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行政审批“五个一批”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行政审批监督举报电话,现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属于行政审批事项,但职能部门未按要求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职能部门已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但审批事项未实现“应进俱进”的;审批权限下放到窗口不到位,存在“明放暗不放、放小不放大”的。

  2.违法设定行政审批事项,对上级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中途截留、明增暗减、变相审批的。

  3.故意刁难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以各种理由不予受理、许可,但不告知相关理由的;擅自增加审批要素条件、申报材料和审批环节,要求出具的证明材料过多过滥,导致群众办一件事往返跑的。

  4.办事指南不清晰,与实际办理要求不符,要求增加办理条件的;对申请资料不全而未一次性清楚告知补充事项,或者首问未能清楚告知申请具体要求的。

  5.对涉及多个部门并联审批的联合办理事项,主动协调性不够,相互推诿或延期不办的。

  6.对中介机构监管不够,把行政审批职能非法转移给中介机构,或强行向申请人推介中介机构的。

  7.延期办理,未在规定或者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事项或未告知办理结果的。

  8.违规收取费用,或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无依据收费的。

  9.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和礼物馈赠,借审批之机向服务对象搞摊派、拉赞助、索取财物或其他好处的。

  10.窗口工作人员态度生硬、工作不文明,敷衍塞责、效率低下,给政务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

  11.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或关于行政审批方面的意见建议的。

  二、受理方式

  市委督查办公室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举报热线:0557-6666110。

  三、受理时间

  工作日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中共宿州市委督查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

责任编辑:qinp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