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要汲取美国政府再造的经验,明确我国政治民主建设的目标,推进我国服务型政府的构建。要重新定位政府的角色,推进政府治理的观念、结构、方式和方法的根本变革,使政府的内部组织、运作程序及与外部关系得到重新调整,从而建构一个有回应力、有效率、负责任、具有更高服务品质的政府。结合具体的制度环境,我国的服务型政府的构建路径应从如下几个方面加以思考:

  第一,确立以顾客为导向的政府服务理念。20世纪80—90年代以来的各国政府再造,均有一个显著特征,即希望将政府形塑为一个企业型政府。其基本特征之一就是强调顾客导向:政府公共服务的提供应有强烈的当事人取向(Strong Client Orientation),施政目标应以公民的需求为考虑,视顾客为关怀对象,强调对顾客负责,并以顾客满意为衡量公共服务质量的标准。信息技术的发展,为政府服务理念的实现提供了可能。通过信息技术,打造政府电子网络化的管理和服务平台,能够改进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运作成本,提高决策水平,有效提高政府的服务质量。特别是随着政府信息化的不断深入,政府工作人员的观念不断转变,综合素质也在逐步提高,从而促进政府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高。另外,政府信息化不仅代表着先进的技术,更代表着一种新观念、新思维,会促进思想、技术、管理、制度等各方面的创新,推动社会全面进步。

  第二,通过建立电子化政府,使政府的组织结构得到优化。传统的行政组织形式是科层组织结构,它与平稳的管理环境相对应,其最大优点是稳定性强,而弊端在于对外界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较差,而且压抑组织成员自身的全面发展。在社会环境不断变化和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条件下,各发达国家政府均通过构建电子化政府对政府原有组织和管理模式进行改革。所谓电子化政府,就是政府有效运用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通过不同的信息服务设施(如电话、网络、公用电脑站等),对政府机关、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在其更方便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下,提供自动化的信息及服务的虚拟政府。电子政府作为区别于传统政府的一种组织形态,它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打破了传统政府的组织界限,在网上构建了一种新型的信息传播模式,从而形成了一种完全开放的矩阵式组织结构。电子化政府基础上的行政组织,可以缩减乃至取消中间管理层,使传统的金字塔型的行政组织扁平化,使操作执行层与决策层直接沟通,加快了信息传递速度。同时,管理者和下属都可以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随时了解对方的状态和意图,增宽了管理幅度。此外,电子化政府基础上的行政组织,可以借助现代化的网络和通信手段,促使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政府管理及政治事务,便于基层的民众了解国家高层权力机构的管理和决策活动,并积极与之互动。

  第三,促进各级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建立职责有限的民主政府。政府再造的基本理念是“民间能做,政府不做;地方能做,中央不做”。在传统科层制政府体系下,权力方向是层层往上集中,最终到达顶层;而即使在一个层级上,权力也是集中在该层级最高领导人那里。下层和基层政府人员一般不具有实际的决定权力,由此也就在平时不需担负特别的责任;并同时极大地造成政府基层机构及其一般职员的庸碌和缺乏责任观念,使政府权力与责任严重脱节和失衡,强调权力配置而忽视追究责任,重视行使权力而忽视承担责任,注重虚置监督形式而忽视追究责任。现阶段推行依法行政的关键,在于强化政府责任,使权力和责任挂钩,建立责任政府。为此,下一步行政改革应力争取得以下突破:一是要合理界定各级政府的职责。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定位应侧重不同,中央和省级政府可以作为以宏观管理为主的“决策——服务型政府”,省以下地方政府应为以公共服务为主的“服务型政府”;而且赋予权力的同时必须明确责任。二是健全政府责任制度,制定落实法定质询、罢免等追究责任的具体程序,创设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易于实施的责任制度;三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并与政府外部评议制度相挂钩;四是加大执法监督的独立性、公开性和民主参与。借助现代化手段,在良好的政治环境下,公众对政府政治的参与也将空前提高,基于政府的责任本位,公众——政府的良性互动必然大大增进政治的民主化色彩,导致社会政治朝着民主化或直接民主化方向发展。

  第四,进一步完善政府的治理结构,由国家单独治理模式转变为国家与社会共同治理模式,并实现政府治理观念的变革,建立以顾客为导向的政府。现代政府所面临环境的复杂性、动态性与多元性,公共问题的日趋复杂性,以及社会行动之间的相互依赖性,使得政府不可治理的可能性增大。从另一个层面来看,政府的治理过程绝非单方面行使权力的过程,更为重要的是政府与整个社会的互动过程,国家的建设与发展事实上需要政府与社会力量之间的共同努力与合作,一个国家的政府与社会各种力量之间互动的能力越强,越能产生巨大的能量。传统的强政府、弱社会,政府单独主治的局面实难解决日益增加和复杂的公共问题,无论愿望有多好,皆会受到自身治理能力的限制。政府部门已经无法成为一个唯一的治理者,政府必须与民众、社会其他组织共同治理(cogovernace)、共同管理(comanagement)、共同生产(coproduction)与共同配置(coallocation)。因此,政府、社会、公民(public-private-citizen)的共治已成为当代重要的治理模式。

  第五,建立与民众互动的政府服务平台,构建无缝隙的网络型政府。要改变传统的层级化的组织结构,缩减中间管理层次,建立精干型、网络型政府。同时,要重构政府运作流程,建立一体化政府,使各级政府的各个部门拥有统一的服务平台,公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能享受到政府的服务。从政府结构来看,网络型政府实现了在上下之间、纵横方向上都相互连通,避免了在传统科层制模式下,高层政府与基层公众、政府机构上下之间及横向上都相互隔阂、割裂、断层的现象。在网络型政府状态下,通过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手段的综合应用,政府可能为社会公众提供全天候的、高质量的、“一站式”的公共服务,此即所谓的无缝隙的政府(Seamless government)。电子化政府搭建了与民众互动合作的平台,在此之上政府是面对公众开放的,而公众也非常便利地可以参与到政府事务中来,特别是那些与他们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事务。公民办理户口、交纳税金、查询养老保险等事宜,皆可在任何时候、相宜的地方通过政府网络进行,极为便利、高效。同时,政府通过流程再造使行政运作环节和程序得以简化,并运用信息技术重新配置行政业务流程,实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工作过程自我控制等,以更好地满足了公众需要且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第六,推进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建立面向市场的政府。建立面向市场的政府是指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上,凡是市场能发挥优势或能做的事,都应当由市场来做,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强调政府要面向市场,将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起好“掌舵”作用、催化剂作用、促进作用,而不是“划桨”作用、大包大揽作用;也有助于将政府发挥职能作用的主要方向,放在加强宏观调控上,放在创造有效率的市场环境上,围绕市场行使好调节、培育、监管和服务职能。按照市场化改革的要求,引入市场机制,开放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领域,降低行业准入门槛,如在教育、医疗、体育、文化、交通、道路建设、城市公用事业等公共服务领域,允许和鼓励各种社会主体,以各种形式参与投资建设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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