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政府授予公众的一把利剑。只要不属于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都应该自觉公开。对于没有公开的信息,公民有权要求政府予以披露。如今,这把“尚方宝剑”被北大教授们用上了派场。

  北京大学三位教授王锡锌、沈岿、陈端洪向北京市发改委等部门提交申请,要求了解机场高速公路收费数额、流向等信息。据悉,机场高速立项时是“收费还贷公路”,不以营利为目的,然而十多年来高速路收费信息却从未向公众公布。日前,3位教授已收到回执,将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京华时报》6月4日)

  国家财政力量有限,包括高速公路在内的一些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依靠贷款完成,为还贷需要享受这些设施的对象付费。中国的高速公路收费制度,就是在“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理念下形成的。至于每条高速公路贷了多少的款,预算是否合理;高速公路投入使用后的运营成本有多高,每天的过路费的收取情况,以及累计收费数额,无疑都是公众非常想知道的。然而,这方面的知情权,迄今仍是一个谜。幸好,有了北大三位教授的“第一申请”。尽管这个申请只涉及北京机场高速的收费情况,不管其结局如何,这个案例都具有普适意义。

  在15天的等待回复期间,“第一申请”的结局是什么,无疑有较大的想像空间。

  第一种结局,教授们的知情权得到满足不说,而且顺应公众的愿望,高速收费还贷完毕即鸣金收兵,撤销收费站,不再每次上路“留下买路钱”。这种皆大欢喜的结局,显然是民众所最希望的一种“大团圆”结局。不过,对于这样的喜剧,我抱悲观的态度。各地之所以不愿意公开高速公路的收费信息,恐怕和高速公路收费可以永远打着“收费还贷”的幌子,将收费进行到底,有很大关系。如果高速公路的资金回笼情况不佳,资金缺口和地震灾区的资金缺口没有什么两样,相信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早公开自己的负债情况,请公众谅解的同时,继续“支持”他们的收费的。秘而不宣多年来的收费情况,对“第一申请”而言,显然不是什么好兆头。

  第二种结局,只满足“第一申请”的要求。能做到这一点同样不容易。如果有关部门如实相告,必然有两种可能:收费已经足以偿还贷款,收费还不够还贷。按照一般的估计,第二种可能性不大。如果收费早已够还贷了,那么,信息公开意味着公众有理由质疑现行的高速公路收费制度,许多地方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将成为众矢之的,面临被迫关闭的危险。如果收费站继续收费,明年的“两会”上,可能成为两会代表委员声讨的对象。所以,满足“第一申请”最为棘手。

  第三种结局,满足“第一申请”,但在信息方面做手脚。有人认为,15天的回复期限,给有关部门制造虚假收费信息提供了足够的时间。这样的猜测,虽然有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意味,但也并非没有这种可能。如果这样,政府的信息公开,信息也就变成了玩偶。一旦成真,最终损害的是政府的信誉。所以,可能性虽有,但不大。

  还有一种结局,是有限度地满足“第一申请”。亦即,小范围满足这个“第一申请”。北大教授的牌子,很难让相关部门完全拒绝回复。不过,政府部门可以“讨价还价”,要求“第一申请”再次为他们披露的收费信息进行保密。报道中称,北京市信息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不能公开或可以部分公开,被申请人都要说明详细的原因。对主要内容可向公众公开,但其中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应删除涉密内容后予以公开。”这段文字,想必就是“第一申请”真正的最终结局:要么部门被告知,要么满足很少几个人的知情权。如此而已。

  “我们需要这样的教授。”但我们更想“擦亮眼睛等着看结果”!

  (作者系中国传媒大学党报党刊研究中心博士生)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