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近一段时间,通化市将全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即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和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通化市编制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全面推行“四张清单”制度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依据。《方案》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梳理本部门“四张清单”,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多次组织由专业人员组成的“清单编制工作专班”,对各部门报送的“四张清单”,从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全面汇总审核,并将涉及“四张清单”编制工作的50个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涉及企业、群众事项多少分为四个类别,“清单编制工作专班”也分为四组,严格依据法律、法规针对企业、群众和改善营商环境需求进行梳理、审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率先在全市推出了《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的意见》,明确了实施告知承诺制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适用条件范围程序等,制定了承诺书的具体样式和适用告知承诺制执法监管事项清单28项,为全市推行“四张清单”制度编制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截至目前,全市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共涉及50个行政执法部门和驻通中省直单位,目前已梳理全市“四张清单”共310项,其中不予处罚事项清单123项、从轻处罚事项清单146项、减轻处罚事项清单35项、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6项。

  下一步,通化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委、省政府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攻坚行动的决策部署,组织相关市级行政执法部门不断完善和优化“四张清单”制度,将制度优势转换为治理效能;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精准监管,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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