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十一五”规划》日前公布。《规划》提出了到2010年我国信息化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首次引入信息化水平总指数,并把做强做大信息产业列为重点任务。

  引入信息化水平总指数

  《规划》提出了到2010年我国信息化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首次引入了信息化水平总指数,这一指标从基础设施、使用、知识、环境与效果、信息消费五个方面诠释国家信息化的总体水平,对发展状况做出综合性评价。《规划》提出五个方面的分类目标:

  一是信息化应用目标。政府门户网站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50%以上行政许可项目实现在线处理,网上申报纳税额占纳税总额的比重达到50%。企业经营管理信息化水平和生产装备数字化程度大幅提高,企业网上采购商品和服务总额占采购总额的比重超过25%。银行卡消费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超过20%。全球互联网中文信息比重提高到5%。全国电话用户数达到10亿,有线电视用户数达到1.7亿。

  二是信息基础设施目标。全面实现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东部、中部地区县级城市和西部地区大部分县以上城市的有线电视基本完成向数字化过渡。电话交换设备总容量达到12.5亿门,互联网通达所有乡镇和绝大部分行政村,上网计算机数量达到1亿台,国际互联网出口总带宽达到650GB以上。

  三是信息产业目标。信息产业总收入达到10万亿元,增加值超过2.8万亿元,占GDP的比重提高到10%以上。年销售收入500亿元以上的企业超过10家。电子信息产品出口额占全国外贸出口总额的比重保持在35%左右,软件业销售收入达到1万亿元。

  四是技术创新目标。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形成一批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的优势企业,全国百强电子信息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断提升,信息技术领域发明专利申请量占全国发明专利申请量比重提高到50%。

  五是国民信息素质目标。中小学普遍开设信息化相关课程,农村初中基本具备计算机教室,农村小学基本具备卫星教学收视点。中学毕业生基本掌握信息化基础知识,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5年内普遍接受信息化培训,公务员掌握信息化基本技能。

  推出重大工程和措施

  为保障实现《规划》目标和完成主要任务,我们提出了12项重大工程和8项具体措施。

  重大工程是落实主要任务的具体手段,也是政府投资或政府引导投资的重点领域。重大工程可分为四类:一是为突出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我们部署了电子政务工程、电子商务工程、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程、传统产业信息化改造提升工程、城市和社区信息化工程。二是为体现鼓励自主创新,做强做大信息产业,安排了纳米级微电子工程、软件振兴工程和先进计算工程。三是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综合考虑技术发展和信息基础设施的升级,我们部署了新一代网络工程和“三网融合”工程。四是从信息化人才及安全保障出发,我们安排了国民信息素质工程和信息安全工程。

  八个方面的政策措施分别是:进一步完善领导协调机制;深化电信和广电体制改革;健全信息化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大信息产业自主创新支持力度;拓宽信息化投融资渠道;加强互联网管理;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信息化战略研究和基础工作。

  拓宽信息化投融资渠道

  在信息化投融资方面,《规划》提出首先要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稳步增加政府信息化投入,重点投向国家信息化发展急需的各类战略性、基础性、公益性领域。加快建立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其他投入为补充的信息化建设投融资机制。强化政府投资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化投入的审计、监督和绩效评估,建立和完善信息化工程建设问责制,形成规范的电子政务工程预算、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第二,要放宽市场准入,加强政策引导,鼓励社会资金参与信息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财税政策环境,鼓励社会资金投向信息资源公益性开发以及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对信息服务领域的各项扶持政策。第三,要引入风险投资,促进信息化发展。培育风险投资企业,完善风险投资机制,促进风险投资市场良性发展;创造风险资本与商业信贷、股票与债券相互补充、相互支持的投融资政策环境,保障风险投资机制与企业自主创新、孵化和成长的有机结合。第四,要建立普遍服务基金,完善普遍服务机制,拓宽资金渠道,支持欠发达地区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另外,我们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通信资费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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