息资源匹配,有效提升北部湾港抵运效率。二是推进海铁联运设施智能化改造。建成直伸港口码头前沿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应用远程自动化装卸智能作业模式;建成海铁联运自动化集装箱码头。建立中心站智能化场站与自动化码头装运调度联合作业模式,实现集装箱“下船即上车,下车即上船”。三是推进海铁联运“一单制”试点。以无船承运人开具“一单制”提单、物流服务平台实施控货、金融服务平台提供融资支持等方式,探索赋予“一单制”提单类物权属性,初步建立“一次委托”“一次保险”“一单到底”“一次结算”的全程服务模式。四是建立集装箱共享通用机制。建立铁路与海运主体市场化合作机制,铺设越南海防、胡志明及泰国曼谷、林查班等东盟国家主要港口还箱点网络,推动海运及铁路集装箱“互使互换”,实现铁路集装箱“原箱出口、一箱到底、海外还箱、循环利用”以及海运集装箱“到港即上班列”。

  (三)实施集装箱运力货源双向统筹能力提升工程。

  聚焦提升陆海衔接、双向统筹、干支协同、集聚分拨的综合服务效能,延伸效率成本管控链条。一是创建港口治理“共同体”。引导港航物流骨干企业联合组建钦州门户港运营中心,搭建起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业务协同、运营集约的共商共建共享共赢平台,合力优化多式联运资源配置,打造品牌化航运物流服务。二是强化航线运力统筹。建立“水水中转、干支协同”港航协作模式,开通互为中转喂给的“两湾快航”“洋浦快线”“两港一航”,稳定运行至洋浦、南沙内外贸同船运输航线,完善沿海内贸航线和内支线集装箱班轮运输网络,做强做优钦州港东盟航线;增加外贸集装箱船舶挂靠钦州港船次,加密至新加坡、香港公共驳船航线,提高国际集装箱直航直运和双向货物集聚能力。三是创新内陆货源统筹组织。推动在中西部物流枢纽城市和广西区内其他城市布局“无水港”网络,密切港口、报关、报检、税务等服务合作,探索启运港退税政策支持下与内陆无水港的货源组织、全周期服务新机制。

  二、实践效果

  (一)港口综合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2022年,钦州港口岸进口整体通关时间13.13小时,出口整体通关时间0.29小时,较2017年分别压缩95.09%和99.33%;跨境集装箱服务的集约度、可控度、透明度不断提高,实现了全链条闭环;海铁联运自动化水平、港口综合物流成本和中介服务收费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二)海铁联运业务迅猛增长。

  2022年,钦州港海铁联运班列网络已覆盖17个省份、60个城市、113个站点,实现西部12个省份全覆盖,并首次拓展至中部、华北地区;钦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集装箱办理量提升至全国第五,全年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开行达到8820列、逆势增长44%,累计开行超过2万列;铁路箱下水量突破55000标箱,海外归来铁路箱6000标箱,同比增长约300%。

  (三)钦州门户港地位进一步凸显。

  目前,钦州港总运营航线达到65条,其中内贸航线25条、外贸航线40条,货物流向已通达全球113个国家和地区的338个港口,陆海联运网络不断完善。钦州港集装箱吞吐量连续多年快速增长、已突破500万标箱,在全球集装箱大港排名跃升至第44位,引领北部湾港位列全国港口集装箱吞吐量第9位,较2018年分别提升了23位和9位。

  5.国际邮件、国际快件和跨境电商业务集约监管新模式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

  湖南自贸试验区长沙片区推动国际邮件、国际快件、跨境电商三类业务(以下简称“邮快跨业务”)设备集约化、人力资源集约化,实现“邮快跨业务”由同一运营主体“一站式”办理,进一步提升通关效率,打造邮政物流便利化通道。

  一、主要做法

  (一)推进“邮快跨业务”监管通关集约化。

  探索集约监管新方式。设置集中审图室,开展“邮快跨业务”远程集中审图和集约查验作业;建成兼容“邮快跨”不同业务类型的机检流水线,实现CT机检查验根据“邮快跨业务”类别随需切换。推进海关监管通关“一站式”办理。建设统一查验辅助平台,集中对接海关快件系统、跨境电商系统、邮递物品系统,满足海关对“邮快跨业务”分时段同场监管的要求。

  (二)推进管理机制体制一体化。

  发挥机构优势。在满足现有监管要求的基础上,长沙邮局海关充分发挥“邮快跨”集约优势,开展全省邮运进出境货物、物品等通关监管、检验检疫、征税、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和长沙关区快件审单等工作。推进资源整合。通过整合长沙国际邮件互换局信息化平台、查验设备等优势资源,建立口岸联检单位协同机制,实现长沙国际邮件互换局、邮局海关、机场海关、机场等口岸单位高效协同。

  二、实践效果

  (一)服务监管效能不断提升。

  改革前长沙国际邮件互换局仅能办理国际邮件业务通关,改革后可办理“邮快跨”三类业务通关,由单一的物流运输服务转变为国际口岸平台服务。分时段同场监管、一站式办理的作业模式,有效提升了进出境“邮快跨”包裹处理时效。目前,每小时可实现3000票进出境包裹快速通关,日均处理能力由之前的2万余件提升到7万件。

  (二)综合运营成本不断降低。

  平台运营方面,对原有人员、设备进行了整合,实现了“邮快跨”物品进出口装卸、集中查验、转关监管、检验处理等“一站式”办理,避免了重复投资、重复建设,有效节约监管资源,依托处理设备,人工成本降低,操作处理人员减少22人。企业经营方面,邮政企业积极开通国际邮件运输直封线路,降低了转运环节产生的费用,综合运输成本下降25%以上2021、2022两年,主要物流、跨境电商企业运营成本同比下降11.38%,业务量同比上升34.01%。

  (三)跨境电商产业不断聚集发展。

  实施该项改革创新以来,随着监管效能的不断提升,邮政企业国际邮件运输直封线路通达23个国家和地区,吸引菜鸟等运营企业合作,培育出一批新兴跨境电商企业,大批湖南籍沿海跨境电商卖家“回湘”创业。自2020年4月改革创新举措落地实施以来,长沙国际邮件互换局累计进出境邮快跨包裹2200余万件,其中以邮路运输出口的跨境电商包裹1600余万件。

  6.进口转关货物内河运费不计入完税价格审价机制创新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

  湖南自贸试验区岳阳片区立足长江内支线转关业态实际和企业诉求,创新引入第三方机构,推行成本计算法核算内河运费,破解了国内进口企业因无法提供内河段运费凭证而难以从转关货物完税价格中扣除,导致进口税负高于沿海外贸企业的难题。

  一、主要做法

  (一)科学计算内河段运费成本。

  传统模式下,进口转关货物水运到内河港口一般采取到岸价格模式(CIF),根据国家规定内河段运费应从完税价格扣除,但因为缺少规范准确的计算方法,无法将国际段与内河段运费以客观量化的数据区分开来,导致内河段运费也需缴纳各项税费。

  岳阳片区通过引入企业、海关监管部门认可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规定,出具咨询报告,提供科学的测算方法,测算出货物起卸后发生的装卸费、内河运输费,证明了运费拆分的可行性,首次实现了内河段合理运费的核定。在合法合规原则下,海关可参考第三方测算数据将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国内段运费从完税价格中剔除,降低进口征税基数。

  (二)创新简化申报方式。

  传统模式下,收货人必须逐票提供内河段运费凭证,海关才能逐票考虑予以剔除,手续复杂,程序较为繁琐。海关部门参考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咨询报告,科学统一确定上海到岳阳段内河运费成本,收货人在报关单杂费栏申报扣除即可,简化了申报流程。同时,海关部门制定申报操作指引,明确CIF贸易方式下单证资料填写、申报系统录入等具体操作方法,为企业申报提供便利。

  (三)加强全过程监管。

  一是申报前实行告知承诺制,进口收货人对提供的资料出具真实性承诺书。二是强化现场核查,对违反承诺的,纳入信用风险分类监管体系,加重对失信人惩处。三是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全面掌握内河航运、码头作业等价格变动,海关每月梳理、总结申报情况,发现价格风险时及时调整,启动相关风控程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运费价格每季度进行一次以上咨询评估,海关依据咨询报告适时调整。

  二、实践效果

  该项创新有效降低企业成本。如企业每进口一整柜冷冻肉,可节约成本950元;每进口一整柜粮食,可节约成本约380元。自2021年10月初试点以来,已有119家企业参与试点,总计扣减内河运费5900万元,为企业节约税款734.5万元。

  7.船舶监管申报新模式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努力打造世界一流的智慧港口、绿色港口”重要指示精神,天津海事局推出船舶监管申报新模式——“天津港内作业船舶集中航次日报”服务举措,进一步推动港内作业船舶更好服务天津港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做法

  港内作业船舶主要用来保障海运物流供应链安全高效运行,并担负着海上应急消防、救助、抢险等应急职责,是保障港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力量。相较于其他船舶,港内作业船舶具有单一区域作业时间短、流动性高、船舶移泊停泊频繁等特点。根据《船舶进出港报告管理办法》第五条和第七条规定,港内作业船舶进出港前,应当向预计抵达或者驶离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进出港信息,可以采用日报形式进行报告。

  由于天津港内作业船舶往往需要跨分支机构辖区作业,在实行日报的情况下,船舶仍需向不同分支海事管理机构分别报告,这使得相关港航企业和海事执法人员在船舶报告上耗费过多精力,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安全运营质量和海事监管服务效能,制约港口经济发展。为解决港航企业实际运行中面临的困难,全力支持天津港口经济高质量发展,天津海事局充分利用天津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政策红利”,针对同一港区内跨不同分支海事管理机构作业频繁的港内作业船舶,研究出台天津辖区“港内作业船舶集中航次日报”服务举措,通过“集中管理、集中日报”的方式,实现港内作业船舶仅需向一家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多家海事管理机构共享报告数据。

  该举措适用范围为天津辖区水域内从事港内作业的拖轮、加油船、加水船、油污水接收船、垃圾接收船等船舶。通过改革创新,大幅减少了船舶报告频次,进一步便利航运企业依规守法办理进出港相关手续,提升了船舶作业自由度,有效提高了船舶作业效率。

  二、实践效果

  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港内作业船舶集中航次日报”模式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以天津港轮驳有限公司为例,2023年上半年拖轮作业量超过2万艘次,按照以往报告管理模式,月均需进出港报告6000余艘次,在新的报告模式下,现每月仅需报告约1800次,降低了70%。以该公司所属拖轮节约报告时间来计算,每月可为公司增加240艘次的生产作业量,产生经济效益约120万元。此外,在这种模式下,可以有效减少船舶进出港报告次数,极大缩短待港时间,大幅降低燃油消耗和尾气排放,提升企业经营效益。据该公司估算,每年可节约船舶燃油成本1000多万元。

  8.航运企业集成化审批服务新模式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

  针对航运企业设立运营涉及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地点分散、专业难度系数大、审批链条长等难点,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以“集成化、直观化、极简化、生态化”的思路,创新航运企业集成化审批服务新模式,有效提升审批便利度和企业获得感。

  一、主要做法

  (一)一站整合,业务办理集成化。

  传统模式下,航运企业从设立到运营须办理的行政许可(备案)事项涉及交通运输、海事、船检等多个部门,办理地点分散、业务专网较多。青岛片区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平台统一用户体系,将涉及企业开办、船舶登记、水路运输等多个审批系统入口集中整合,推动业务集中、数据互通、信息汇集、一网感知,实现一次登录、无缝切换、一站办成。福州片区协同海事、船检、运政部门,将船舶登记、检验、营运办证由分散入口“分头办”,转变为统一入口“协同办”,在电脑端、手机端设置各类证书办证进度的实时展示和证书办理状态变化等功能,方便行政相对人实时掌握办理进度。

  (二)数据共享,业务办理极简化。

  青岛片区通过数据验证接口打通行政审批、交通运输、海事等专网系统间的数据壁垒,企业仅需提供一个索引字段(如“船舶识别号”)即可调取信息,实时获取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等信息数据,实现水路运输经营许可业务多个前置证书材料免提交。福州片区对船舶办证涉及的9大类证书,通过安全诚信承诺告知、实时办证信息分享、智能提醒等,实现所有证书容缺并联办理,同时设置船舶基本信息录入校对、船舶证书上传等功能,实现办证节点重要执法信息的传递和留存,规范协同办证流程。

  (三)场景导航,业务办理直观化。

  青岛片区建立场景化审批服务导航图,将航运企业需办理的各类证照推出“链条式”导办服务,对每个环节的审批部门、办理方式、业务入口等进行直观展示和精准导航,使企业对审批流程一目了然。同时,开发“业务计算器”嵌入场景化审批服务导航图,企业通过选择船舶类型、船舶数量和吨级等基本信息,即可计算得出应当具备的生产条件,节省投入运营的筹备时间和成本,解决准营条件专业复杂的难题。

  (四)服务外延,业务办理生态化。

  航运集成审批服务模式与青岛政策通“航运产业政策专区”实现对接,全面汇聚国家、省、市、区涉及航运及现代物流各类政策,为航运企业精准匹配适用的政策和服务。同时,聚焦服务航运企业全生命周期,着眼产业发展生态,配套设置船舶交易、法律服务、金融、保险等服务板块,为航运企业提供更专业更全面的服务。

  二、实践效果

  (一)推动航运产业高质量发展。

  青岛片区通过创新审批服务模式,极大提高了航运企业的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航运企业全流程筹办平均缩减30天以上。福州片区实现平均办结时限由“分头办”97个工作日、“协同办”26个工作日到“网上协同办”7个工作日的跨越。

  (二)降低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

  青岛片区通过集成化审批服务,实现航运企业全链条审批、信息跨部门共享,统一制发行业标准水路运输电子许可证,实现船舶“不停航换证”,审批时限比改革前压减5个工作日,每年可为青岛市现有规模水路运输企业节约成本1500万元以上。福州片区为28艘船舶实施了协同办证服务,平均办结时间压至7个工作日,压缩了船舶办证“空窗期”,切实降低了船舶因办证停运产生的经济损失。

  (三)减少了企业的申报材料。

  以一家经营1艘5000总吨以上普通货船(国际国内航线兼营)的航运公司为例,实现数据共享后,“普通货船业务船舶营业运输证到期换证”事项,电子表单必填字段由31个减少至3个,压减率达90.3%;提交的材料由13项减少至2项,压减率达84.6%。

  9.诚信政府建设新模式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

  辽宁自贸试验区营口片区以构建诚信政府为切入点,全方位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贯穿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的信用评价、信用审批、信用监管、信用服务机制,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主要做法

  (一)塑造诚信政府新形象,全面引领信用文化建设。

  一是构建政务诚信的评价指标体系。从诚实状况和守信状况两大维度评价政务诚信状况。诚实状况方面,分为信用体系建设度、政务信息公开度、惠企政策知晓度三个维度予以评价;守信状况方面,分为法治建设执行度、惠企政策兑现度、政务效率满意度三个维度予以评价。二是建立第三方机构评价机制。片区管委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诚信评价工作,第三方机构采集数据后根据指标体系量化打分,出具《营口片区管委会政务服务诚信评价报告》。管委会根据报告结果对相关部门提出限期整改,督查部门定期督查,全面提升管委会政务诚信水平。

  (二)推进信用审批新模式,容缺跑出加速度。

  一是拓展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范围。对辖区内信用记录良好的申请人,在缺失材料不影响实质性审核基础上,通过审批机关告知申请人承诺的方式,直接进行缺项受理、办理和审批。目前已在市场准入、投资建设等多个审批领域66个事项实行“信用审批”。二是探索利用信用数据实现“零申报材料”审批。完善大数据平台建设,通过信用企业识别、人工智能抓取数据、审批逻辑规则生成等方式,逐步实现信息免提交、材料免填报,推动更多行政审批由被动接收材料转为主动收集。如企业向海关申请收发货人备案登记和变更时,由海关关员主动将申请信息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和“信用中国”系统中的“失信惩戒对象”信息进行比对,信息比对一致后,海关直接通过网上办理此项业务,无需企业在现场提交任何书面证明材料。

  (三)构建信用监管新格局,分类管出精准度。

  一是依据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出台营口片区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和重点领域专项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结合两个指标体系,对企业进行信用风险状况评价,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二是健全信用修复管理制度。失信经营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以通过作出信用承诺、完成信用整改、通过信用核查、接受专题培训、提交信用报告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信用修复完成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后,各部门终止实施对其联合惩戒措施。

  (四)探索信用应用新场景,创新服务新维度。

  一是在全省率先试点以信用信息报告代替上市行政合规证明。对营口片区内有在国内外上市、上市公司再融资等需求的企业,可通过提供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代替一系列行政合规证明,简化企业申请上市手续。二是实行基于信用评价的工程担保个性化服务。对信用良好、资金安全性高的企业,以保函的形式代替现金实缴各类工程保证金,根据信用评价情况,实施多函联办、一函通办等便企举措,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实践效果

  (一)坚定了企业的发展信心。

  通过诚信政府建设,树立良好政府形象,坚定企业发展信心。自挂牌成立后,营口片区未发生过政府政策承诺和合同契约失信违约、履职尽责不到位等政府失信问题,对于承诺的政策,实施“月结算、零见面”,累计为企业兑现政策资金近16亿元。

  (二)提升了企业的获得感。

  通过实施信用审批,进一步提高企业和个人办事创业的便利度,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率,541项审批事项实现了“即来即办”。通过工程担保个性化服务,降低了企业资金压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提升了政府治理效能。

  根据经营主体的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有效解决执法力量不足问题。营口片区以不足30人的监管队伍,承担8000余户企业、16个部门的监管职能,挂牌至今,在监管领域实现“零事故”。

  10.企业登记业务“智能表单”新模式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

  针对企业办理各类变更业务申报难度大、时间花费多、申报材料退件率高等问题,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通过重构文书申报模式、业务申报流程、业务审核逻辑、合规审查环节等登记业务全链条,构建企业登记“智能表单”服务新模式,有效解决办理变更业务的难点和堵点问题。

  一、主要做法

  (一)重构文书申报模式,变自行摸索为精准匹配。

  改革前,申请表格、决议内容、章程修正案等申报文书错综复杂,申请人须花费大量时间、资金研究业务办理流程或委托代理机构,企业申报隐性成本高。改革后,无须申请人研究申报文书及办理流程等事项,将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共4000余种不同业务与企业登记需求进行匹配,可精准锁定企业登记全业务场景及组合,为申请人实时定制生成全套个性化、标准化法律文书,自动满足企业申报需求。

  (二)重构业务申报流程,变业务辅导为智能生成。

  改革前,窗口人员需根据申请人办理需求进行材料辅导,反复修改确认后上传系统或在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政务成本较高。改革后,在“智能表单”模式下无需进行业务辅导,将所有后台审核标准全部在自动生成文书过程中前置,自动实现多项业务精准匹配,生成个性化办理流程,逻辑模型自动引导填写,文书生成过程即是“预审核”过程,申请人根据流程引导,一次性完成申报。

  (三)重构业务审核逻辑,变台前处理为台后确认。

  改革前,业务审核需要经由人工筛选、判断、处理,审核逻辑复杂,人工成本耗费较大。改革后,结合不同业务场景,通过预设逻辑对各种业务间多种组合关系进行自动推演、运算、匹配,将人工处理工作由台前转至台后,系统根据申请人填写的基础信息自动生成文书,仅需线上提交审核人员确认后,即可完成全部登记环节。

  (四)重构合规审查环节,变后端审查为预先审查。

  改革前,由于企业对法律法规和登记标准、规范缺乏了解,自行准备的材料不规范、不精确,合规性审查通过率低。改革后,登记机关预先对梳理好的登记注册表单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查,邀请登记注册业务专家和律师进行充分论证,确保所有自动组合生成的文书符合法定形式,充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实践效果

  (一)“零难度”“零成本”,企业申报难度极大降低。

  “智能表单”模式下,企业办理变更登记的全部材料均可依据勾选的变更事项同步自动生成,无需企业自行准备,申请人签字即可办结业务,实现“零难度”“零成本”申报。如办理股权转让加董事会变更事项时,原需准备的原股东会决议、转让后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股权转让协议等10多项文书材料,现可一键自动获取,有效破解企业申报难题。

  (二)“零退件”“零跑腿”,用户满意度极大提高。

  “智能表单”模式下,申请人办理复杂业务无需到窗口办理,网上即可完成全流程申办,实现“零退件”“零跑腿”。“智能表单”上线后,青岛片区“智能表单”模式办理量占总办件量的80%以上,有效提升了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利度,经营主体满意度达96%以上。

  (三)“零修改”“零辅导”,审批效能大幅提升。

  “智能表单”模式下,申请人无需任何修改即可提交审核。一方面,单件业务审核时限从20分钟缩减至5分钟,压缩75%以上,大幅节省审查时间。另一方面,原来一份登记材料顺利通过审核之前需20到30分钟的材料辅导,现在可实现“零辅导”,缓解业务人员审核压力,有效节省了行政资源。

  (四)“零失误”“零风险”,安全性得到有力保障。

  “智能表单”模式下,登记机关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规范梳理清单、确定模板、制作文书,并将律师、专家意见前置到梳理过程中,确保文书规范、合法与有效。同时,通过添加防伪水印、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等防冒用技术,保障申报意愿一致性、材料完整性及安全性。

  11.网络货运平台涉税服务管理“票e真”模式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

  为解决网络货运企业成本发票获取难题,防控行业涉税风险,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联合济南市税务局,通过共享交通运单、再造发票流程、构建指标体系,完成网络货运业务真实性校验,实现司机“刷脸”即开票,推动传统物流行业与数字经济融合规范发展。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部门协作,共享管理数据。

  网络货运业务不受地域限制,打破了税收意义的地域管辖概念,现有的涉税软件无法对网络货运经营信息实现规范化采集和管理,税务部门难以核实运输业务真实性,个别不法企业出现虚增经营数据、虚开发票问题。济南片区率先推动税务与交通部门建立数据交换制度,将货车已有的北斗导航BDS数据与网络货运运单信息进行比对,并在两部门间实现共享,完成车辆信息、货运信息、轨迹信息校验,实现运输业务真实性认证,为开具发票提供依据。

  (二)盘活税务资源,再造开票流程。

  货车司机由于常年跨地域运输,无法及时到办税服务厅或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发票代开业务。济南片区创新推出“被动确认式”代开发票流程,以运单“验真”为基础,通过数据预填和企业代办两项便利措施,创新开票申请信息汇总功能,使用大数据技术对同一个司机的业务进行归类,并生成二维码自动推送司机手机端,司机完成动态刷脸和实名认证后即可随时随地申请代开发票,极大地便利了司机和平台企业。

  (三)构建指标体系,实现智慧监管。

  改革前,由于网络货运企业兼具平台经济和交通运输属性,税务部门难以核实网络货运服务真实性、涉税风险高。改革后,“票e真”创新设置3大类17项指标,对交通运单、司机代开发票、企业销项发票的关联内容、关系进行梳理和监测,可识破无运单、假运单、买卖运单等虚假手段,通过数据比对和分析,切实防范虚开发票风险。同时,平台企业为享受“票e真”便利措施,需积极配合交通部门主动上传运单信息,进一步推动交通部门对网络货运经济有效管理和规范发展。

  二、实践效果

  截至2023年4月底,“票e真”已共享交通运单36002单,涉及司机4020人次、运费6041.01万元、货物交易110.65万吨。

  (一)实现经营主体“成本双减”。

  一方面,“减企业成本”,通过货运交易内容全程监管验真、发票开具流程优化再造,解决了企业成本支出无发票、税负高的难题,最高可帮助企业抵扣运费利润25%的税额;另一方面,“减司机成本”,为司机提供了主动式、便捷式服务措施,只需在手机上刷脸即可随时随地完成开票,无需货物送达后往返收送货地税务部门,司机有效载货时间月均可增加20%。

  (二)实现行业产业“发展双促”。

  一方面,“促行业发展”,“票e真”模式下,企业发票开具与交通运单质量挂钩,企业上传运单信息更加积极主动,提高了交通部门行业管理水平,服务网络货运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促产业升级”,打通网络货运平台企业获取成本发票关键环节,形成完整的盈利模式闭环,推动传统物流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有效解决传统物流行业供给分散、货车空转、货运信息处理效率低下的问题。

  (三)实现管理治理“服务双优”。

  一方面,“优税源管理”,集成了企业、司机、车辆、货物、发货人、收货人等货运业务全流程信息,有利于税务部门更好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和行业发展趋势。另一方面,“优风险治理”,通过共享交通数据、优化代开发票服务、多项指标比对,完成运输业务真实性核实、司机身份查验和虚开发票防控,探索出新兴经济业态涉税风险治理新路。

  12.海事静态业务集成办理新模式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

  河北自贸试验区曹妃甸片区将涉及海事相关业务的37项海事政务事项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了集中办公、集约办理;将9类17项海事静态业务的办理模式由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办理,同时受理、同步审核,实现了海事静态业务高效办理全覆盖。

  一、主要做法

  (一)整合海事管理职能层级,实现集中办公、集约办理。

  制定《曹妃甸海事政务改革实施方案》,将交通运输部下放的1项、河北海事局下放的1项以及原来由曹妃甸海事局各业务处室负责的22项、曹妃甸海事局下设海事处负责的13项海事政务事项,全部调整归集到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打破原有区域、功能、模式限制,跨部门、跨层级相互衔接、协同联动,实现海事静态业务集中办公、集约办理。

  (二)再造海事静态业务审批流程,实现同时受理、同步审核。

  充分发挥集中办公、集约办理优势,全面梳理海事静态业务办理事项,在法定权责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精简申报材料,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结时限。船舶登记证书、防污染文书等9类17项海事政务事项,由逐项受理、逐项审批的串联审批调整为同时受理、同步审核的并联办理,使企业免于重复提交船舶检验证书、公司营业执照等28项申请材料,切实为企业减负。

  (三)推进海事政务“互联网+”改革,助力集成赋权模式发挥更大成效。

  在集成赋权模式的基础上,将90%以上的海事政务事项列入“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清单。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行海事政务容缺受理和海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推行“网上预审+邮寄”服务,通过远程核验辅助审批服务,全程实现异地不见面审批。

  二、实践效果

  (一)服务形象显著提升。

  集成赋权静态业务办理新模式,打造了整齐划一的政务服务窗口,实现了政务服务“五个统一”,即统一窗口外观形象标识、统一办理标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服务机制、统一便民措施,使企业和群众享受到高效便捷、流程规范的无差别服务。

  (二)服务效率明显提高。

  通过整合管理职能层级,优化工作流程,减少了单项业务部门间流转过程,一次性办结率达到85%,提升近30%。通过实施告知承诺制,缩减申请材料数量50%以上,缩短船舶办证时间60%以上。在“最多跑一次”清单基础上升级推出“一次不用跑”清单,实现30项业务可线上一次办好,精简人力资源近60%,节省办事成本近50%。

  (三)服务体验全面升级。

  通过集成赋权模式大力推进申报材料电子化进程,形成了覆盖全辖区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90%实现网上办结,办结时限平均压缩1/4。通过海事政务网开展业务“一网通办”,1500余名船员实现船员证书“零跑腿”网上办,2960余艘国际航行船舶实现不见面电子通关申报,申报单证量减少75%,节约时间近2万小时。

  13.企业许可“无感续证”

  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

  黑龙江自贸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创新“无感”审批新模式,以过程可控、风险可控为原则,以数据共享、提前预警为基础,审批部门主动通知企业可通过“无感续证”模式办理许可延续,变政府职能部门“被动等申请”为“主动送服务”,企业无需“主动询问、反复填报、来回跑腿”,实现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一、主要做法

  (一)自动研判,主动服务。

  哈尔滨片区建立信息数据库,明确办理“无感续证”企业应符合前序许可证有效期内无违法行为、信用良好、许可条件未发生变化,且历次国家和省级质量安全监测未发现问题等条件。由系统自动筛选,审批部门主动告知,企业可根据自己意愿进行选择,确认办理方式和相关信息。

  (二)系统填单,无感续证。

  选择“无感续证”方式的企业,由相关信息系统获取企业信息,智能化填充表单并向企业推送。企业确认共性信息、勾选个性化或差异化信息,并作出履行主体责任承诺后,“无需主动询问”“无需人工填报”“无需来回跑腿”,审批部门按照流程完成审批发放新许可。企业需在获得新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将原过期许可证、信息确认书返回审批部门。

  (三)信用共享,严格监管。

  企业确认“无感续证”的同时,作出符合条件承诺,确认书和承诺内容同步共享至行业监管部门。企业若未在续证后20个工作日内返回原过期许可证和信息确认材料的,将撤销其新许可。严格证后监管,建立“权益黑名单”,对需要重新审核的许可事项,监管部门将于2个月内对享受“无感续证”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撤销其新许可。监管结果直接与企业的信用记录挂钩,如申请人连续两个年度均触发撤证处罚措施的,将被纳入本事项权益黑名单,并将其失信信息纳入信用记录,未来5年不能享受“无感续证”和信用承诺制。

  二、实践效果

  (一)真正打通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

  “无感续证”模式转变了传统政务服务的方式,变被动为主动,实现企业许可延续“零咨询、零材料、零跑腿”。自2021年8月以来,哈尔滨片区先后选取了娱乐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大型超市)等事项纳入“无感续证”试运行范围,10余家企业成为首批享受该政策的企业。

  (二)大数据运用企业获得感明显。

  哈尔滨片区充分利用各许可事项的审批系统和大数据平台,自动导出许可有效期限、筛选出符合“无感续证”条件的企业名单、帮助完成许可证信息填充,节约了企业办事成本、提高了政府服务效能。目前,该项改革惠及片区内大型商超、音乐厅、企业事业单位食堂等近180家企事业单位。

  (三)审批监管服务效能有效提升。

  无感续证模式充分利用审批监管执法一体化平台,健全审批监管执法信息双向反馈机制,既通过数据筛查、“权益黑名单”、严格监管和违规撤销等措施,保证无感续证风险可控,又进一步规范企业的日常经营行为,推动企业自愿履行承诺、合法经营。

  14.京津冀政务服务“同事同标”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河北)自由

  贸易试验区、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

  为推进京津冀政务服务协同发展,加快三地互联互通,2021年以来,北京市政务服务局会同天津市、河北省政务服务部门,打破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属地限制,在三地自贸试验区联合推出179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的“同事同标”事项,推动京津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结果互认。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机制建设,开展“同事同标”清单化。

  2021年,三地建立京津冀自贸试验区联席会议机制,并共同签署了《京津冀自贸试验区三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京津冀政务服务合作工作机制”和“跨省通办”联动机制,制定《推动京津冀自贸试验区内政务服务“同事同标”工作方案》。2022年,三地政务服务部门签署《京津冀政务服务合作框架协议》,将电子证照互认应用、京津冀中介服务网上平台(中介超市)协同等内容纳入协议。两年多来,三地联合印发《京津冀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同事同标”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累计推出4批179项“同事同标”事项清单。

  (二)打破区域分割,实现异地办理便利化。

  京津冀三地确定自贸试验区政务服务“四同一互”标准,即同事项名称、同受理标准、同申请材料、同办理时限,办理结果互认。同时,依托京津冀政务服务合作工作机制,对“同事同标”联动模式进行推广,将联动范围从自贸试验区拓展至京津冀全域,将联动内容由“同事同标”延展至政务服务全领域。

  (三)优化对接方式,推动政务服务智能化。

  京津冀互设异地帮办代收窗口,按照“远程视频会商、异地帮办代收”模式,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北京对天津、河北推出234项省市级层面“跨省通办”事项,天津对北京推出696项,河北对北京推出138项。建立线上“京津冀一网通办服务专区”,北京上线231个“跨省通办”事项,天津111个,河北108个。创新移动端应用,通过三地政务服务自助终端推出首批208项自助办事项。

  二、实践效果

  (一)探索出跨区域政务服务协同改革新路径。

  已推出的自贸试验区“同事同标”事项中,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等5种事项类型,涉及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交通、住建、药监、知识产权、商务、税务、公安、人力社保、医保、经济和信息化、农业农村等12家政府部门。例如,打印个人权益记录、完税证明、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开具异地缴存证明等都能在京津冀实现异地办理。

  (二)降低了事项办理的制度性成本。

  推动3500余项北京市和通州区政务服务事项延伸服务至河北自贸试验区相关政务服务大厅,避免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两头跑、折返跑”。推行“同事同标”后,京津冀自贸试验区政务服务事项遵循同一套业务标准、同一套办理流程,大幅减少企业办事成本和时间,初步估算方便三地办事群众10万余人,为企业群众节约成本2.5亿元。

  (三)助力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

  2023年,北京市与天津市、河北省政务服务部门积极对接,围绕企业准入准营、个人资质资格办理结果互认,梳理形成津冀办理结果在北京市直接认可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例如,推动三地公安部门统一推出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明核发等9项京津冀自贸试验区“同事同标”政务服务事项,更好实现互通互认。在京津冀区域推行纳税信用评级异地互认共享,对从北京迁入到津冀的企业,继续保留在京获得的纳税信用A级资质,跨省迁移后津冀部门不再将其视为新办企业,大大节约了企业申请留抵退税和资金回流时间。

  15.打造长江航运综合服务平台新模式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

  为积极破解航运企业、从业人员办理航运政务服务事项“多次跑”“往返跑”等难题,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打造集政务服务和产业汇聚为一体的“全航运要素、全生命周期”综合服务平台。

  一、主要做法

  (一)全力促进长江黄金水道航运要素融合。

  依托长江航运综合服务平台,集成整合了中央部门、省、市三级108项航运政务服务事项,努力覆盖航运领域全要素环节,全力推进航运政务服务优化升级。一是实现航运服务综窗模式。实行“前台综合受理、中台分类审核、后台限时审批、窗口统一出件”工作机制,将原先不同部门的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审批,实现从提交申请到领取结果的“一窗办理,只跑一次”,打破审批服务的部门壁垒。二是打通省内航运业务系统。整合安徽政务服务网、省交通运输厅政务系统、航运综合审批受理系统中的交互信息,实现数据互通互联,简化业务申报程序。将原有船舶、船员历史库存档案电子化,建设电子档案查询系统。三是制定统一服务标准。聚焦“开航一件事”,将进驻大厅事项分为主项、子项、办理项三个层级,制定操作细则,明确了每个事项的办理类型、审批程序、审查标准、申请表单和材料样本等内容,推动相同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出船舶国籍证书、配员证和营运证审批“三证联办”。

  (二)努力实现航运产业服务生命周期全覆盖。

  长江航运综合服务平台以创新政务服务为手段,以促进航运产业发展为目标,围绕船企、船户、船员多领域推动服务创新。一是构建跨领域一站式服务。针对航运产业生命周期中船籍登记、船舶检验、船舶交易、中介服务、船员适任等不同领域、不同阶段需求特点,同步实现市监、税务、人社、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政务事项办理,提供全方位服务。二是推动省内跨市互认互办。和省内宣城市签订《政务服务跨区域异地代收代办合作协议》,实现航运服务领域“标准互换”“相互授权”“异地代收”“协同联办”,方便《船员适任证》等业务的就近办理。三是实现航运服务“随时办”。设置“异地通办”“政策兑现”“办不成事”等特色窗口,提供全程免费的导办、帮办和代办服务。配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启用智能文件柜,打破事项办理时间限制,实现一般业务7×24小时办理。

  (三)推动航运产业链上下游汇聚。

  联合安徽省港口运营集团打造长江航运要素大市场,提升项目引进、项目孵化、产业宣传等能力。一是引导产业链企业自主集聚。启动核心区招商孵化中心,将原来分散在航运产业链上不同区域、不同领域的企业,通过上下游要素相互吸引,统一引入到航运要素大市场,推动航运产业做大做强。二是发挥政策兑现汇集优势。通过统一的企业服务,建立清单式政策兑现目录,提高各级别各类政策知晓率,避免企业遗漏。三是立足芜湖服务全国。依托信息化平台和芜湖港万吨级深水良港优势,吸引航运协会、船员俱乐部等社会机构和民间协会组织入驻,集聚各类航运人才、信息、资本。

  二、实践效果

  (一)事项办理更高效。

  推出航运审批“开航一件事”集成服务以来,相比传统模式,实际办结时间压缩78.5%,材料精简45%,平均减少申请人办理次数9次。

  (二)市场反馈更满意。

  截至2023年6月12日,共接收企业、群众各类咨询11084次,受理9626件,办结9307件,提供异地事项办理343件,通过数据智能比对、服务无感评价等评估,群众满意度近100%。

  (三)航运企业更汇集。

  以安徽省港口运营集团等龙头企业为引领,汇集同类企业及上下游关联企业,形成集船舶交易、航运中介、航运金融、航运租赁、船员劳务等一体的航运服务业集聚区。运行以来,已签约入驻相关企业30余家,船舶交易总量199艘,交易金额5.28亿元。

  16.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深度衔接改革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

  为解决建设项目环评审查周期过长导致项目开工慢问题,安徽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将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进行深度衔接,依据排污许可证类别,在符合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前提下,探索环评文件告知承诺备案制、告知承诺审批制改革,真正实现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只进行一次生态环境行政许可审批,有效解决环评编制、审批与项目开工时效性之间的矛盾,推动重大产业项目尽快落地。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制度设计,实行告知承诺分类管理。

  根据项目类别,对于需申领排污许可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可采取告知承诺备案制;对于实行排污登记管理的,环评文件可采取告知承诺审批制。真正实现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只进行一次生态环境行政许可审批。

  一是“环评告知承诺备案制+排污许可证”管理模式。对于需申领排污许可证、且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开工建设前委托有技术能力的环评单位编制环评文件,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后,自行公开承诺书和环评文件等相关信息,由生态环境部门受理备案。企业获得备案表即可开工,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依法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二是“环评告知承诺审批制+排污登记”管理模式。对于排污许可类别为登记管理、且需开展环评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需在项目开工前,向生态环境部门提交承诺书和项目环评文件,对申报信息和内容作出承诺,审批部门对环评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后,直接出具并送达批复文件。企业获得批复文件即可开工,依法进行排污登记。

  (二)建立复核机制,强化全过程监管。

  建立涵盖项目建设全过程的风险防控模式,合肥片区高新区块依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行“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工作的通知》,结合“三线一单”、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等,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现项目环评与排污全周期管理。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项目不纳入改革范畴。

  一是对于“环评告知承诺备案制+排污许可证”管理类项目,在排污许可证核发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排污许可证核发条件的,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予以撤销环境影响报告备案,责令企业依法整改,并对建设单位及环评编制单位依法依规予以严厉处罚。

  二是对于“环评告知承诺审批制+排污登记”管理类项目,在“双随机、一公开”的基础上,对环评文件和排污许可登记表开展全覆盖技术复核。同时加大现场监管频次,对不按承诺落实环保措施、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等情形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三)明确主体责任,强化中介机构考核。

  一是要求企业依法采取措施有效预防减缓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格按照核定的污染物总量及浓度排放,履行环境风险防范等责任。二是强化对环评单位、环保管家等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对其经营规范性、服务质量和执业信用等情况进行考核。对服务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环评文件失实的,依法处置,并视情限制其服务等级、区域等,直至暂停其经营业务。对因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实践效果

  (一)大幅缩短项目环评办理时间。

  改革试点一年来,环评批复时间由法定60个工作日压缩达一半以上,显著提升了项目审批效率,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快速落地。

  (二)大幅减轻企业负担。

  企业能在短时间内获取环评批文或备案表,且沟通修改事项可以通过线上办理,企业编制环评文件费用节约40%,项目开工时间平均提前2个月。

  (三)提升项目全过程管理水平。

  对纳入改革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对质量存在问题的环评文本编制单位、编制人员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用扣分,对污染防治措施不能完全满足区域环境管理要求的项目在建设前及时要求整改,目前尚未发现排污许可申领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

  17.台胞职业资格一体化服务模式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

  为解决台湾地区职业证照在大陆无法有效使用的问题,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与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设立福建省(平潭)台胞职业资格一体化服务中心,首创台胞职业资格一体化服务模式。

  一、主要做法

  (一)从“各自为战”到“全省联动”,实现“标准全省通”。

  针对台胞职业资格采信在不同地市存在“采信标准、采信证书、采信服务”不一致等问题,通过“三个统一”统筹规范对台采信服务,提升台胞对采信结果的认可度。一是打造全省统一的职业资格采信标准。经福建省委、省政府批准,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文将平潭对台职业资格采信95个项目,推广至全省统一执行。二是制作全省统一的职业资格采信证书。对采信证书实行统一设计、统一印制,可在网站查询证书信息,由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盖章发证,提升证书权威性。三是建设全省统一的标准化服务平台。构建“一中心+多窗口”运作模式,在福建全省实现“统一审核、就近发证”。

  (二)从“零散服务”到“综合服务”,实现“服务链条化”。

  针对台胞换证、培训、考证、就业等事项需要多头找人、多处办理的问题,围绕培训、取证、用证“三步走”,为台胞来大陆创业就业提供全链条服务。一是“专业化”的培训服务。引入福建教育学院、福建省美业协会、福建省餐饮烹饪协会等一批专业机构,建设符合台胞需求的特色培训基地。二是“多元化”的评价通道。整合台胞换取采信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及考试取证等覆盖全职业的取证渠道,提供台胞“定制式”考试服务,打造台胞取证绿色通道。三是“同城化”的就业模式。建设台胞职业资格数据库,汇集省内外就业岗位信息,为台胞提供精准求职等就业推介服务。

  (三)从“单一创新”到“集成创新”,实现“需求就近办”。

  为解决台胞往来大陆换证时间、金钱、沟通成本高的问题,用数智赋能创新服务,解决台胞后顾之忧。一是“云采信”让台胞随时可办。台胞在台湾就可通过云端办理职称采信,并取得采信结果二维码。二是线上考让台胞随地可考。在台湾设立考点,开发线上考试系统,通过海峡专用网络通道,台胞身在台湾也可参加大陆考试。三是“陆台通”让台胞随手可享。开发采信专用APP“台胞通”,让台胞办理采信的同时,可在台湾查阅大陆人才服务和就业信息。

  二、实践效果

  (一)为台胞“身份认同、心灵契合”增进了新的共鸣。通过提供采信、培训、考证、就业全链条服务,以及政策咨询服务,解决台胞来大陆“一步一咨询”问题,使其切实享受到大陆同胞的同等待遇。目前,平潭已服务近1000名台胞参加培训并享受培训补贴,252名台胞通过云面试来闽就业。

  (二)为破解“经济脱钩、文化断链”拓展了新的方法。

  通过构建多元化交流渠道,为基层交流拓展新的路径,保障两岸基层交流的持续稳定。目前,平潭已组织131名台胞参加技能等级线上考试,接受200多名台胞职称云采信申请。同时,开展大陆和台湾地区职业资格标准的比对,实现“一本证书、两地通用”,探索两岸标准互通。目前,平潭已向台胞发放近1200本对台职业资格采信采认证书。

  18.“土地超市”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

  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

  为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高投资项目土地资源要素保障水平,海南自贸试验区建立“土地超市”平台,搭建融服务监管于一体的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体系,破解“有项目无土地”“有土地无项目”问题,按需匹配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一、主要做法

  借鉴网络购物模式,依托海南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海易办”,建立全省统一公开透明的土地信息推介平台——“土地超市”,集中收集海南省各市县各类土地信息,实现统一归集、统一发布、统一交易。同时,实现“土地超市”与各类工程项目相关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推动项目信息共用、共治、共享,实现土地开发利用全生命周期管理。

  (一)归集土地信息,建立统一管理、统一发布的土地管理机制。

  海南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系统梳理已完成收储的土地、符合规划和“净地”要求的批而未供土地、依法收回且具备新供应条件的土地、符合入市条件的农村集体和农垦经营性建设用地等土地资源,分类归集为政府储备土地、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农村集体和农垦经营性建设用地4大类,纳入“土地超市”统一管理,实现各类土地信息统一归集、统一发布、统一交易。

  (二)创设应用平台,建立公开透明、方便快捷的土地交易机制。

  高标准打造“土地超市”,实现土地要素便捷交易。一是“云上读地”。按照地域或者土地用途等分类指引进行土地索引,实时查询全省各市县各类用途具备供应条件的批而未供土地和储备土地,浏览土地的面积、用途、规划条件、基准地价、投资强度等信息,三维实景浏览土地现状影像情况。二是“云上选地”。经营主体对意向地块可加入购物车进行收藏,并通过平台向所在市县土地交易部门发出意向申请。市县部门通过“店小二”服务团队,及时与企业对接服务。三是“云上买地”。市县根据经营主体意向及时组织土地供应,邀请意向主体参与公开竞买土地,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可实现全流程网上交易。

  (三)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平台互通、多层级监管的用地保障机制。

  一是多平台互通。“土地超市”将策划生成平台、土地交易平台、工改系统平台相链接,形成信息互通的中枢纽带,在确保“净地”供应的基础上,策划生成项目进行智能选址和项目用地配对,精准开展服务招商,实现快捷交地、“拿地即开工”。二是土地供后常态化监督。在“土地超市”中建立“履约评价”管理模块,对已出让土地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管和评

  价,防止低效、闲置土地。三是多层级监管。出台《海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三把钥匙”协同操作实施细则(试行)》,将控规等规划成果入库数据化管理,同时在规划调整审批权限环节,将“三把钥匙”分别授予有审批权限的“三个责任人”。“三把钥匙”全部启动,方可完成控规调整审批入库程序,确保数据“入库—存储—调用—修改”全过程留痕。

  二、实践效果

  (一)摸清“家底”,大幅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全面梳理摸清存量建设用地底数,特别是闲置资源,有效激活土地的市场价值,实现土地利用从粗放浪费向集约高效转变,逐步实现“项目等土地”变为“土地等项目”,土地利用率大幅提升,保障了一大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二)精准“上菜”,高效服务企业用地需求。

  企业投资项目找地,利用手机就可以在“土地超市”“一站式”了解土地信息,并可进行多地块比选和收藏,解决了土地信息不对称、不透明问题,为企业节省了大量时间和人力成本。

  (三)持续“跟进”,提高土地供后监管效能。

  “土地超市”实现与相关部门平台信息互通,及时提供建设项目用地信息,共享获取相关部门审批信息,实现建设用地“批、供、用、管、查”全生命周期信息监管和业务协同,提高土地管理水平。

  19.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集成创新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

  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依托国家外汇管理局开展的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红利,一次性推出“综合集成式”改革,涵盖9项资本项目、4项经常项目改革措施和2项风险防控措施,实现企业外汇使用和汇兑便利有序。

  一、主要做法

  (一)正向激励,合规银行更自主,诚信企业更便利。

  经常项目试点采用“企业申请—银行推荐”的准入机制。宁波片区指导企业完善内部管理、优化业务流程,做到贸易信息流、交易资金流等可追溯,从而符合试点准入条件。实施主体分级管理,以银行尽职调查评估结果为重要参考,分类施策,确保优质企业享受最高水平便利举措,形成区内区外示范引领效应。

  (二)需求导向,积极回应经营主体创新诉求。

  推动高水平跨境贸易便利化举措覆盖跨境电商、保税维修、新型离岸贸易等新型贸易业态,预留政策适用空间,确保未来可能出现的新业态、新模式能够适用便利化举措。支持制造业企业开展委托境外加工贸易,帮助企业提升配置境内外资源能力,服务地区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转型升级。目前,宁波14家企业开展财务回流型、总部经济型等委托境外加工业务。

  (三)配套信息,金融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依托宁波市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搭建高水平试点模块,协调各部门综合采集企业生产经营、进出口、纳税等信息,在企业授权前提下,为银行展业和了解客户提供全景展示,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提升银行服务经营主体的精准性和时效性。

  二、实践效果

  (一)资金收付更便利,实现跨境结算“分钟办”。

  支持试点银行对诚信优质企业优化单证审核,企业跨境资金结算效率提升50%以上。以离岸贸易为例,政策实施前后单笔业务办理时间由最长2个工作日转变为不到10分钟。试点以来,宁波片区“免审单”业务规模达195.2亿美元,惠及优质企业253家。

  (二)降本增效促转型,培育开放经济“向心力”。

  试点以来,区内制造业企业充分利用跨境贸易便利化举措,主动培育区域总部经济,推动生产经营降本增效,实现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转型升级。

  (三)疏堵并举优环境,部分境外业务持续回流。

  始终坚持“真实合规”的要求,跨境贸易便利化举措推动了增便利、促开放,吸引优质企业集聚宁波片区。宁波片区新型离岸贸易业务量占宁波全市近七成,跨境电商、海外仓模式出口等新型贸易量全国领先。

  20.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计划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2021年7月,上海自贸试验区发布“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计划”。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以下简称GOI)是由行业龙头企业发起建立,吸引集聚创新力量实现协同创新的新型载体,在激发创新、打破壁垒、解决“大企业病”等方面作用显著。

  一、主要举措

  (一)明确GOI的申报标准。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报GOI,需满足相应的标准。其中,在登记阶段,需满足2项必备条件:一是发起主体为行业龙头企业或细分领域领军企业;二是具备明确的建设方案、赋能规划和专业团队。在复核阶段,三年内赋能企业100家以上,在空间功能、孵化功能、技术功能、投资功能、商业功能、生态功能等6个可选功能条件中,达到3条视为建成。(二)形成覆盖全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服务工作网络。

  实行“一企一档一专员”,为每个创新中心建立一套规范档案,配备一名专属服务人员,提供针对性、精准化服务。专员队伍由创新中心联络专员、区域服务专员和科经委服务专员共同组成。档案包括授牌的创新中心,创新中心的赋能企业,以及赋能合作伙伴三类主体。借助精细化管理服务网络体系,政府部门实现对创新中心发展可视化跟踪,针对各类需求提供个性服务,与创新主体形成有效对接互动。

  (三)构建全方位创新生态。

  政策合力赋能方面,分别给予GOI建设运营支持和中小科技企业扶持。其中,对GOI建设运营支持,具体包括项目建设、空间保障、运营绩效、引进国际前沿项目等扶持政策。对中小科技企业扶持,具体包括技术创新支持、知识产权保障及高端人才引进培育等扶持政策。社会资源赋能方面,利用好上海自贸试验区在金融、科研院所、土地资源、应用场景等领域的综合优势,推动金融赋能、技术赋能、空间赋能、应用赋能。专业服务赋能方面,做大“潜力库”,共同谋划建设路径。做实“培育库”,从主体注册、团队组建、选址确定、空间设计、功能谋划、企业招募、平台搭建等方面给予全方位协助,助力有效建成。做强“提升库”,助推企业招募、团队建设和业务拓展等,提升运营成效。

  二、主要成效

  上海自贸试验区全面实施GOI计划,目的是发挥大企业的创新资源和全球创新网络优势,集聚、培育、孵化创新链上的中小科技企业,开展协同创新,为当地中小企业带来全球科技创新资源支撑,激活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

  (一)大企业积极响应。

  截至2022年底累计授牌60余家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在区域分布上,张江集聚38家,金桥、保税区、世博等片区积极参与。在发起主体上,内资共40家,其中世界500强企业11家,细分领域领军企业29家;外资共26家,其中外资500强企业18家,细分领域领军企业8家。在产业布局上,紧扣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电子信息、人工智能等硬核产业,领域丰富多样。

  (二)集聚各类社会资源。

  截至2022年底,GOI计划共集聚36家赋能合作伙伴,其中10家技术赋能合作伙伴、16家信贷赋能合作伙伴和10家投资赋能合作伙伴。比如,技术赋能合作伙伴中,长三角技术创新研究院联合杜邦创新中心等举办创新杯大赛,立足产业需求,面向高校揭榜挂帅,推动产学研一体化发展。信贷赋能合作伙伴中,上海农商银行向GOI平台及入孵企业推出了“临床贷”等产品,支持药企进行新药研发和临床试验。

  (三)探索多种赋能模式。

  各GOI结合自身资源优势,积极探索特色赋能模式,赋能企业总量超2200家,引进新注册企业超过300家。1100余家中小企业实现技术创新突破,近60家企业获大企业超

  2.07亿元合作订单,68家企业获得融资额超37.46亿元。

  21.商业保理行业全链条服务新模式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

  天津自贸试验区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立足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重点打造商业保理行业的创新环境,在制定行业标准、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征信环境、法治环境和行业创新环境等方面先行先试,建立系统性配套支撑制度和创新载体。

  一、主要做法

  (一)建立保理行业标准,提升规范化发展水平。

  联合天津仲裁委员会发布《商业保理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保理合同的要素标准,解决早期商业保理合同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试点采用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委会制定的《商业保理术语》《商业保理合同准则》《商业保理业务规则》等标准,形成了一批保理行业规范化业务样本。

  (二)打造保理创新载体,完善行业创新生态。

  聚焦打通跨境保理业务障碍、拓展保理业务场景、丰富保理融资渠道和构建保理司法体系等重大问题,建设保理行业创新基地“天津商业保理创新发展基地”,推出两批共计20条商业保理行业重大创新举措。引入商业保理行业高端交流平台,打造“全国商业保理行业峰会”和“央企保理五十人论坛”等具有引领效应的品牌活动,不断完善行业创新生态。

  (三)成立融资服务联盟,大幅压降资金成本。

  成立“商业保理融资服务联盟”,引入70余家银行、券商、律所、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促成10余家金融机构与保理企业签订意向融资战略合作协议。搭建政府服务平台,指导商业保理企业提升公开市场评级,支持保理行业强化科技赋能和模式创新,利用资本市场发行主体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获得低成本融资。

  (四)强化行业科技赋能,提升风险控制能力。

  聚焦保理企业查询经营主体征信信息的迫切需求,推动符合条件的保理企业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允许企业依法依规查询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有效规避业务风险,提升风险控制能力。搭建专业化的商业保理线上信息归集系统,与区域非法集资预警线上系统配合,通过检索关键词,及时预警保理企业风险信息,有效防控金融风险。

  (五)打造司法特色平台,提升法治服务环境。

  针对商业保理纠纷跨地域、高成本、审判难的问题,成立商业保理审判庭,建设泰达金融纠纷法律服务平台,形成“诉前线上调解+司法确认+监督执行”解决纠纷新模式,灵活性高,法律文书出具速度快,免去诉讼费、公告费等相关费用,执行效率明显提升。

  二、主要成效

  (一)保理业务规模和质量显著提升。

  截至2022年底,片区保理公司资产总额超过1500亿元,累计引入央企背景保理公司20余家,聚集100余家具有世界500强、全国500强、知名民营及行业龙头企业背景的保理公司,规模和质量均有明显提升。

  (二)实体企业保理融资成本明显降低。

  截至2022年底,片区保理企业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和企业债券累计超过1000亿元。多个龙头保理企业搭建线上融资服务平台,服务全国30余万家企业,帮助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获得低成本融资,累计交易规模达3万亿元以上。近三年,片区年均保理融资额约4000亿元,一大批实体企业的保理融资成本降至4%左右。

  (三)保理业务场景充分拓展。

  突破跨境人民币保理业务,形成“数字人民币+贷款发放+保理业务”的供应链金融场景,实现完全基于交易信用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保理全线上“N家资金方+N家核心企业+N家供应链融资需求方”债权确认融资新模式、知识产权证券化保理融资新模式等创新成果。

  22.科技创新“五力”新模式

  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陕西自贸试验区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为抓手,以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培育为主线,切实提升创新策源力、成果转化力、产业竞争力、金融支撑力和服务保障力,推动更多科创成果、科创企业、科创产业在自贸试验区落地,着力打造“科创自贸”新高地。

  一、主要做法

  (一)聚集创新资源,提升原始创新策源力。

  一是面向创新前沿布局重大科学基础设施。以国家综合性科学中心和国家科技创新中心获批为契机,高标准推进分子医学转化科学中心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二是面向技术前沿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引导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成立创新联合体,围绕生命科学、人工智能、氢能等重点产业开展前瞻性引领性技术攻关,为相关产业发展提供源头技术供给。三是面向产业前沿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广泛征集企业技术需求,滚动编制技术清单,采取“揭榜挂帅”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技术攻关任务,调动全社会力量攻克重点产业发展亟待突破的关键核心技术。

  (二)聚焦创新成果,激发科技成果转化力。

  一是创新成果转化机制。针对高校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中“不敢转”“不想转”“缺钱转”难题,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人才评价制度,优化科研人员成果转化分配模式。二是打造成果转化平台。组建面向全球市场的技术转移概念验证中心和小试、中试基地,对各类技术的概念产品实施技术可靠性验证、技术成熟度验证、市场价值验证、科研成果中试等,加速挖掘和释放研究成果价值,打通从成果到样品、产品的通道。三是培育成果转化队伍。创新科技经纪人全程参与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模式,组织科技经纪人队伍深入高校院所、企业单位,为各类创新创业主体提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服务、科技政策兑现等标准化、专业化、一站式服务。

  (三)聚合创新企业,培育科技产业竞争力。

  一是创新科创项目培育机制。建设秦创原(国际)路演中心,遴选高校、企业最具转化潜力的科技成果进入优质项目库,定期组织项目集中路演,帮助优秀科创成果获得资本投资转化为中小微科创企业。同时探索“以演代评”机制,对参与路演并实施转化的项目,优先给予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二是打造科创企业孵化体系。建设由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多元主体参与的科创企业“孵化器”,从技术、团队、资金、市场四个维度构建服务体系和链接产业资源,解决科技成果技术产品化和产品商业化难题。三是推进科创企业梯度倍增。通过设立科技企业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编制“科技企业成长日历”、开展企业“上市体检”等,对不同发展阶段的科创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的全方位、全流程、全生命周期指导培育,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规上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上市企业。

  (四)聚拢创新资本,增强金融体系支撑力。

  一是设立科创产业基金。设立总规模6亿元春种基金,联合优秀股权投资机构成立17支市场化运作子基金,投资前瞻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初创期、早中期科技型创新企业,逐步形成“财政引导、市场参与”的百亿基金群。二是打造金融资本超市。建设秦创原资本超市,招引40余家金融机构和服务机构入驻,推出“秦创贷”“秦创保”等66款科技信贷产品,加大“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贷”投放规模,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三是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创新推出科技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体系,将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核心资源纳入信用评价,运用大数据、智能决策等技术手段对科技企业创新能力进行精准画像,创新能力强的科技企业可优先办理相关信用贷款产品,有效破解科技企业授信难、融资难问题。

  (五)聚力创新生态,提高科创服务保障力。

  一是强化政策支撑。发布涵盖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布局科技创新平台等8方面54条政策包,对设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活动等给予1000—3000万元的资助。二是创新人才机制。探索建立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把创新能力、成果质量、实际贡献作为核心指标,实行同行评议、专家评审和社会评价;推行技术总师负责制,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度权,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研发创新的积极性。三是加强法律保障。打造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检索分析、专利申请、法律援助等多元化知识产权服务。创新国际商事争端“融解决”机制,对诉讼到法院的案件,法官可引导当事人并经其同意,采用仲裁或调解的方式快速达成和解,争端解决效率提升75%以上。

  二、实践效果

  (一)科创体系加快构建。

  截至2022年底,秦创原聚焦重点产业链组建了同方丝路等8个省、市级创新联合体,建设了新能源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等10个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立了26个校企协同创新平台,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技术创新体系。

  (二)科创企业加快聚集。

  2022年,秦创原总窗口新增科技成果转化企业305家、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2137家、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90家、实现技术合同交易额135亿元,分别是2021年的2.5倍、2.4倍、2.2倍和1.3倍。在秦创原的辐射带动下,全省技术合同交易额连续两年增速超过30%,2022年突破3000亿元;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同比增长40%,突破1.6万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22万家,两年数量翻了一番。

  23.培育发展高端装备型海洋牧场新业态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

  山东自贸试验区烟台片区发挥海工装备产业优势,探索与海洋牧场融合,引导海工企业“油转渔”,从海洋牧场网箱平台确权保障装备交付下水、金融创新保障深远海养殖、引进先进设备保障活鱼批量“零损伤”装船到开发标准船型保障活鱼运输需求等环节,实施一揽子制度创新,破解制约发展难题,培育发展高端装备型海洋牧场新业态。

  一、主要做法

  (一)形成确权路径,破解新型装备确权难题。

  针对海洋牧场网箱平台作为新生事物、缺乏入级检验规范和确权颁证依据的问题,烟台片区参照海洋船舶确权模式,率先制定出台《海洋牧场网箱平台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探索形成由中国船级社检验、地方主管部门发证并登记所有权的确权路径,解决了平台资产不可入账、申请贷款不可抵押、监督管理无据可依等难题。平台研发和建造企业积极响应,建成运营一批国内“首台套”、多种类型的深远海智能化养殖网箱。

  (二)创新金融工具,破解新型装备融资难题。

  针对海洋牧场网箱平台前期投入大且远离海岸线、养殖经营风险高于近海等难题,烟台片区积极探索金融创新,开发“海洋牧场创新指数保险”等9项保险产品,根据企业养殖海产品特点以及养殖成本,结合当地海域浪高、温度、盐度等历史数据,制定合理的方案以及费率,并在合同中约定触发阈值以及赔付标准。当保险责任达到阈值时,保险公司无需现场查勘,无需进行海产品清单定损,依据第三方提供相应的权威报告即可完成理赔,最快1天内支付,有效减少理赔纠纷、提高理赔效率。同时,烟台片区以平台确权为基础、以保险产品为增信,率先推出海洋牧场网箱平台“保险+信贷”综合融资方案,推动银行放心贷、安全贷,有效解决贷款难题。

  (三)引进先进设备,破解活鱼装船成活率不高难题。

  针对国内尚无将深远海养成的活鱼从网箱转移到船上的高新技术设备,而传统“提箱撒网”方式导致活鱼死亡率高且降低海洋牧场网箱平台使用寿命等难题,烟台片区组建专家团队,对企业引进“活鱼装卸操作设备”开展归类辅导,建立归类数据库,将1000多种零部件划分为4个大类、30余个小类,以便提前完成归类认定、关税计核。同时为保障设备顺利引进、降低企业养殖成本,烟台片区依据《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指导企业办理设备进口手续、申请减免税政策。

  (四)开发标准船型,破解海洋牧场网箱平台补给和活鱼运输难题。

  针对现有船型无法满足海洋牧场网箱平台饲料补给、活鱼运输等问题,烟台片区制定出台《养殖运输船建造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包含养殖渔船规模、检验、登记、安全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同时围绕定向研发、图审检验、设计建造等环节实施全流程跟踪服务,建立4个“标准船型库”,确保满足需求的专用船舶快速定型、建造下水。

  二、实践效果

  (一)有效带动海工装备产业发展。

  带动海工装备制造龙头企业投资百亿元建设新型海洋牧场,首批8个深远海网箱已投产运营。在烟台片区示范引领下,全市累计建设投用各类海洋牧场多功能平台18座、大型深远海养殖设施23个,销往国内的“烟台造”海洋牧场平台13个,2022年带动烟台海工装备产业产值同比增长30.7%。

  (二)有效解决海洋牧场网箱平台贷款难题。

  恒丰银行、太平保险等纷纷落户自贸试验区,突出金融服务海洋产业发展的市场定位,贴近市场向海洋牧场相关企业提供特色化金融产品。通过开展海洋特色业务,截至2023年6月末,累计为海洋牧场平台企业提供资金支持4.2亿元、风险保障7.7亿元;自海洋牧场创新指数保险推广以来,累计为216户养殖企业支付赔款3300余万元。

  (三)有效降低企业深远海养殖成本。

  通过进口“活鱼装卸操作设备”,在深远海“收鱼”时,既无需频繁升降养殖网箱,又可保障活鱼批量装船,进一步降低企业养殖成本。“百箱计划”首批网箱在养黑鱼、鲈鱼、虹鳟达到上市标准的已有240万尾、1200吨。

  (四)有效提升现代渔业综合服务保障能力。

  目前已有6艘养殖运输船建造完工并下水,其中“鲁烟开渔养60001”为山东省最大饲料运输船、总吨位达890吨;“鲁烟开渔养运66601”为全国首艘海洋生态活鱼养殖运输船,满载活鱼运输量可达60吨、最大卸鱼速率250立方米/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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