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Google)和雅虎(Yahoo)原本希望它们之间的合作现在就可以开花结果。你们可能记得这两大互联网巨头去年6月就宣布了合作事宜,谷歌将会向雅虎的搜索引擎提供广告作为补充,此举将使谷歌吸引一大批新用户,而雅虎也会有新的收入来源。最妙的结果是,它们将会阻止微软(Microsoft)吞并雅虎。

  可是这笔交易受到了美国政府的阻挠。10月初,由于反垄断监管机构竭力阻止,谷歌和雅虎推迟启动这一合作项目,给司法部更多的时间反复考虑。据报道,9月份,司法部聘请了经验丰富的反垄断诉讼律师(前迪士尼公司(Walt Disney)的副董事长)桑迪里维克(Sandy Litvack) 协助审查这笔交易,随后不久加拿大当局聘请了一位外部律师,欧盟也在密切关注此事。

  问题的症结在哪?人们对这两大公司的合作有三大顾虑。首先,付费搜索市场中谷歌的份额达到70%,雅虎次之,达到了20%,如果两者合并就产生了垄断,这显然触犯了反垄断法。(付费搜索广告出现在接近搜索结果上方或旁边的屏幕上,标题是“赞助链接”) 其次,如果谷歌出钱让雅虎退出付费搜索领域,这就构成了竞争对手分割市场,这样的协议是非法的。第三,如果两家公司商定为其付费搜索广告制定最低限价,这就构成了非法定价。

  拟议中的实际交易看起来像是前两种情景的慢镜头,可能会立即导致第三种情况的发生。

  谷歌和雅虎千方百计消除大家的疑虑,让持怀疑态度的人放心:他们不会合并。雅虎将会继续参与付费搜索领域的竞争,广告价格将仍然由拍卖来决定,两家公司独立进行广告价格竞拍。雅虎只会刊登挑选出来的谷歌站点上的广告,雅虎依然可以投放其他付费搜索服务提供商站点上的广告,包括排名第三的微软。

  但是并非所有人都相信这种说法,尤其是广告商。全国广告商协会 (The Association of National Advertisers), 加拿大广告商协会(Association of Canadian Advertisers) 和世界广告商联合会( World Federation of Advertisers)都致信监管部门表示反对。在ANA的信中,首席执行官 鲍勃里奥迪斯(Bob Liodice) 写道,该协会只有一家广告公司/营销机构不反对谷歌与雅虎的合作。(里奥迪斯没有指出是哪家公司)

  微软心生疑窦

  雅虎的一个大问题可能是其首席执行官杨致远(Jerry Yang)在与微软谈判时发出的惊人言论。谈判于6月8号在圣何塞的飞机库房里举行,离公布谷歌与雅虎合作只有三天之遥。(谷歌提议与雅虎在广告上进行合作,很明显是为了不让微软得逞,因为之前微软提出以高出雅虎股票市值的75%来收购雅虎。)

  微软法律顾问布莱德史密斯(Brad Smith)后来在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上作证时说,当时,杨的目光投向会议桌对面,说:“当前的搜索市场基本有两极……一极是谷歌,另一极由雅虎和微软组成,如果我们与谷歌交易,我们就会加入谷歌这一极。”史密斯与微软的同事都目瞪口呆。史密斯作证说,杨致远做出此番言论后,在谈判间歇的几分钟里,微软首席执行官史蒂夫鲍尔默(Steve Ballmer)激动地说:“杨致远说市场上将会仅有一极存在。我想这将会是垄断的一极吧。难道不是吗?”

  当万分震惊的参议员们要求雅虎法律顾问迈克尔卡拉汉(Michael Callahan) 描述杨致远的一席话时,卡拉汉一再拒绝,直到被逼无奈时说“我不记得他说过那样的话。”卡拉汉也出席了6月8号的会议。

  即便暂且不提这饱受争议的评论,还是有很多理由对雅虎和谷歌作出的承诺表示怀疑。比如雅虎称这一交易将有助于其在搜索市场中更好地参与竞争.。

  雅虎告诉股东,公司希望与谷歌结盟,这样每年就可以进账8亿美元。雅虎总裁苏珊德克尔(Sue Decker)在公司博客上撰文说,这笔钱将会投入研发,包括付费搜索服务,“提升我们在网络广告各方面的竞争力。” 雅虎称这么做是有原因的,因为雅虎在本公司站点上的广告收益都归自己所有,而谷歌在雅虎站点上登载的广告生成的利润只有一部分归雅虎所有。

  当雅虎使用谷歌广告时,将会留下多少利润呢?大家并不知道。但是据一位知情律师称,谷歌与任何出版机构合作时,无论其规模大小,无论是《纽约时报》网站还是GPSworld.com,谷歌通常都将收益的大部分留给出版机构。相应的,如果雅虎站点上登载谷歌的广告,那么很可能收益不会是5-5分成,很可能是雅虎拿90%的利润。所以,如果雅虎不需任何研发投入,就能借助谷歌高级的捕鼠器分得90%的收益,那么它能有多大动力不断投入数亿美元用来研发,改进其落后的捕鼠器技术呢?另外,如果谷歌真认为这笔交易将会有助于雅虎打造更具有竞争力的付费搜索项目,谷歌还会做这笔交易吗?正是由于担心这笔交易使雅虎失去进行长期竞争的动力,欧盟的监管机构才会四处调查,虽然欧盟在地理位置上很明显与美国和加拿大相距甚远。

  定价问题

  还有非法定价的问题。谷歌与雅虎均坚持说不存在制定价格问题,因为双方仍然会各自实行拍卖定价。的确如此。但是雅虎与谷歌合作的目的还包括当谷歌的广告利润更高时,雅虎将在自己站点上投放谷歌的广告,而替换掉一些自己的广告。下面是一个过于简单的假设:假如你是汽车零部件经销商。你想用搜索广告来招揽生意。你想知道在两家网站上登一个火花塞广告要花多少钱,竞拍中你得知雅虎和谷歌的现行价格分别是用户每点击一下你得支付0.8美元和1.2美元。谷歌的使用者更多,所以出价较高。但是你决定在雅虎上做广告,用户每点击一下你得交0.8美元.。

  你知道吗?其实用户每点击一下你仍然要支付1.20美元。为什么呢?因为雅虎与谷歌结盟之后,雅虎可以选择在自己的系统上或通过谷歌的系统来投放广告。雅虎肯定会做最赚钱的生意,选择第二种方式。事实上如果雅虎的定价比谷歌低,它永远不会在自己的系统上投放广告。从这层意义上来说,谷歌虽然是通过竞拍的方式来定价,实际上将会为雅虎站点上类似的广告设定最低价格,这就构成了非法定价。

  雅虎和谷歌的回答是,雅虎将不会掌握谷歌广告实时定价信息来与雅虎广告定价立即进行对比。然而,雅虎显然认为它有其他的办法来对谷歌和雅虎的广告价格进行对比。它还有哪些方式来了解何时用谷歌的广告来替换雅虎的广告呢?

  以上所说并不代表这一搜索巨头聘请的强大律师阵容最终无法说服司法部批准此项交易。但是很明显,律师们还是有得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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