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对贵州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

贵州省人民政务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办法;研究提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对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协调各地各部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长:

  秦如培(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

  陈鸣明(副省长)

  任湘生(省政府秘书长)

  成员:

  李先进(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黄浩(省委宣传部秘书长)

  钟仁茂(省直机关工委秘书长)

  张美钧(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赵廷昌(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姚轶(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总经济师)

  王瑛玮(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麻绍敏(省民政厅副厅长)

  步涛(省财政厅总经济师)

  谢丹青(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周从启(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刘承东(省环境保护厅总工程师)

  陈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章征宇(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徐天才(省农委副主任)

  鲁红卫(省水利厅副厅长)

  黄平(省卫生计生委巡视员)

  陈其富(省审计厅副巡视员)

  丁琨(省工商局副局长)

  赵音强(省质监局副局长)

  李兵(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吕劲松(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杨小翔(省扶贫办副主任)

  梁贵钢(省档案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李先进兼任办公室主任,罗琳(省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处处长)任办公室副主任,省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处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三、工作规则

  (一)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二)领导小组议定事项以小组名义印发会议纪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议定事项落实情况。

  (三)一般性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必要时由办公室主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并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同意后,可以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等形式将意见印发各有关方面落实。

  (四)各成员单位要明确1名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并将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联络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及时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与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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