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含国家公务员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及申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几方面内容组成。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2号;邮编:100013;电话:64220319;传真:64221170;电子邮箱:zfxxgk@mohrss.gov.cn)。

  一、概述

  201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为重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深入学习《条例》及中央有关精神,进一步理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全国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2010年工作要点、全国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经验交流会精神,结合我部实际,深入研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路和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建设全面推进,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二)推进制度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制定印发并向社会公开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对我部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公开范围、主动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保密审查、监督和保障等内容作出了规定。在机制上,明确了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属各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在范围上,强调了“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体要求,明确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基本要求;在内容上,明确了应向社会主动公开的19项重点内容;在方式上,提出把部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并可同时利用我部主管的报刊及其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在程序上,确立了通过公文运转程序确定信息公开类型、各办文单位自行选择公开平台对外公开并建立公开台帐的主动公开机制和办公厅统一受理交办、各单位研究审查意见、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答复的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在监督上,确立了由驻部监察局会同办公厅对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的机制。《实施办法》的出台,使我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有力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1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一系列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相继出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我部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接受中央新闻媒体采访、在报刊上刊发署名文章、举办或参加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发布信息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公开《社会保险法》、新《工伤保险条例》的条文及解读,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政策,部门预算、公务员考录、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新版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等信息,信息量有了较大幅度增长,更好地发挥了我部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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