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商务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0年度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凡是2009年全年服务外包业务额超过50 万美元,其中向境外最终客户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占50%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可以登录“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在线申请资金支持。目前,2010年度第一次申报工作已展开,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咨询申报工作程序、操作方法等相关情况。

  扶持政策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服务外包企业每新录用1名大学(含大专)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含1年,下同)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企业每人不超过4500元的定额培训支持;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大专以上学历),通过服务外包业务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定额培训支持;在11个国际认证的范围内给予企业资金支持,每个企业每年最多可申报3个认证项目,每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给予服务外包示范城市500万元公共平台建设的资金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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