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公安局“网上警局”的成功运行,不仅是警务工作方式上的全新探索,更是执政理念、行政方式的深刻变革。

  它生动地表明,“网络行政”已成为打造服务型政府的一条新渠道。

  我国网民数量达5.13亿,居世界第一位。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传播已成为公众表达民意、参与经济社会及政治生活的重要平台。因应时代特点,顺应民意,推进“网络问政”、“网络行政”,正成为各级政府执政为民的一种新风尚。

  从2008年6月20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人民网与网友在线聊天,到各省官员通过各种形式在网上与百姓沟通,“网络问政”逐渐走向常态化。同时,各地还大力推进“网络行政”,一大批电子政务网络和网上办事大厅投入使用,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社会事务网上办理、公共决策网上互动、政府效能网上监察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互联网已成为了解民情、为民办事的重要渠道。

  相较于传统的行政方式,网络的互动性、公开性和便利性特征,使得“网络行政”更加透明、便捷。如,网络可以把以往需要经过行政部门层层处理的程序,直接汇集办理,百姓办事更加方便快捷。“网络行政”使得传统行政模式“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弊端通过“在线服务”得到有效缓解。

  “网络行政”是使用现代化手段提高行政效率的新尝试。然而,在推行“网络行政”过程中,不少地方仍存在着不足。如,有的地方行政部门推动“网络行政”动力不足,虽然开通了“网络行政”平台,但市民可办事项不多。不少地方,“网络行政”缺乏制度保证,开始红红火火,新鲜劲一过,又变得冷冷清清。

  实实在在的为民理念,确实可行的制度设计,使三明“网络警局”获得了良好的口碑。它的先行示范也告诉我们,“网络行政”要取得良好的效果需要理念的创新、制度的跟进和明确的路径。

  理念创新。近日,一场特殊的考试引人关注:广东省举行21个地级以上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计算机和网络应用技能考核。书记、市长们按照要求,发邮件、看微博、上QQ、回复网友问题、进行视频对话……广东的做法颇具深意,这表明在网络化生存时代,各级政府官员不仅要积极顺应时代潮流,更多地利用互联网了解民情、汇聚民智,同时更要推动网络进入政府的决策、管理和监督的整个行政系统。

  明确路径。大力推动“网络行政”的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打造好民众接受政府信息的平台、民众网上办事的平台、政府与民众互动的平台,运用互联网的最新技术和手段开展“网络行政”,实现方式、方法创新。

  制度保证。加强“网络行政”的制度化建设,不断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提高“网络行政”的针对性、真实性和可操作性。要通过制度设计把政府信息透明度和官员“网络行政”成效纳入考核中。

  总之,就“网络行政”而言,网络只是媒介,治理才是目的。只有不断规范行为,创新手段,提升水平,才能真正打造高效政府、阳光政府、亲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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