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对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 中央关于深化党政机构改革文件提出了进一步简政放权、改进服务方式的要求。各地各级在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和措施, 如实行集中审批、不见面审批等方式, 减少中间环节, 方便群众企业办事, 取得了较好成效, 受到了社会好评。许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有关事项, 并多次派出考察组赴先进地区考察学习, 组织开展“放管服”改革培训, 从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入手, 设定审批时限, 实行联合审批, 提升服务水平, 加强服务监管, 全面推动“放管服”改革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前, 许昌市行政审批事项在河南省最少, 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走在河南省前列。针对如何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从源头上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 我们结合工作实际, 借鉴其他地区做法, 提出几点思考。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本现状

  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推动“放管服”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关键环节。目前, 各地各级政府都以群众利益为根本出发点, 找“痛点”、通“难点”, 优化营商环境, 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一) 从整合行政审批机构入手, 打通“中梗阻”。有的地区把部门内部的行政审批职能进行整合, 集中到一个科室。许昌市政府部门均成立了行政审批科, 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有的地区探索把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一个机构, 直接负责行政审批事项, 如武汉市、襄阳市设立直属政府的单独的行政审批机构, 打破行业壁垒, 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整合行政审批机构, 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就是解决行政审批工作中“前店后厂”的问题, 减少中间环节, 减轻办事人负担, 提高工作效率, 杜绝行政审批中出现灰色地带。

  (二) 从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入手, 改变管理模式。许昌市经过十几轮的行政审批事项改革, 目前保留了行政许可事项93项。对社会管理从“重审批轻管理”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逐步转变, 把工商、质监、文化等部门作为试点, 推行随机抽查等方式, 取得了良好效果。嘉兴市以联动互动为关键, 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从探索推行执法检查“综合查一次”, 通过制订“一张清单” (“综合查一次”检查内容清单) 、建立“两个名录库” (联合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 和组建“一个专家库” (办案专家库) 等改革举措, 实现了安全生产、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行政等5个领域对同一个检查对象的“清单式检查”, 在全面提升执法监管效能的同时, 有效减少了执法“扰民”。由此看来, 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并不是放松管理而是从根本上推动管理模式的转变, 从“让群众跑过来”向“管理者走进去”转变, 从“一批了事”向全方位管理转变。

  (三) 从优化审批流程入手, 减少层次环节。许昌市在河南省较早地提出了“最多跑一次”的行政审批服务改革, 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和措施, 确保落实到位。开展“领导陪办”活动, 单位主要负责人陪同办事人员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切实感受群众办事过程中的情况, 推动行政审批服务自我革新、自我优化。又如徐州市推动不见面审批 (服务) 改革, 编制“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 创新建立“1235”不见面审批服务新模式。优化审批流程是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 是精简行政事项落到实处的保障, 通过创新审批方式, 让群众少跑甚至不跑, 真正提高政府服务效能。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各地各级都十分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但还存在着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部门之间步调不统一等问题。主要原因如下。

  (一) 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一些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 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支持不力, 不愿放权的“管家”思想仍然根深蒂固, 没有树立“让群众点菜”的“店小二”精神, 习惯了被动的批字、盖章的工作程序, 主动为民服务的意识比较淡薄。

  (二) 简政放权的深度不够。全面下放审批权、缩短审批链做得不够, 对建立市、县两级政府扁平化、一体化的新型审批制度有所制约。如省、市级还有很大的下放审批权限的空间。应推动更多的政务服务资源下沉到基层, 实行无差别全科受理, 大力推行同城通办、全市通办事项。

  (三) 政务服务机构还要优化。如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都安排进驻到了行政大厅, 而实际上没有给窗口充分授权, 仍然需要部门领导签字审批后才能办理, 审批窗口成为派驻单位“收发室”的现象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审批职能分散, 办事效率低下, 权力寻租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扭转过来。

  三、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思考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放管服”改革的“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 既是政府自身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更是政府现代治理能力提高的关键举措。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向深入, 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 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管理机构。采取釜底抽薪的方式, 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 从体制上杜绝行政审批“前店后厂”运行的弊端, 审批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 让“公章四面围城”成为历史, 促使行政审批提速增效明显, 政务环境更加优质、高效、透明, 极大地方便群众企业办事创业。

  (二)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明确区分部门的行政审批权和事中事后监管权。各部门审批职权集中统一后, 原职能部门主要精力应集中到事中事后的监管上来, 明确各自职责, 健全协作机制, 实现审批监管的无缝对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放管结合,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党政机构改革, 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秩序维护等领域开展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合理配置执法力量, 实行综合设置。探索推行执法检查“综合查一次”, 全面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有效减少执法“扰民”。

  (三) 建设高标准行政审批服务平台。高标准建设行政审批服务平台, 加速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通过“互联网+政务”智慧大厅、网上“中介超市”、项目建设联审代办等措施, 让服务平台真正成为实实在在的办事场所, 让审批权力的运行更加公开透明, 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加大信息共享力度, 组建起集中统一的信息共享机构, 打通信息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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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qinp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