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 10月16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远程网络开庭的方式审理了两起当事人分别在上海远郊崇明的案件。此举首开中国民事案件远程网络审判的先河。

  至此,远程审理方式在上海已经全面运用于刑事、民事、一审、二审等不同类型案件。

  今天审理的两件民事案件,一起是一审知识产权案件。另一起是有关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的二审民事案件。

  今天开审的一起二审民事案件中,原、被告双方均为沪郊崇明的村民。被告雇请原告粉刷房屋时,原告摔伤,被鉴定为一级伤残,完全无法行动,他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据知,一审时原告是被人用轮椅推进当地法庭的。今天的远程审理让他省去了往返劳顿,更方便准备应对法庭审理。对法官来说,跨越空间的即时交流没有耗费更多时间,同样可以达到审判目的。

  有关人士表示,此项司法创新举措,旨在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促进审判活动公开透明,提高审判工作质量效率。

  远程审理是借助远程审理系统完成审理活动的全新审判方式。即通过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建立的声音、视频图像传输通道及终端设备等,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分别在法庭及远程审理点同步完成审理。

  二中院院长王信芳向记者表示,远程网络审判形式将作为目前当面庭审的补充,逐步全面运用于当事人接待、宣判及信访接待等法院工作各个环节,成熟后将覆盖崇明、宝山、青浦及嘉定四个郊区(县)。

  在王信芳院长看来,远程审理让法院、当事人、旁听人员三方均能受益,庭审过程将更加公开透明,审判效率大大提高。将互联网技术引入法庭审判,在中国至少已有五年的历史。有的法院通过互联网传递证据,有的法院在刑事案件的审理中运用互联网技术搭建桥梁。王信芳表示,二中院此次在中国率先提出“民事诉讼远程审判”,并开发了中国最先进的证据双向演示系统,让证据的举证质证过程在两地法庭更清晰、更公开。 

  王信芳称,该审判模式的使用与否将完全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如果不赞成远程审理,法院不会强制;即使已经启动该程序,当事人又反悔,法庭也将休庭再次组织常规形式的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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