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卫生信息化建设总体框架初步显现:内蒙古、上海、江苏、福建、安徽、河南、湖北、湖南、重庆等10省(市、区)已不同程度地建立了省级卫生综合管理信息平台,134个地级市和397个县(区)不同程度地建立了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划信息司有关人士5月25日在西安召开的“医学装备与临床信息化应用技术发展研讨会”上透露。

  “3521工程”落地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传输速度的快速提高,医学装备信息化以及特殊检查结果的网络共享成为医学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极具专业性、前瞻性和挑战性的工作。据了解,目前,上海、江苏、浙江等地以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为基础,已实现区域内特殊医疗检查、化验结果的信息共享,该平台为提高医疗诊治水平、避免重复检查、降低诊治费用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划信息司有关负责人介绍,2009年以来,我国卫生部门逐步研究确定了“十二五”期间卫生信息化建设总体框架,并于2012年6月印发了《关于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该框架,即建设国家、省、区域(地级市或县级)三级卫生信息平台,加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和综合管理五项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两个基础数据库和一个业务网络,即“3521工程”。卫生部门将以三级卫生信息平台作为横向联系枢纽,整合五项业务应用,以居民健康卡为联结介质,促进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

  2010年以来,中央财政连续3年安排转移支付地方专项资金,地方各级政府纷纷加大投入力度,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远程会诊、公立医院信息化管理、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能力建设等不同角度推动“3521工程”落地,使得卫生信息化建设总体框架初步显现。目前,内蒙古、上海、江苏等10省(市、区)不同程度地建立了省级卫生综合管理信息平台,134个地级市和397个县(区)不同程度地建立了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了区域内卫生信息实时采集与共享,支持跨区域业务协同。同时,我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包括国家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和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不断完善,上海、浙江实现了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与医院信息系统、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

  电子病历稳步推进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划信息司的统计数据,我国部分地方已实现电子健康档案与电子病历资源共享,如北京、上海、安徽、重庆、四川等12个省(市、区)建立了电子健康档案资源库,上海、江苏、浙江等地的部分医院可通过省级卫生信息平台实现电子病历共享。各地均实现了医疗机构内部电子病历。

  同时,居民健康卡建设稳步推进。目前,内蒙古区、江苏、河南、湖北、四川等15个试点地区已启动居民健康卡建设,统筹已有的就诊卡、社保卡、新农合卡等,逐步应用到预约挂号、就诊、住院结算与儿童免疫等环节。

  另外,医疗信息标准和安全体系建设日益完善。我国已组织完成150项卫生信息标准制修订任务,基本能够满足现阶段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及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的迫切需要;并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规范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体系建设,以满足卫生信息系统在身份认证、授权管理、责任认定等方面的信息安全需求。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也取得积极进展,90%以上的县、乡级人口计生部门依托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开展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专门人才队伍薄弱

  “任何技术的发展都是双刃剑,在信息化技术促进医疗诊治技术飞跃发展的同时,也带来诸如系统安全、个人医疗记录安全的隐患。”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医疗信息化建设面临已有卫生计生信息化系统缺乏有效的数据共享和数据挖掘的挑战,亟需进行系统整合,以充分发挥现有各系统中相关数据的作用。卫生计生信息化专门人才队伍建设也明显薄弱,亟需分类、分层次培养,以适应当前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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