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三位教授王锡锌、沈岿、陈端洪向北京市发改委等3部门分别提交了3份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要求了解机场高速公路收费数额、流向等信息。这是北京市由个人向企事业单位提出公开申请的首个案例。(6月4日《京华时报》)

  不管是从5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角度来看,还是从一直以来饱受诟病的首都机场高速收费的角度来论,北大三位教授申请公开首都机场高速收费的举止,都值得公众关注和期待。

  但是,首都机场高速收费信息的公开是否及时、充分、真实,还是一个谜。《条例》明确规定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但是,机场高速收费这一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信息,不但没有主动公开,而且在教授们申请过程中颇费周折。

  这是为何呢?在笔者看来, 一方面,首发公司出于自身利益考虑百般推脱,另一方面是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不到位。参与《条例》起草的莫于川教授就指出,政府第一要做好本身的信息公开工作,第二要做好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指导工作。然而,北京市热力集团宣传部却回答:“我们没有接到任何做好信息公开准备的通知或要求。”

  一些公共企事业单位不积极让人忧虑。首发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该公司并非政府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与其没有关系。对此话只能理解为装糊涂。因为《条例》明确规定公共企事业单位参照本条例执行。为落实“参照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在数次通知中曾作了专门规定。另外,不重视也是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一个通病,比如,有记者向公共企事业单位调查《条例》落实情况时,得到的回答几乎如出一辙,都是不了解或者毫无准备。

  最让人忧虑的还是政府部门对于信息公开的态度。如北京市信息公开办人员表示,对主要内容可向公众公开,但其中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应删除涉密内容后予以公开。这一表态是不是暗示首都机场高速收费有的信息不能公开?笔者十分不解,机场高速收费信息涉及到国家什么机密了?筛选过的信息是真实的公众想知道的信息吗?

  在笔者看来,机场高速收费信息不是什么国家机密,理应从收费数额到具体流向一一向公众交代清楚。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