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201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后附相关指标统计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农业部网站(www.moa.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邮编:100125;联系电话:010-59192048;电子邮箱:nybzhb@agri.gov.cn)。

  一、概述

  2010年,农业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紧紧围绕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中心任务,坚持以促进阳光行政、有效预防腐败为目标,以监督权力、服务“三农”为主线,着力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推动决策部署落实,提高信息公开社会效益,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农业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其职责,加强了领导小组在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等方面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突出公开重点。坚持以重大决策部署为重点,建立农业部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制度,着力加强涉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扎实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切实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重点公开农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农业财政性专项资金和其他有关农业项目的组织申报、立项、实施、监督检查及招标采购等信息。

  (三)完善公开形式。在完善农业部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同时,加快建立农业系统新闻发言人制度,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及农业部直属事业单位全部设立了新闻发言人,进一步密切了各级农业部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四)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完善农业部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将《农业部情况通报》纳入电子监察范围,对所有政府信息实行日常化、常态化管理。继续坚持和完善信息公开仲裁机制,组织开展两次信息公开专项检查,对是否公开存有争议的信息进行依法评审和仲裁,达到了提高认识、总结经验、推动工作的目的。

  (五)推进办事公开。组织召开部分直属单位办事公开座谈会,全面总结近年来办事公开工作的做法和经验,认真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大办事公开推进力度的要求。各单位针对本行业的特点和实际,牢固树立“以服务树形象、靠服务求发展”的意识,加大办事公开力度,整合便民服务设施,创新便民服务举措,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促进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的提高,推动办事公开工作全面、扎实、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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