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整体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取得新进展。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走深。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全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主体班次466期;举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网络培训班,累计58.9万人参训。在高等院校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在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使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深化广大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和认识。

  (二)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快推进。实施政务服务 “双全双百”工程,梳理发布涉企服务事项106项、个人服务事项115项,推动实现极简办、集成办、全域办。推出“60 (企业)+10 (个人)”项“一链办理”主题集成服务,办事环节、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均压减70%以上。全面升级“一网通办”总门户,全省6+1类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达到97%,全程网办率超过93%。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编制“省监管事项标准清单”,省、市、县三级监管事项基本实现应关联尽关联,汇聚监管行为数量居全国第2位。

  (三)政府治理制度基础更加牢固。出台省政府2021-2025年立法规划、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分别确定166项、116项重点立法项目。省市两级制定政府规章45件。围绕优化法治环境,组织开展涉及行政处罚、歧视性和不公平待遇政策措施等5个专项清理工作,梳理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5451件,拟废止或修订133件。依法审查省级规范性文件315件,备案设区的市政府和省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407件,废止省政府规范性文件14件,督促修改省级规范性文件340件。

  (四)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升。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市县三级政府全部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县级以上政府实现法律顾问配备全覆盖。制定省政府合作协议法制审核办法,省政府42件合作协议均进行法制审核。公布《山东省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采用“清单”式列举决策事项14项,实现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可视化”计划管理。

  (五)行政执法力度和温度得到更好彰显。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下移。出台山东省行政执法“1+7+N”制度体系,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国率先出台《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文本》《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工作指引》。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服装标识统一管理,制发新版执法证件20余万件。5市2县纳入司法部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数量居全国第二位。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升级打造11个市级、136个县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全省县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化解各类疑难复杂矛盾纠纷11.5万件。发布《山东省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第一批)》,全国首推行政复议委员会、咨询委员会、调解和解委员会一体建设,公布省、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被申请人2764个。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共组织旁听庭审活动512场,2.77万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8.7%,涉企行政诉讼案件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

  (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进一步加强。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监督,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988件、政协提案816件。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审计单位 5198个。加大推进全省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力度,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方式,建成政府规章数据库和规划计划公开专栏,广泛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办文办会公开率100%,重要政策解读率100%。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扛牢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严格落实省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集体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邀请对外经贸大学王敬波教授作专题讲座,第116次、117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开展法治政府专题学习。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后审议省政府2021-2025年立法规划、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山东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等。推动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重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邀请2名法律顾问列席省政府第110、111次常务会议,征询意见建议。面向市县两级政府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培树市、县(市、区)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20个。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将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内容列入各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和省直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有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全面提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个别地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办法单一、创新不够,相关任务落实不到位,结合自身实际不紧密,对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不够;少数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观念没有树牢;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配套措施还不够完善,个别地方仍然存在人员、装备等不适应、不完善的问题;个别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文书不够规范,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地方重大行政决策听取群众意见不深入、风险评估不严格、专家论证不充分。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全省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为实现“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奋力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聚焦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强化整体推动、协同发展,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大力推行高质量“一网通办”,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三是持续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抓紧补齐短板,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四是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五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六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创新社会治理,推动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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