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日前召开公推竞岗动员大会,决定对花溪区、修文县等4个区、县党委书记职位,采取公推竞岗的方式择优选拔。消息传出后,即刻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

  也许因为县委书记海选具有破冰意义,央视新闻频道在14日对竞岗现场在重要时段做了直播。海选县委书记的意义在于,将上级党委对县委书记的绝对任命权分离,交给评委打分,群众评议,大众媒体监督,这是用人制度公开化、民主化的有益尝试。

  更重要的是,在海选县委书记的命题设计中,融进了现实主义的命题内容。如在辩论环节将“瓮安事件”当作命题的焦点内容,就“瓮安事件”的启示和教训现场要求海选者回答辩论,并要求每个参与海选者对干部的“不作为和乱作为”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可以看出,这种现实问题是对县委书记政策理解力、法治感召力和现实执政力的直面拷问。

  更重要的是,在电视转播、评委考察、主持人提问、海选者辩论的公共形式下,海选者能就现实问题发表自己看法,公开自己的施政方略,这是对官员反应能力、理论政策水平、知识面和法治素养的全面考察。能在海选中脱颖而出者,他的“口才”在这样的干部选拔制度中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保证,其他的才能只有在实践中得以体现。但是,我们的选人用人制度追求的是德才兼备,即使全才具备,缺乏“德”也是不行的。

  因此,海选县委书记就不能仅仅止于“才”的形式正义,不能以听取官员在海选擂台上的一大堆好听话而确定定夺对象。就像网友们所担忧的那样,“公推”出的人可能只是人缘好的人,可能只是符合普通人眼光的普通人,是没有创新和开拓能力的人。选拔一个县的一把手不应该为了迎合普通人的“口味”选择没有能力的“老好人”。

  所以,要实现海选县委书记的终极正义,就要分两步走。一个是通过形式正义的“听其言”选出符合条件者,然后第二步通过“观其行”来决定其是否胜任县委书记。“观其行”不妨借鉴行政职务的“见习期”,以一年为期限,对其进行德、能、勤、绩、廉全方位考核,考核者还应该采取海选的形式,让大众媒体全部介入监督,让公众全面参与评判,让评委的专家团对其决策过程进行评议,让主持人对某个问题进行质询。通过了,合格了,不妨再正式任命。

  事实上,无论何种形式的海选,都还只是用人制度改革的初级阶段。只有打破“能上不能下”的魔咒,形成多层次有效监督的氛围,才能确保用人制度的良性循环。否则,海选的正义只是在惯性的制度流弊上激荡起一层淡淡的涟漪,并不能形成用人制度的更新蝶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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