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天津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和《天津市政务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提出按照统一平台、应上尽上的原则统筹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两个办法》的出台是我市深入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数字天津的重要举措。随着大数据发展的日新月异,打通信息壁垒,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开放,推动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已成为运用大数据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管理模式创新,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的必然途径。近年来,我市以推行电子政务、建设智慧城市、推动“政务一网通”改革等为抓手,加快构建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成立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统筹数据资源管理和基础支撑平台建设,建成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截至目前,已有49个市级政务部门通过电子政务网接入市级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梳理完成政务信息资源1436类,上线数据总量达10.27亿条。

  《两个办法》的实施,为加快推进数据资源的统筹管理和信息基础设施的统筹建设,加快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责任编辑:李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